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谋县第一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3月,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对元谋县2022年1月至12月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反馈问题清单。经元谋县医疗保障局核查,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元谋县第一人民医院通过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不实收费违规使用医保资金47197.00元。元谋县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元谋县第一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47197.00元;2.约谈相关责任人并督促医院对违法违规问题限期整改。截至目前,该医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47197.00元已全部追回。
二、元谋县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3月,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对元谋县2022年1月至12月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反馈问题清单。经元谋县医疗保障局核查,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元谋县中医医院通过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不实收费、无指针检查、化验违规使用医保资金12574.70元。元谋县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元谋县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12574.70元;2.约谈相关责任人并督促医院对违法违规问题限期整改。截至目前,该医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12574.70元已全部追回。
三、元谋县元马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3月,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对元谋县2022年1月至12月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反馈问题清单。经元谋县医疗保障局核查,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元谋县元马镇卫生院通过不实收费违规使用医保资金10626.00元。元谋县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元谋县元马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10626.00元;2.约谈相关责任人并督促医院对违法违规问题限期整改。截至目前,该医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10626.00元已全部追回。
四、元谋县黄瓜园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3月,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对元谋县2022年1月至12月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反馈问题清单。经元谋县医疗保障局核查,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元谋县黄瓜园镇中心卫生院通过不实收费违规使用医保资金4950.00元。元谋县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元谋县黄瓜园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4950.00元;2.约谈相关责任人并督促医院对违法违规问题限期整改。截至目前,该医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4950.00元已全部追回。
五、元谋县羊街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3月,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对元谋县2022年1月至12月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反馈问题清单。经元谋县医疗保障局核查,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元谋县羊街镇中心卫生院通过不实收费、无指针检查、化验违规使用医保资金6294.00元。元谋县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元谋县羊街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6294.00元;2.约谈相关责任人并督促医院对违法违规问题限期整改。截至目前,该医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6294.00元已全部追回。
六、元谋全心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3月,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对元谋县2022年1月至12月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反馈问题清单。经元谋县医疗保障局核查,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元谋全心中医医院通过不实收费违规使用医保资金455.00元。元谋县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元谋全心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455.00元;2.约谈相关责任人并督促医院对违法违规问题限期整改。截至目前,该医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455.00元已全部追回。
七、元谋长生精神病专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3月,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对元谋县2022年1月至12月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反馈问题清单。经元谋县医疗保障局核查,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元谋长生精神病专科医院通过不实收费违规使用医保资金1510.00元。元谋县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元谋长生精神病专科医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1510.00元;2.约谈相关责任人并督促医院对违法违规问题限期整改。截至目前,该医院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1510.00元已全部追回。
八、元谋县羊街镇花同村卫生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3月,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对元谋县2022年1月至12月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反馈问题清单。经元谋县医疗保障局核查,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元谋县羊街镇花同村卫生室进销存不符违规结算,违规使用医保资金11717.00元。元谋县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作出如下处理:1.追回元谋县羊街镇花同村卫生室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11717.00元;2.约谈相关责任人并督促医院对违法违规问题限期整改。截至目前,该村卫生室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11717.00元已全部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