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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元谋县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及园林 绿化等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日期:2026年04月2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加快美丽县城创建,提高居民生活品质,经元谋县人民政府同意,2024年元谋县财政局预算安排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及园林绿化等专项资金共计1,599.005157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元谋县城区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及园林绿化等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项目实施单位。

实施项目,旨在显著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垃圾清转运效率、巩固国家园林县城、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推动元谋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造和谐宜居美丽县城。

截止2024年12月31日,采用业务外包的方式,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及园林绿化等工作按照实施方案有序开展。项目资金支出共计1,449.974726万元,资金使用率90.68%。

、评价结果

本次评价的主要内容是2024年度元谋县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及园林绿化等专项资金项目的完成情况。评价小组根据项目实施单位上报的绩效评价资料,结合实地调查了解的情况,对2024年度元谋县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及园林绿化等专项资金项目的项目决策、项目管理、产出绩效、效益绩效、满意度五个方面进行了整体分析、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决策情况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元谋县生活垃圾产生量与日俱增。同时,因乌东德水电站移民搬迁项目占用了元谋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而新垃圾处理厂尚未建成。在此背景下,经元谋县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协商决定,采用业务外包方式将县城日产生活垃圾压缩打包后,运往楚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原生活垃圾处理厂关闭暂停使用。

为不断提升城市环境卫生,实现“打造绿美元谋、擦亮绿色发展底色”的目标,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工作总结暨2024年工作计划中,已将重点抓好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切实增强清扫保洁监管力度列入2024年工作计划,并对元谋县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及园林绿化等专项资金项目制订了具体的数量、质量目标及考核办法,项目目标已细化、量化。

(二)项目管理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元谋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第46次常务会议、第48次常务会议分别安排2023年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处理服务项目资金628万元、城区2024年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资金673.15万元、2024年园林绿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资金436.65万元,共计1737.80万元。元谋县财政局以“元财建〔2024〕3号”等10个资金文件实际下达资金1599.005157万元,资金到位率92.0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详见“2024年度元谋县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及园林绿化专项资金下达情况表”。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支出共计1,449.974726万元,资金使用率90.68%。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2024年度元谋县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及园林绿化专项资金使用及结转结余情况表”。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组织机构。根据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分工的通知”(元综执〔2024〕10号),由单位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大队长分管城市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垃圾分类、垃圾运输处理、景观路灯照明等工作。同时单位明确了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及园林绿化项目有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员。

(2)主要项目合同签订情况。

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元谋县城区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及园林绿化服务。2024年以前签订的合同在2024年已到期或提前中止执行,2024年对元谋县城区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及园林绿化服务重新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

(3)项目日常管理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及园林绿化项目均与服务方签订了具体可行的考核办法,并按考核办法开展了日常服务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下发督察整改通知,并根据考核结果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但存在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条款支付服务费、日常考核资料不规范且未及时归档的问题。

4.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4年6月修订了单位财务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已明确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

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依法建账,并对项目资金收支进行了会计核算。资金支付时资料、手续齐全。

(三)产出绩效情况

1.产出数量

合同中明确由服务方负责约定范围内的县城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转运以及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服务方案或考核办法中对服务人员配置、设备配置、作业时间、作业次数、作业标准、服务人员管理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但存在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次数未达到考核标准的问题。

2.产出质量

服务方基本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约定义务,垃圾回收率达100%,2024年城市建成绿化覆盖率达45.44%。但存在部分时间段内部分道路保洁不到位、人员不足,缺勤缺岗、机械作业覆盖面不广、垃圾未按时清运等情况。

3.产出成本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根据““元财建〔2024〕3号”文后附件2-2的元谋县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专项经费绩效目标表,园林绿化管理服务费(定量成本指标)为333万元。该项目2024年实际投入资金343.63元。

(四)效益绩效情况

1.生态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垃圾清转运做到及时的日产日清,有效的提高了垃圾无害化处理效率。

2.社会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元谋县城市环境卫生有了明显改善,城市绿化面积持续增加,绿化质量有效提高,城区扬尘污染明显减少,市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3.可持续影响

通过项目的实施,加快推进了新型城镇化建设、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改善城区环境,增加绿地面积,提高园林绿化水平,提升城市形象,打造”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特色鲜明“的城乡人居环境。对城市整体发展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五)服务对象满意度

根据满意度调查统计,受益群众满意度达88%。

(六)评价得分情况

2024年度元谋县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及园林绿化管护等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0.84分,等级为“”。

1.评价得分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决策(10%)

项目管理(20%)

产出绩效(50%)

效益绩效(15%)

5.满意度(5%)

项目评价得分合计(分)

