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一体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审计,推动审计法治建设取得了新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加强党对审计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是坚持党对审计机关法治建设的领导。局党组始终把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大政治规矩,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州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审计事业全局中统筹谋划,推进审计监督与法治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严格落实审计机关应知应会学法要求,既注重内部法规的学习,又强化对审计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审计机关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二是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局党组会、班子会多次听取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制定年度审计法治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班子成员年度述职内容,对年度法治工作作出总体谋划和科学安排。2024年,召开党组会4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央审计委员会和省委、州委、县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
(二)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调整充实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法规股,办公室主任由局党组成员、法规股长担任并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局党组书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定期对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进行详细安排部署,形成全局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传导责任,一级抓一级,齐抓共管,法治部门重落实,干部职工重参与的格局,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落实。三是以学凝心铸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将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全面、深入、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年内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会8次、党支部党员会4次、主题党日12次、职工会22次,案例警示教育6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法律法规,使干部职工更加自觉用党的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构建监督格局,使审计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
1.强化自身监督。一是坚持从严治审,依法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确保审计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扎实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公开了县审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行政执法主体信息、服务指南、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年度月份审计项目计划实施情况、项目审计结果公告、项目审计整改情况、审计工作报告。二是扛牢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从严管理审计队伍。局党组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治审主体责任,坚持监督执纪的“第一种形态”常态化,将廉政教育和谈心谈话带入审计现场、融入工作日常,把审计全程纳入监督视野,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和审计“三立”要求,始终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推进审计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法治政府建设。2024年,局党组与各股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分析审计干部队伍作风状况3次、分析研判政治生态1次,讲授廉政党课1场次、纪律党课暨法治建设1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次,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8人次,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约谈17人次,集体廉政提醒谈话4次,开展纪律作风督查6次。三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为审计法治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以及云南省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八条禁令,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公示、审前廉政暨审计执法提醒谈话、审计组审计纪律承诺等纪律要求,着力加强对审计现场执法及纪律的监督。2024年、领导班子与审计组进行审前廉政暨审计执法提醒谈话13次,在被审计单位公示审计纪律等26期。四是定期开展审计现场纪律督查和回访工作。局党组在各审计项目实施期间,定期到审计现场开展廉政纪律暨审计执法检查工作,采取谈话、查阅审计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审计组遵守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依法审计等情况进行检查,促进审计人员遵守各项纪律,防范审计风险发生。五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使审计法治工作更加规范化。全面推进本单位审计执法公示、审计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审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审计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一直以来,县审计局开展的审计项目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干部职工也未发生被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处理处罚的情况。
2.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他法律规定,每年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2024年,按照县人大工作安排,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23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和2023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2次,自觉接受本级人大对审计工作的审议和监督,多次研究审议意见建议,及时办理人大建议提案。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告办法》,进一步落实党务政务公开机制,以元谋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对符合公开条件的审计事项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2024年,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审计公示和审计结果11篇、公开党务政务6期20条。二是立足“提高透明度、增强公信力”,大力推进审计信息依法公开。以《审计通知书》为载体,将审计项目、审计组人员、审计依据及内容、审计机关的权限、审计纪律等信息在被审计单位公开,接受被审计单位的监督。
(四)坚持依法民主决策,审计执法更加严格规范。
