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经营主体履行法定义务,引导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按照“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 有关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我局拟对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84户(详细名单见附件)进行专项清理。现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凡列入清理名单的经营主体如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及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网址https:// gsxt.ynaic.gov.cn/)补报全部未公示年度报告,并携带经营场所证明到登记机关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完成信用修复;经营地址、联系电话变更的同步办理变更登记。不再经营、终止经营的,主动到政务服务大厅企业登记窗口办理注销登记。
二、通告期满仍未补报年报、未变更、未歇业、未注销,且实地核查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无实际经营迹象的,本局将依法立案,作出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被吊销后主体资格存续但禁止开展经营活动,负责人、高管记入信用记录,限制新设企业任职,影响贷款、招投标、出行等信用事项;吊销满3年仍不注销的,依法启动强制注销程序。
联系地址:元谋县元马镇汉禄路15号
联系及咨询服务电话: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878—8225721,8225722,8225706
特此通告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