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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创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日期:2024年10月18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证书编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元集用(2011)字第0135号

李创德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000008394

元谋县黄瓜园镇点连村委会小黄瓜园村


2







3







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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