一是树牢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落实依法决策程序。认真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制度,合法性审查机构提前参与行政决策过程,行政执法项目必经法治审理程序,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涉法服务。二是依法行政决策,坚持集体讨论研究重要事项。对于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审计重要事项等内容,均提请局党组会议、审计业务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确定,确保各项决策科学民主依法进行。2024年,召开党组会议14次,审计业务会议10次,已完成的26个审计项目全部实行集体决策,确保审计结果经得起检验。三是树牢规矩意识,严格落实重要法治事项报告制度。将审计查出的重大问题、案件线索、存在的风险隐患通过审计报告、审计专报及时向州委审计委员会、县委审计委员会、县委县政府报告。2024年,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复了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召开县委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召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联席会议2次,全县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议5次,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审计整改工作情况6次,县级领导对审计工作批示10次,向州委审计办报告工作8次,报送审计专报、会议材料、审计项目计划、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等33件,确保了县委审计委员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作用,为审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五)扛牢政治责任,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审计监督独特作用更加彰显。2024年,县审计局始终坚持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和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充分发挥审计职能职责,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政治监督“护航行动”、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等十大行动,以深入揭示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和反映强烈的问题、促进民生政策资金项目落地见效为目标,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推动元谋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紧盯预算管理执行,着力推动财政资金使用提质增效。2024年,组织开展了县本级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暨2021—2023年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县科学技术协会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黄瓜园镇2023年度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等6个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重点关注财政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预算编制的细化上,重点从体制、机制和管理层面研究财政问题和提出审计建议,注重审计的整体性、效益性和建设性,进一步强化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兜牢民生底线,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认真组织开展黄瓜园镇11个村委会和县物茂乡5个村委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款提级监督审计;抽调2名审计骨干人员参加省州统一组织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审计,着力揭示查处乡村工程、惠农富农资金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规问题。三是助力全面深化改革,为经济有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组织开展了10个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着力揭示“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半拉子工程”和闲置浪费问题,严肃查处工程超概算、超投资、多结算造价、损失浪费等问题。四是围绕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对5名县管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正确区分领导干部所负的责任,做到审计什么就评价什么,审计到什么程度就评价到什么程度,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规范权力运行。五是以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2名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重点关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污染防治情况,为元谋法治建设贡献审计力量。2024年,县委审委会批准审计项目计划26项,审结26项,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42401.09万元,投资审计项目送审金额26791.38万元,减少财政拨款2346.86万元,移送处理事项18项涉及人员7人,出具审计(调查)报告31篇,提出审计建议采用85条,公告审计结果11个,上报审计专报18篇。六是持续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打造审计法治建设良好形象。建立完善审计发现问题台账,加大审计整改督查力度,进一步压实审计整改责任。2024年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审计问题整改工作11次,召开审计问题整改专题会议6次,发出整改督办单23份,分管副县长对15个责任单位开展责任约谈4次。坚持“责任不落实的不销号、问题不解决的不销号、整改不到位的不销号”,及时追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进度和成效。审计发现问题28个,已整改23个,本级审计发现问题219个,已整改212个。七是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审计作用更加明显。督促被审计单位制定完善相关制度31个;及时移送县纪委县监委及相关部门问题线索18件;回复组织、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干部任用、评先评优复函36份,涉及干部2775人;抽调2人对2个县级部门开展巡察。
(六)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注入审计法治建设新动力。
1.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发挥审计反腐治乱“尖兵”作用凸显。一是制定《县审计局党组纵深推进“清廉元谋”建设2024年任务清单》,积极配合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开展集中整治,着力推动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有效纠治、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有效解决,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二是对2022年以来的审计项目开展“回头看”,进一步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揭示一批急难愁盼问题清单,通过精准移送,将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果清单,查找报送问题清单85个。
2.发扬斗争精神,不断提升审计执法质效。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刻剖析干部队伍作风状况,统筹开展“精实计划”治庸三年行动、“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和审计队伍教育整顿等工作。全局共检视问题236个,制定整改措施271条,已全部整改。二是把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落实“过紧日子”相结合,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单位“三公”经费降幅达49.85%。三是深入开展特权思想专项整治,全面从严正风肃纪。围绕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整治五方面18类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查找问题52个,制定整改措施83条,修改完善制度2项,问题已整改。
