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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日期:2024年11月19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元谋县审计局于2024年5月6日至6月6日,对我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及时指出了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宝贵意见。元谋县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审计发现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4个,剩余2个正在整改中。

一、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代编应由乡镇实施的征地和拆迁补偿经费预算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积极与县财政局对接、沟通,努力争取在今年的预算编制工作中不代编全县的征地和拆迁补偿经费,进一步规范代编预算的编制程序,提高部门预算的精准性和到位率。

(二)贯彻落实“过紧日子”、“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对相关股室负责人开展厉行节约廉洁提醒谈话,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加强支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和压缩部门“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有效降低行政成本,坚决杜绝该问题再次发生。

(三)违规使用公款长期租用车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云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在单位内控管理制度中制定了《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二是及时同汽车租赁公司终止相关汽车租赁协议,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建设项目合同订立程序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在2024年8月印发实施的单位内控制度建设中制定了《元谋县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元谋县自然资源局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元谋县自然资源局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内部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单位合同管理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用更严厉的工作制度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合同签订及履行期限程序,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五)已完工地质灾害项目长期未组织验收,未办理管护移交手续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紧时间与施工单位对接、沟通,督促施工单位按时、按质完成工程项目整改。二是积极与省州协调对接,完成项目竣工资料组件,及时上报省州申请验收。三是完工项目积极与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对接、沟通完成管护移交工作。四是财务人员加强学习,进一步规范基建工程财务核算。

(六)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单位财务人员的会计培训。定期组织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会计专业培训,引导单位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约束和规范会计核算行为。二是加强监督,建立健全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的问题及时清理。三是加强往来账款的核算清理。正确设置明细科目,确保核算内容真实合法,及时对账、转账,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执行率。二是以坚决果断措施抓好反馈问题整改。三是强化内部制度建设,提高单位内部财务管理水平。四是进一步梳理现有财务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财务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五是进一步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管理,规范现金管理行为。充分发挥单位内审作用,规范单位内部财务控制,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提高单位内部财务管理水平。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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