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29号)有关要求,元谋县财政局对2023年度纳入元谋县部门决算管理的116家预算单位上报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进行汇总,现将202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情况公开如下:
2023年度,元谋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71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705.21万元的101.86%,较上年决算汇总数771.91万元减少53.56万元,下降6.9%。
分项构成情况是: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37.14万元,较上年决算汇总数184.82万元减少47.68万元,下降25.8%,全年购置公务用车6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9.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439.1万元的100%;较上年决算汇总数426.23万元增加12.93万元,增长3%,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83辆。公务接待费14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73.32万元的82%;较上年决算汇总数160.86万元减少18.81万元,下降11.7%,全年公务接待2,112批次(含外事接待4批次),接待14,741人次(含外事接待220人次)。与2022年度“三公”经费各分项决算汇总数相比均有所下降。2023年,元谋县财政局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同时,采取有力措施硬化预算约束,要求我县所有预算单位认真落实“三公”经费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控制陪餐人数,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本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718.35万元,同比减少53.56万元,下降6.9%,“三公”经费规模得到有效控制,全面贯彻落实了中共中央的要求,做到了“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财预〔2022〕126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通知》(云办发〔2022〕15号)等规定以及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元谋县财政局将持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强化预算控制、预算执行约束及动态监控,加强对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和执行的监督检查,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附件:元谋县202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