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一是成立领导机构。成立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并将法治工作纳入股室(中心)绩效考评范围,层层分解责任,保证目标落实到位。二是法治建设工作与单位年度工作有机结合。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实行阳光政务。推行职责、办事程序、政策法规公开,保证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认真落实监管职责。严格履行部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根本职责,局党组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2次,督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和协调,完善工作落实监督机制。五是健全工作机制。党组年内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2次,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档案,实施领导干部述法办法,促进述法与述职相融合。将法治建设与部门业务相衔接,聚焦乡村振兴、促进就业、农民工工资、社保基金监管等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推动劳动保障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二)依法履行职能,强化包容监管。积极推进“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根据省、州两级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按照精简、高效、便民的原则,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推进“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一是简政放权规范便民。按照上级要求,先后两次对涉及人社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彻底清理,对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行政审批项目,坚决予以取消。通过清理,我局正在实施的审批项目共三项: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2、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3、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对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审批项目,我局认真梳理、编制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变化情况实行动态调整。我局保留的行政权力共108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88 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确认5项,其他行政职权11项。按照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职能体系的要求,通过梳理部门职责,编制了与108项权力清单相对应的108项责任清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推进“最多跑一次”。全面推行“四化”建设,让群众办事“不跑路或少跑路、不排队或少排队、不交证或少交证、不填表或少填表、不盖章或少盖章”,使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
(三)树立法治思维,提高质量水平。一是转变思想认识。围绕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目标和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八五”普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等法制建设文件精神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等,全面树立机关干部职工的自觉意识,进一步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概念、制定程序以及相关要求等,为工作落实打好坚实的基础。二是严格规范程序。按照推进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管理要求、有效期以及合法性审查制度等硬性要求,局各股室各下属单位根据职责权限和实际工作需要,认真甄别区分自身制定的文件性质是否为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改变过去所有文件混编的情况,对局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一个文种、统一编号、统一管理,大大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检索、查询和归档效率。同时强化计划预测工作,在征求各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明确内容,落实职责、任务和时间。切实做到:事先筹划、临时不乱,急用先立。
(四)健全程序机制,推进机制建设。一是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各项制度。结合人社系统工作职权,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等内容,对涉及劳动保障监察处罚案件处理、社会保险政策调整、就业和社会保障资金发放,行政经费支出较大的项目,选拔和任用干部等,均启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二是认真落实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加强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力度,认真落实公众参与、部门论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落实相关政策,以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及时纠偏归正,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五)严格公正执法,创新监管方式。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为进一步推进工作落实,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切实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确保工作有效有力开展,制定出台了抽查事项清单和责任清单,分别建立了市场主体名录库和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市场主体名录库包括市场主体名称、法定代表人、经常居住地、联络人、联系方式、监管责任股室等内容;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包括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号、执法领域等内容,为顺利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夯实基础。二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立“欠薪(隐患)工作台账”和“工程建设项目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面落实建筑工程项目“六制一金一表”制度,加强源头管理。集中联合接访,化解欠薪风险。组织住建、交运、水务、卫健等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开展根治欠薪集中联合接访活动,集中力量处理重大、热点难点问题,防范化解欠薪风险。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欠薪诉求。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安排专人负责上级交办、转办和“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12333举报投诉平台”等反映的欠薪诉求,严格按时限办理,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结果。截至12月30日,共协调办理拖欠工资类案件73件,接待进城务工人员来访1736起,涉及务工人员2892人,解决被克扣拖欠的农民工工资800.298万元涉及农民工667人;其中,妥善解决拖欠解决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纠纷146起,当场兑现农民工工资308.505万元,妥善协调处理工程款纠纷2000万余元;接收国家平台欠薪线索240件,办结240件;接收12333欠薪举报投诉203件,办结203件。12345政务平台举报投诉179件,办结179件。立案查处招用童工案件1件;全面提升劳动仲裁案件调解率和结案率,共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87起,不予受理3起,涉案标的额308.73万元。已审结案件195起,其中:裁决8起,调解187起,结案率100%。
(六)凝聚工作合力,强化行政监督。一是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健全完善局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廉政教育防范机制、机关财务管理机制、公平择优用人机制等,确保监督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一律经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作用。二是加强群众监督。健全举报制度,畅通全局网站等举报渠道,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检查法制建设工作,加强信访工作,落实信访工作制度,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切实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强化群众和新闻媒体对依法行政的监督。
(七)强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普法工作方法,加大普法宣传的多样性。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多样化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等现代传媒手段,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效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策法规专栏,推送法律法规知识,拓宽群众了解法律法规的途径。通过对重点行业企业,定期开展送法上门宣讲、组织法律培训等活动,送服务到企业。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多部门协作,采取到现场设点的方式,为群众送来人社政策,进一步拓宽了群众了解最新政策的渠道,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开展了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人员普法讲座,以点带面,使普法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总结推广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典型经验,依法公布欠薪典型违法案件,引导企业经营者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大力开展“工资不拖欠、维权要理性”主题宣传,营造无欠薪的良好氛围。取得了就业创业不断扩大、社会保障不断完善、劳动关系不断协调、人才工作不断加强、依法行政不断推进的普法执法成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不足方面,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工作头绪多、范围广,事务庞杂,对依法办事、严格法定程序、崇尚法律权威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例如,部分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性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就业技能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劳动者就业难和企业招工难“两难”问题仍较为突出。受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等不利因素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职工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化,由于对政策不够了解,不当维权、盲目上访现象时有发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任务依然繁重。三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工资发放和工伤认定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数量较多。由于部分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法律观念淡薄,没有为职工参保缴费,劳动安全保护设施缺乏,导致工伤案件时有发生,给法制工作带来一定挑战。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队伍法治能力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学习,营造良好的机关学法用法氛围,提高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行政意识。加强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化服务理念,强化政策理论、业务经办、服务技能等培训,建立一支政策熟、业务强、服务优的业务经办队伍,确保政策清楚,解答无疑,业务熟练,管理规范。
(二)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普法,提升工作成效。在处理农民工工资清欠、社会保险待遇争议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过程中,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提升法治建设的工作成效。
(三)加大劳动力转移就业法治建设,维护就业稳定。一是抓服务保障。主动与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机构、用工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加大招聘岗位信息收集力度,做好用工岗位信息的收集和储备。通过各种方式,让群众近距离了解用工信息,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二是抓就业培训。将“技能云南”行动的实施与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有机结合,广泛动员农村劳动力积极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努力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向技能型转变,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质增效。三是抓政策落实。推动“百企万岗”稳岗扩岗、“百企千岗”青年见习计划、“千企万人”就地就近就业等项目政策等就业政策落实,优化流程,高效审批,及时快速地把政策红利落实到位,用“真金白银”助推实体经济发展,维护全县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四)全面开展企业主体劳动用工监察,维护保障权益。全面落实“六制一金一表”工资支付等制度。严格落实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规范用工管理,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工程款与工资分账管理、农民工保证金足额缴纳等“六制一金一表”覆盖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