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及园林绿化

10

16.49

45.35

15

4

90.84

2. 扣分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评价扣分合计

项目评价扣分情况说明

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及园林绿化

9.16

①项目管理-项目资金到位:未按县人县政府安排足额下达资金,资金到位率为92.01%,资金到位率及资金到位时效各扣0.16分,共0.32分。②项目管理-项目资金使用:项目资金使用率90.68%,扣0.19分。③项目管理-档案管理:日常考核资料不规范且未及时归档,扣3分。④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每天应完成三次道路清扫保洁,实际执行为每天二次清扫,扣1分。⑤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每天应进行洒水作业三次,实际执行为每天全城区洒水2次,主要路段3次,扣1分。⑥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清扫保洁率):机械清扫率目标值为≥80%,实际完成率为70%,扣0.5分;次要街道污物滞留时限≤30分钟,未完成,扣0.5分;路面废弃物清理果皮、瓜子:1—2片≤100㎡及纸屑、塑料:1—2片≤100㎡两项未达标扣0.5分。共1.5分。⑦产出指标-质量指标(日垃圾清运率):目标值为100%。因偶发车辆故障、极端天气或交通拥堵等原因导致垃圾未按时转运,扣1分。⑧产出指标-成本指标(绿化养护投入):计划成本为333万元,实际成本为343.63万元,扣0.15分。⑨满意度指标:目标值为≥90%,经无记名问卷调查满意度为88%,,扣1分。

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的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各部门的职工分工,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考核评价机制,确认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工作开展

元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争取财政拨款和上级专项补助,加大对园林绿化养护工作的资金投入。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强化技术培训,提高养护水平

定期组织绿化养护人员参加技术培训和业务学习,邀请专家进行现场指导和讲座。不断提高养护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为绿化养护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持。

(四)加强监督管理 ,确保工作质量

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项目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定期对服务方进行考核评价,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确保服务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五)创新垃圾处理合作机制

建立了跨区域垃圾处置合作机制,有效解决了元谋县垃圾处理难题,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借鉴。

引入专业环卫公司负责垃圾转运及处置,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服务方面。一是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不达标、保洁质量差;服务企业内部监管缺失,部分工作人员上下班随意,缺乏时间观念和职业操守,人员缺岗、顶岗现象时有发生。部分路段保洁人员不服从管理,责任心不强,工作积极性普遍不高。二是垃圾清理不到位、不及时,部分路段出现垃圾满溢现象;垃圾分类亭标识不统一,新老城区标识不一致;垃圾分类亭和垃圾桶清洗不彻底,油污较重、苍蝇密度大、异味较重;果皮箱保洁不彻底,底部空格内有长时间垃圾未清理,果皮箱门未及时上锁,大部分门都是敞开状态;垃圾清运设备维修不及时,运输过程中有渗漏,影响道路整洁、存在安全隐患。

2.项目管理方面。截止2024年12月31日,2024年拨入的项目资金支出共计1,449.974726万元,资金使用率90.68%。道路保洁服务费用付至2024年8月;垃圾清转运服务费用付至2024年5月(2024年5月只支付了部分);园林绿化服务费用付至2024年9月;滨江公园绿化临时管护付至2024年10月。未按合同中约定的费用拨付方法支付垃圾清转运费用。档案管理归档不及时,存在日常考核不到位的风险。

3.居民素质有待提高。部分居民素质有待提高及对城市卫生、城市绿化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球,存在乱丢垃圾、破坏绿化设施和随意践踏草地的现象。

(二)相关建议

1.监督服务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服务方案配齐机械设备,提高机械清扫率,按服务方案提供服务。要求服务方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明确分工;加大对员工的管理和思想教育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对不服从管理的员工进行罚款、劝退等处罚。

2.加强监管,采取“线上+线下”管理模式,安排保洁车辆驾驶员接入智慧城管管理平台,及时清运生活垃圾,杜绝出现垃圾满溢现象。按统一标准更换垃圾分类标识。常态化落实垃圾桶冲洗、消杀、套袋,确保垃圾分类亭和垃圾桶干净整洁无明显异味。提高果皮箱保洁标准,及时擦洗果皮箱外部和清理果皮箱底部的卫生死角。定期对垃圾清运设备进行维修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

3.在现在资金保障范围内,及时支付服务费。

4.加强档案管理。对日常监督、监管情况进行详细记录,至少做到每日均有已开展相关考核工作的记录,规避日常考核不到位的风险。同时,存在相关考核资料应及时归档。

5.对未按合同中约定的费用拨付方法支付垃圾清转运费用的问题进行核实、整改。

6.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见和绿化意见。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城市绿化的重要性,引导居民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爱护绿化设施和绿地。


下一条: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度省 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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