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股是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规范和政策,承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管理责任。
(二)监督落实县、乡(镇)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等城乡详细规划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指导乡(镇)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报审和备案工作。
(三)监督落实县、乡(镇)建设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政策制度。承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查报批工作。
(四)负责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及城市景观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负责全县绿道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传统村落及古驿道的保护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组织开展城市更新、地下空间规划等城乡规划工作。
(六)负责组织指导乡(镇)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指导乡村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及监督管理工作。
(七)监督管理规划行业,执行注册规划师制度。
(八)指导全县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
(九)联系有关部门的行业规划。
(十)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78-8215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