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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7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第二期)

日期:2026年07月16日   作者:李光美   来源: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日期

处罚机关

备注

1

元市监处罚 〔2026〕41号

元谋县飘香猪脚米线店(个体工商户)未按规定建立餐饮进货查验记录案

网络食品安全

涉嫌未按规定建立餐饮进货查验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元谋县飘香猪脚米线店

92532328MA6P****C

刘兴平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500元。

2026.07.15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元市监处罚 〔2026〕49号

元谋县元马云之蓝便利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侵犯注册商标

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南孚电池)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元谋县元马云之蓝便利店

92532328MA6Q****3

冯加秀

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如下处罚: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南孚聚能环3”5号电池343粒、“南孚聚能环3”7号电池329粒;2.没收违法所得230.40元;3.处以罚款1400元。

2026.07.15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元市监处罚 〔2026〕52号

元谋县元马杨淑英小卖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侵犯注册商标

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南孚电池)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元谋县元马杨淑英小卖部

92532328MA6MF****H

杨淑英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如下处罚: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南孚聚能环4”7号电池50粒、“南孚聚能环5”7号电池12粒“南孚聚能环5”5号电池48粒;2.没收违法所得70元;3.处以罚款1000元。

2026.07.06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元市监处罚 〔2026〕65号

元谋县元马爽心饭店未按规定建立餐饮进货查验记录案

网络食品安全

涉嫌未按规定建立餐饮进货查验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元谋县元马爽心饭店

92532328MA6NJ****N

罗林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500元。

2026.07.08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

元市监处罚 〔2026〕66号

元谋县元马穿骨香手撕烤板鸭未按规定建立餐饮进货查验记录案

网络食品安全

涉嫌未按规定建立餐饮进货查验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元谋县元马穿骨香手撕烤板鸭

92532328MA6MC****M

李华明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500元。

2026.07.09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6

元市监处罚 〔2026〕87号

元谋县元马镇中心卫生院(元谋县第二人民医院)使用过期、失效医疗器械案

药械安全

涉嫌使用过期、失效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

元谋县元马镇中心卫生院(元谋县第二人民医院)

1253232843195****4

付亚兵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1.没收过期、失效的正畸丝8袋(74支);

2.处以罚款4000元。

2026.07.16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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