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元谋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和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暨示范创建现场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全县各级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齐头并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政府职能深刻转变。一是持续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全面完善并落实政府绩效管理。二是继续深化简政放权,改革任务持续推进。接管好中央、省、州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梳理公布依申请的行政权力事项512项。精准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新开办企业办理用时大幅压缩。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实现“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全程网办”,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42个工作日。不动产交易登记与税收业务“一窗受理”平台全面运行。查封、注销实现即时办结。全县投资类、商事服务类和社会事务类审批事项平均提速率达84%,全部事项平均精简材料40%以上,95%的市场主体注册实现当场受理、当场登记。持续规范监管环境,目录清单管理事项涉及27家单位,监管事项总数971项,检查实施清单951项,完成率100%,监管覆盖率91.25%。发布监管动态信息和曝光740条。三是大力推行一体化极简审批。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商事服务、公共服务、不动产、社会事务和行政审批等综合窗口及“跨省通办”窗口,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就医结算备案表、社保卡申领、户口迁移等事项清单127项。四是大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印章运用,实现企业登记签名形式多样化,企业可自主选择签名方式,可采用银行U盾、区块链接云签名(手机签名)、注册登记身份验证(手机验证)的方式,全面实现“零见面”“最多跑一次”,全程无纸化操作。五是实施线上线下相融合。紧紧依托云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将全县1335项政务服务事项及时审核并汇入网上申报、网上预约、服务评价、事项受理、审批结果查询等信息,公布“一次就办好”事项清单383条,事项按时办结率达100%,线上线下测评满意率100%。六是依托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全覆盖。全县政务服务事项有办件、有评价的事项占总事项数的61.27%以上,主动评价率92.3%,无差评情况。七是“证照分离”改革持续深化。对照楚雄州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认领29个事项,其中:2项直接取消审批、1项审批改为备案、24项优化审批服务、2项实行告知承诺。“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全部推进落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种子生产经营承诺书》已更迭至最新版本。八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全县14个县级相关部门、10个乡镇根据《元谋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元政办通〔2021〕6号)要求,将承接的46项证明事项进行任务分解,层层落实。全县共推行使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1336份。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一是积极配合开展地方立法工作。配合州人大到我县对《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七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落实情况,以及《楚雄彝族自治州土林保护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回头看”开展督察调研。积极配合做好《云南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及时全面收集意见建议并进行反馈。二是及时制定出台《元谋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规程》,为有效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制定《元谋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元政规〔2021〕1号)并及时向州人民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县级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到应备则备、应审则审、应纠则纠。四是坚持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对现行有效的26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涉及民法典、行政处罚、长江流域保护等内容的清理工作。
(三)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全县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充分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予提交会议讨论。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元谋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重申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认真贯彻落实《元谋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元谋县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三是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带头认真贯彻落实《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元政办函〔2019〕10号),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查保障依法决策的重要作用。县人民政府合法性审查机构(县司法局)共审查重大合同25件、规范性文件2件、其他重大决策事项6件。
(四)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稳步推进,进一步整合精简规范执法队伍,配齐配强执法人员及必要装备。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民生保障、电信诈骗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三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县共公开行政执法信息1000余条,执法全过程记录4023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880件。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及在岗轮训制度。组织全县261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件换证考试,统筹全县978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在岗轮训,对全县部分行政执法部门法治骨干进行培训。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 法 冶 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一是制定完善《元谋县突发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2021版)》《元谋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1版)》《元谋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元谋县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元谋县农机事故应急预案》《元谋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元谋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元谋县天然气输气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提高突发事件应对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研判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重大敏感舆情应对处置等机制建设。依法执行突发事件应对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规范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指挥平台、救援基地、救援队伍、救援装备、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三是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按照平战结合原则,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县政府工作组赶赴突发事件现场指导救援工作桌面演练等应急演练,熟悉应急装备性能,掌握应急处置要领,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四是完善乡镇、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组建各种应急处置队伍,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依法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
(六)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稳妥化解矛盾纠纷。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1730件,结案1727件,成功1723件。二是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建立体系健全、渠道畅通、公正便捷、裁诉衔接的裁决机制。全面梳理行政裁决事项,实行目录管理,明确行政裁决适用范围,稳妥推进行政裁决改革。三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根据中央、省、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及时成立元谋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元谋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元治县〔2021〕10号)。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县委编委会以元编发〔2021〕10号文件批复同意在县司法局设立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核定政法专项编制4名,配备工作人员4名。投资203029.35元规范化建设行政复议接待室、听证室、档案室。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及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全面完成。县人民政府“一个口子”对外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办结3件、终止2件。四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切实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元政办通〔2021〕10号),要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必须达到100%。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等重大公共利益, 涉及土地房屋征收、移民搬迁安置、旧城改造等社会关注度高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年内,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15件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1件、其他负责人出庭应诉1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五是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2021年审结的15件行政诉讼案件,均未出现行政机关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情形。六是依法积极支持检察院、法院的公益诉讼。年内,县人民检察院共立案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2件,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68件。收到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13个部门及乡镇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回复并积极整改,未出现拒收或逾期不予回复等情况。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审结1件。
