一、基本情况
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后,县人民政府共收到县人大交办代表提出的议案1件、建议100件;政协元谋县九届三次会议以来,县人民政府共收到县政协交办的提案118件。为依法做好办理工作,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根据建议和提案内容与各单位的工作职责,逐件研究,确定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后,于2019年4月8日召开全县政府系统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交办会议,将100件建议交由17个县级单位承办,118件提案交由25个单位承办。
二、主要做法
(一)认识到位,领导重视。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一项具有全局性的重要工作,是人民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的一项重要的政务工作,是实行民主、科学决策的重要途径,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深化改革开放、构建和谐元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承办单位在今年的办理工作中坚持按照县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深化认识,改进作风,端正态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负责地把办理工作作为自觉、主动地接受县人大代表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具体体现。从政府领导到职能部门负责人,始终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县人民政府领导对重要建议亲自参与办理,提出了办理原则和具体要求;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政府督查室主任经常督促和过问建议办理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了全县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机制健全,规范运行。健全的办理工作制度和规范的办理工作程序,是做好办理工作的有力保障。在今年的办理工作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通知》,对办理工作任务、办理时限、办理结果分类、复文格式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各承办单位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办理工作机制,对办理工作实行“五定一包”(即:定责任领导、定责任科室、定责任人、定办理时限、定办理要求,包办理效果),进一步完善了登记、拟办、审查、面商、答复、归档等办理工作程序,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办公室、承办科室、承办责任人的办理职责和时限要求逐项加以明确,真正做到各司其职、有序运转,使办理工作真正做到了思想上有位置、日程上有安排、工作上有部署、措施上有保证,有效地促进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县人民政府将办理工作纳入2019年度“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年度考评内容,为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推动办理工作的落实打牢基础。
(三)加强沟通,注重协商。一是明确职责。凡是内容涉及几个部门职责的建议和提案,由县人民政府领导直接协调,交由一个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协同办理;协办单位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协办通知”,明确相关协办单位共同配合做好办理工作。二是加强沟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加强与县人大选联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各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互通办理工作中的动态情况,对各承办单位提出的问题尽力帮助协调解决。三是强化督查。为确保建议在规定时限内按时、按量、按质办理完毕,2019年7月上旬,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议案科到承办任务重的单位开展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同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从交办之日起,就定期不定期地对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发现办理工作迟缓的及时进行催办、督办,确保了所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四是注重协商。各承办单位始终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办理工作原则,在面商工作中,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深入调查研究,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多联系、勤沟通,加大了面商议办理工作的力度。
(四)强化落实,注重实效。各承办单位切实把办理实效作为衡量建议办理质量的根本标准,把办理工作与部门工作紧密结合,在推进部门工作发展中提高办理质量,通过办理的实效来检验部门工作的成效。把办理工作同解决重大民生问题结合起来,同深化改革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结合起来,同科学调整规划、突出工作重点结合起来,同加强机关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结合起来,努力在办理工作中办实事、求实效。坚持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围绕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分析建议和提案的可行性,深入实际开展调研,制定切实有效的办理措施,扎扎实实地解决反映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的作用和效益,使办理工作成为推动和促进部门工作的重要动力。
(五)主动公开,接受监督。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政府系统承办的县人大代表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2019年共有14个承办单位将适宜公开的88件县人大代表建议、有23个承办单位将适宜公开的104件县政协提案的答复件在政府网站专栏进行了公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结今年政府系统办理工作,总体来看,在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今年的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加之年内开展了机构改革,部分单位职能职责有所变化,导致办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二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和意见,但由于得不到项目和资金的支持,一时难以解决;三是个别承办单位具体业务人员能力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有的承办人员对办理结果分类认识上存在偏差,造成标注不准确。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督促有关承办单位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五、下步工作重点
一是继续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办理工作纳入全县综合绩效考核范围,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既要保证办理工作进度又要注重工作实效,确保建议按时、按质、按量办理好、落实好。
二是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根本任务来抓,遵循“依法办理、实事求是、分类督办、务求实效”的原则,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三是认真总结办理经验,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办理工作制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有序开展续办续复工作。县人民政府将于年底前采取“回头看”的方式,针对办理答复时由于财力和条件不具备,暂时不能落实的问题,随着工作的逐步推进和财力的不断增强,对已具备解决条件的“B”类和“C”类建议和提案进行跟踪办理,逐步实现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切实解决“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