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元谋县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思增利)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日期:2024年10月16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刘国忠(已逝)、思增利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房屋位于元谋县平田乡平田集镇东街),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2024年10月16日

上一条:李创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下一条:华能元谋多竹箐光伏电站临时用地一期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公示稿)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