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财农〔2026〕3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第一批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6〕32号)及《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元谋县2026年第一批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计划的批复》(元政复〔2026〕23号),现将2026年第一批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5万元下达给你们(资金分配及支出科目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严格项目管理,
请严格按照下达的投资计划组织实施项目,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建设计划和财政扶持资金用途。切实落实公告公示制,项目资金安排使用要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贫困群众直接受益。
二、切实管好用好资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渡期后常态化帮扶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工作要求,待州级衔接资金具体调整优化方案确定后,资金管理使用按照新修订办法等要求执行。请加强项目实施的跟踪调度,加快资金支出,持续强化资金监管,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督促检查。抓紧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导做好项目建设,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督促做好项目建成后的后续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建成后能及时、长期发挥效益。并根据衔接资金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将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环节,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围绕项目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项目实施完成后,应严格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跟踪和绩效自评工作。
附件1:2026年第一批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附件2: 元马镇禾阳村委会粮蔬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3: 黄瓜园镇苴林村委会苴林小村巷道、饮水改造提升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4: 元谋县2026年第一批州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绩效目标表
元谋县财政局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