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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元谋物茂芝麻片区光伏项目建设“10·13”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日期:2023年12月04日   作者:张洪光   来源:元谋县应急管理局    点击:[]

为总结事故教训,认真落实事故防范整改措施,确保存在问题隐患整改到位。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县安委办组织相关部门对芝麻片区光伏项目建设“10·13”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3年11月28日,元谋县应急局牵头成立评估组,评估组组长由县安委办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发改局、物茂乡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评估组根据《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元谋芝麻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施工工地“10·13”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元政复〔2022〕46号),深入事故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采取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台账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评估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评估组现场进行了反馈,并要求立即进行整改。评估组通过召开会议,经充分讨论,形成评估意见。

二、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元谋县人民政府对元谋芝麻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施工工地“10·13”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后,县安委办及时向事故责任单位、属地管理政府、行业监管单位下发了《元谋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元谋芝麻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施工工地10·13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的函》,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元谋芝麻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施工工地“10·13”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落实了责任追究措施。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责任追究的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天津某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元谋县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1月6日对天津某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元应急罚〔2023〕1号),处以人民币3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企业于2023年2月21日缴清罚款。

(二)对天津某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元谋芝麻光伏电站建设项目负责人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元谋县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1月6日对天津某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元谋芝麻光伏电站建设项目负责人杨某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元应急罚〔2023〕2号),处以人民币9983.6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于2023年1月20日缴清罚款。

(三)对天津某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元谋芝麻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安全员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元谋县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1月6日对天津某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元谋芝麻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安全员何某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元应急罚〔2023〕3号),处以人民币4991.8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于2023年1月20日缴清罚款。

三、对事故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按照《元谋芝麻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施工工地“10·13”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责任认定,物茂乡人民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县发改局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到位,元谋县人民政府责成各责任单位分别向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故相关单位的责任追究情况。

1.物茂乡人民政府对“10·13”事故的发生进行了认真反思和深刻反省,于2023年1月9日书面向县人民政府作出了深刻的检讨。

2.县发改局对“10·13”事故的发生进行原因剖析,于2023年1月11日向县人民政府作出了深刻的检讨。

3.县应急局于2023年4月7日对天津某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元谋芝麻光伏电站建设项目部开展了约谈。

(二)事故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情况。

1.物茂乡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党委会议,对“10·13”事故相关责任人开展了主体责任提醒谈话。于2023年1月10日上午,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对廖某某、仲某某2位同志开展了责任主体提醒谈话。

2.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于2022年12月25日对分管副局长段某某开展了责任主体提醒谈话。副局长段某某于2022年12月25日对能源综合协调股股长施某某开展了责任主体提醒谈话。

四、事故发生单位及行业领域有关人员受教育情况

元谋芝麻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施工工地“10·13”机械伤害事故发生后,县安委办及时下发了《元谋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妤新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组织乡镇及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县新能源领域建设项目及已投产企业开展了一次全面安全隐患大排查。政府批复结案后,县应急局及时将事故调查报告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开。事故的发生经过及处理结果在元谋县各行业领域都起到了很大的警示教育作用。物茂乡、县发改局针对“10·13”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专门制定了整改方案,督促和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加强员工的培训教育,加大对道路交通、机械操作规程等内容的学习,工作中增加了班组观察人员,强化了企业安全责任意识。

五、事故相关责任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物茂乡人民政府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物茂乡人民政府在事故发生后,针对安全监管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刻汲取了事故教训,以事故为警示,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加强辖区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1.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一是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和参与,明确了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于2023年1月12日组织分别召开了物茂乡2023年度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物茂乡2023年1月安全生产联席工作会议,组织辖区12家企业负责人集中观看安了全生产专题片《责任重于泰山》,通报了2022年全县、全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及乡属各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同时就安全生产相关政策知识作了培训。二是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党政领导分工调整,明确政府分管领导,配齐2名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加强对辖区光伏等新能源领域项目存在的风险隐患全面开展检查排查30余次,同时督促企业强化教育培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等,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举措及省、州、县安委会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乡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主要领导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每月召开1次由辖区企业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会和各行业主管部门、5个村委会参加的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对全乡安全生产隐患开展大排查、大排除,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努力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2.约谈事故相关企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由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和乡应急办主任负责,专门对华能新能源(元谋)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通报事故责任认定、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督促2家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督促下属劳务分包企业天津伟胜机电有限公司及其施工项目经理和施工安全管理员主动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一是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组织5个村委会和52个村民小组全面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排除工作,与相关责任主体企业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二是由乡应急办牵头,组成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光伏工地、加油站、种植基地、烟花爆竹销售点等重点区域和场所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努力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4.强化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一是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做到“逢会必讲”“逢会必学”,把抓好安全生产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理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二是通过采取入户宣传、召开户长会宣传、广播宣传、微信群宣传和户外LED大屏宣传等形式,加强对道路交通、森林草原防灭火、食品安全、沼气安全知识、防溺水等安全知识的宣传。督促辖区企业认真落实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将安全教育融入日常、做在经常,确保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真正落实到位。

(二)县发改局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压实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重点项目股室层层责任安全生产责任书,强化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认真落实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与建成的5家光伏企业、2家风电场、1家楚攀天然气管道公司、3家在建的光伏企业以及元谋供电局签订《元谋县2023年能源企业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书》、《元谋县2023年能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2.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局领导班子每季度带队对能源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向全县能源企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能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抓实企业员工防灭火知识教育培训,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3.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提高能源企业安全防范意识组织能源企业认真学习《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督促能源企业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全面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杜绝员工违章作业,确保不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天津某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元谋芝麻光伏电站建设项目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项目部各班组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开展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项目部对员工开展进行安全教育与训练,增强管理人员和员工安全生产意识。进场前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考核,通过考核才能进入现场施工。

3.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其内容要做到面广,重点突出。

4.教育机械使用及管理人员正确使用各种大、中型机械设备,同时设备入场前要求进行认真检查验收,填写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5.加强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按规定到有关主管部门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

6.施工现场内配备、架立并维护一切必要且合适的标志牌,为职工和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标志牌应包括:警告与危险标志:安全与控制标志;指路标志与标准的道路标志等等。

7.施工现场常设一名经过培训具有安全工作资格的专职安全员,负责制定安全保护与事故预防措施及个人检查,督促上工人员按照安全规则和条例安全开展施工。

六、评估组评估意见

从元谋芝麻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施工工地“10·13”机械伤害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评估组认为:物茂乡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在收到《元谋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元谋芝麻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施工工地“10·13”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的函》后,能够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能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行业领域相关人员起到了警示和教育的作用,同时,对《元谋芝麻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施工工地“10·13”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措施建议能认真学习研究,并积极进行了整改落实。天津某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元谋芝麻光伏电站建设项目部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议,认真剖析事故原因,组织员工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制定完善了安全生产各种制度,对所有工作场所开展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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