3.强化培训,不断提升审计干部法治素养和能力。2024年,局党组采取请进来、送出去、自己举办的方式,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审计署审计业务培训、省审计厅举办的全省审计机关行政执法、全国优秀审计项目经验交流、云南省第二十一届职工技能大赛审计审理竞赛视频等培训7期126人次;参加州审计局举办的楚雄州审计干部综合素能提升班培训2期36人次;参加全州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暨业务培训2人次;参加县司法局开展的全省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视频培训6人次;县审计局举办的审计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暨元谋县审计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1期,邀请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纪委监委的专家、局党组班子成员就政府采购管理、公务接待、“三公”经费管理、巡察工作等培训3天48人次,参加法律法规知识考试28人次,合格率100%,通过以审代训、全程研训,以考促学,助力审计干部转变思维、拓展视野、更新理念,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切实提高审计工作的宏观性、全局性和前瞻性,不断提升审计人员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4.强化风险动态管理,筑牢审计执法风险意识。建立长效机制。对审计人员工作职责中存在审计执法风险点进行排查,并对风险点实行动态管理。年内查找动态审计执法风险点72个,细化防控措施81条,动态调整审计执法风险点5个,并严格落实措施,确保审计执法风险可防可控。
(七)持续夯实法治建设基础,确保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紧扣“八五”普法规划及工作任务,印发了元谋县审计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2024年法治学习计划》《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2024年行政执法轮训方案》《2024年审计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修订完善《县审计局内控制度》《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等部分管理制度,为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加强审计项目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始终把质量作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审计监督,坚持客观求实,扎实高效开展审核复核审理工作,确保审计查出问题事实清、证据实、定性准。2024年,在全州2024年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暨年度案卷评查会议上,提交2个审计项目开展年度案卷评查,其中: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调查获全州优秀审计项目。三是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建立长效宣传机制,各股(室)、中心以审计项目进点、出点会议为切入点加强法治宣传,自觉学法普法用法。全面落实普法责任,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宣传针对性和时效性。同时,审计人员在现场审计实施过程中,边审计、边向被审计单位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使被审计单位更加支持和理解审计工作。四是在法治教育宣传月和宣传日“4.15”、“6.26”、“10.26”、“12.4”等时点,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学习活动。年内在审计问题整改会上发放法治宣传材料190份;上街普法2次向群众发放审计法治宣传材料210份,培训普法骨干4期16人次,办公楼门前制作电子布标12次12条,案例说法2场36人次,组织观看《热坝说法》4期,参加“12.4”宪法日宣传活动。通过一系列活动,不断提高审计队伍专业素质和依法审计的能力。五是适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全国应诉工作平台、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系统、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的更新运用及维护。六是及时上报普法和法治建设各种报表、总结、自查报告等23件。
二、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审计监督服务高质量发展方面仍有差距,融入经济社会大局的宏观思维、视野、思路、方法仍有待拓展。
(二)审计依法治理工作力度还不够,行政执法人员不足,审计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有待加强,有的问题查得不深,不透,部分审计项目执法质量和效率不高。
(三)贯彻落实《国家审计准则》《云南省审计署审计现场管理办法(试行)》有差距,推进审计高质量发展的办法措施还不够有力和细化。
三、下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改进措施
(一)坚持党的领导,抓实抓细依法审计各项工作。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作出的“三立”“三如”重要指示精神,及时领会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安排的政治意图、实践要求,聚焦经济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改革发展稳定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找准与审计结合点,坚持用政治眼光观察分析经济社会问题,做实研究型审计,精准高效揭示问题,更好地发挥审计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
(二)依法审计监督,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强化审计保障。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以“六个聚焦”为着力点,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省州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以进促稳、先立后破,不断深化和自觉运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事业的规律性认识,适应改革所向、符合发展所需,把改革举措落实成效作为监督重点,增强“核磁”穿透力,当好全面深化改革的促进派、践行者和实干家。
(三)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依法履行审计的能力。立足“审计首先是经济监督”定位,聚焦审计监督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强化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和管理创新,探索研究型审计的落实机制,着力提升审计人员能查能说能写本领和大数据审计能力,积极适应审计工作新定位、新要求,坚持对重大问题查深查透,全面如实反映审计所发现的问题,坚持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切实做到审计程序遵法、审计方式守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结果合法,不断提升审计监督质量和水平,做到审计查出的问题交得出去、处理得下去,审计项目“有分量”。
(四)强化问题整改,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持续推进。严格执行审计整改跟踪督办机制,压实各方整改责任、贯通协同监督力量、强化部门联动配合,不断完善“政府主导—审计主抓—多维度监督—多部门联动”的审计整改工作格局,促进各类监督在提升整改成效上相向而行、同向发力,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后续整改中存在的疑点难点事项,积极做好沟通服务工作,指导被审计单位做好整改路径规划,切实提高整改的实效性和精准性。加强对审计整改的跟踪督促,不断完善提示提醒机制,防范屡查屡犯问题发生。
(五)聚焦从严治审,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贡献审计力量。全面对标“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的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大审计执法力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审计工作质效,在塑造职业精神和提升专业能力上持续发力,以扎实的审计成果、过硬的审计成效打造经济监督的“特种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