(七)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形成监督合力。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委和政府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谋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推动审计监督、统计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机制发挥更好作用。二是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县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开展政府督查工作,重点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上级和本级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行政效能开展监督检查,保障政令畅通,督促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廉政建设、健全行政监督制度。三是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年内,采取部门自评、随机抽查的方法,对2020年度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两类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评2933卷、抽评100件。2021年全州随机抽取评查的涉及城市管理、生态环境、林业草原、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的38件行政执法案卷,合格率达86.84%,名列全州前茅。四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公开县级人民政府重要文件52个、政策解读11个、政府重要会议及常务会议22次、“六稳”“六保”信息48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104条、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信息65条,发布各乡镇、县级各部门政务信息2500余条。接收办理4件依申请公开事项。优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设37个二级栏目,让群众以最简捷的方式获得信息帮助。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和政府网站,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积极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有效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共办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039件(次),政府网站网民留言171件(次),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接受来访群众咨询30000余人次。强化政务新媒体备案登记管理,共备案登记政务新媒体5个、注销3个。五是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存在以政府换届、领导人更替等理由不履行合同或承诺的情况。
(八)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县各级党委政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党委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专题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各级政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二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对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疫情防控、简政放权、农业执法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四项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察。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积极申报创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县”“全国矛盾纠纷化解示范县”等2个全国示范项目,以点带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及公开制度,及时将元谋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向州委、州政府、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加大考核力度,提升考核权重,将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纳入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内容,将依法履职、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各级各部门及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强化结果运用。三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带动作用。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培训教育体系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共开展专题报告、专题培训8期1662人次;组织124个单位554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知识学习考试,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知识清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现100%全覆盖。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未发生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等现象。加强队伍建设和人才保障,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将述法考核、评议结果作为衡量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作用发挥的重要内容和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推动形成重视法治素养、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完善管理办法,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落实行政复议执业规范,提升行政复议人员依法履职的能力素质。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全县41个政府部门、10个乡镇人民政府共聘请法律顾问67人,支付法律顾问经费46万元。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144件156条,参与起草、讨论规范性文件4件,参与合作项目洽谈及审核合同75件,参与处置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为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服务361件,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事务32件,协助法治培训讲座43人次,参与听证、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教育等其他法律事务160人次。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元谋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方案)(2021—2025年)》,结合实际、多措并举、改革创新、狠抓落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实现全面突破。
(一)进一步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一是全面推行政府事务清单管理。于2022年底前编制完善县、乡两级政府权责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备案管理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逐步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统一。二是加快建设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科技创新+政府革命”,巩固提升全县政务服务“一张网”,完善“一部手机”系列产品,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加快政务服务流程再造,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最多跑一次”,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化繁为简,使政务服务触手可及、精准直达、优质高效。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增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优化整合提升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三是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和基层延伸。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县、乡两级全覆盖。四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强投资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改善投资环境。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健全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红黑榜”制度,进一步规范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推进信用承诺、信用监管和信用应用。全面清理、废止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各种形式不合理规定。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全面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坚决清理“红顶中介”。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等问题。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一是适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修订、废止不符合新发展理念、不利于高质量发展、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人民群众期盼的规范性文件。二是继续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提请审议决定,不能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三是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备案审查率达100%,不断提升备案审查的质量和效率。
(三)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一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做到合法性审查“一票否决”。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按照规定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三是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动态管理、绩效考评等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决策、有效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
(四)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一是加强对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监督,规范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二是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平台经济、科技创新、信息安全、民生保障、电信诈骗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三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继续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制度,统筹开展在岗轮训等工作。执行统一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
(五)继续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一是继续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稳妥化解矛盾纠纷。各职能部门要规范行政调解范围和程序,组织做好教育培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的能力水平。二是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全面梳理行政裁决事项,实行目录管理,明确行政裁决适用范围,稳妥推进行政裁决改革。通过业务培训、案例指导等方式,加大对行政裁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提升行政裁决能力。三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案件登记、调查取证、听证庭审、调解和解、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和报告备案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确保履职到位、流程畅通、运行高效。四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一是继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对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二是积极开展新一轮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争创全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三是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对各级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公开情况开展跟踪评估,建立完善通报反馈等制度。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