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元政征补公告〔2022〕13号
为确保元谋县35KV团山(羊街)输变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元谋县人民政府组织拟定了《元谋县35kV团山(羊街)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本次项目拟征收元谋县羊街镇甘泉村民委员会山脚村民小组。土地总面积0.3368公顷,农用地0.3368公顷(耕地0公顷;园地0公顷;林地0.3368公顷;其他农用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详见《元谋县35KV团山(羊街)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元谋县35kV团山(羊街)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法律和相关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征地补偿安置费情况
本次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元谋县35kV团山(羊街)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本项目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详见《元谋县35kV团山(羊街)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四、农村村民住宅和地上附着物及许苗补偿费
该项目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按《元谋县35kV团山(羊街)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本项目征收土地涉及的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详见《元谋县35kV团山(羊街)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五、安置途径
具体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措施详见《元谋县35kV团山(羊街)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六、补偿登记办理时间及地点
本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公告期满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于2022年11月30日-2022年12月29日,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羊街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七、有关事项
(一)公告发布之后,涉及被征地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被征地村民大会,讨论拟征收土地事宜,充分听取村民意见。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元谋县35kV团山(羊街)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内,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县人民政府按相关法律规定组织召开听证会;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对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无异议的,应在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内向县人民政府提交《元谋县35kV团山(羊街)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安置方案无需听证回执书》。
元谋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