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材料上报的通知》要求,县卫计局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总结,现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8年以来,在州卫计委、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带领和精心指导下,元谋县卫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州卫计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制度措施。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任务目标和工作重点,细化了工作措施;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了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工作格局。我单位门户网站共设15个常规栏目,栏目内容包括通知公告、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健康扶贫、计划生育、疾病防控、妇幼卫生、卫生监督等方面的内容,每个栏目每月信息更新不少于4条,每周不少于1条。截至2018年12月24日,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公示栏发布各类信息182条,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150条)。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工作开展。一是细化目标任务。根据《楚雄州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楚卫通〔2018〕67号)要求,我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梳理出主要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将任务层层分解至局机关各股室,明确具体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推进明确了目标,理清了方向。二是保障工作经费。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县卫计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与卫生工作同步研究、同步推进,确保工作经费到位。2018年,我局投入工作经费2万元,用于制作宣传单、更换展板、配备电脑等,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面拓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紧紧围绕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等重点环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优化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1.规范卫计政务公开。全县卫计系统加强中央、省州县各级关于改善民生、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的公开工作。对可以公开的重大决策,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经过审查充分公开,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合理确定公开范围。主动公开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卫生政策、食品卫生、卫生应急、预防保健、卫生监督、疾病防治、医疗服务、医疗机构、执业医师管理、医疗事故处理等信息,对群众关注度高,咨询比较集中的信息,及时编制整理在网上主动公开。
2.规范权力运行公开。在单位门户网站设置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公众监督、通知公告、党建工作、四项制度、工作信息7个栏目,涉及卫生许可、医师资格考试、人才招聘、党建活动、制度建设、工作动态、医疗机构审批登记、财政预算决算等内容,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真正体现便民服务、为民服务、受民监督。我单位门户网站共设15个常规栏目,栏目内容包括通知公告、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健康扶贫、计划生育、疾病防控、妇幼卫生、卫生监督等方面的内容,每个栏目每月信息更新不少于4条,每周不少于1条。截至2018年12月14日,向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18条。
(三)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严格按照“谁行使、谁梳理”的原则,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等文件,我局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并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权力等10类事项逐条逐项分类登记,汇总后形成部门权力清单。今年6月份,按照要求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汇总梳理,再次对各类行政职权进行核查,对需要调整的找准依据,及时报送县委编办按程序做好调整,确保权责清单规范准确;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单位公示栏、政务大厅窗口等渠道公开权责清单,依法公开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完成时限等;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的信息公开工作,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和结果等信息做到实时、准确公开。
2.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细化财政预决算公开内容,部门预决算所有支出(除涉密内容外)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细化公开说明“三公”经费决算涉及的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2018年度,局机关及所属医疗卫生单位均在网站公开了部门预算情况。
3.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购买大型仪器、设备等,必须向局机关进行备案报告,经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方可按照相关程序进行采购;要求各单位通过公示栏、网站等方式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做好基本药品和非基本药品采购信息公开力度。二是积极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对我县卫计系统的元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元马镇卫生院甘塘分院建设项目等重点项目,严格按照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进行,将项目基本情况、招投标、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等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同时,我局始终坚持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公开,将项目单位总体规划和拟建项目的院内公示情况作为审批的必要条件,未进行信息公示的建设事项,一律不予受理。
4.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全面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医疗单位便民信息及公共卫生服务等卫生监督检查情况;依法公开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要求所属医疗卫生单位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各医疗卫生单位做到制度上墙、价目表上墙,方便群众了解服务价格;按照要求向就医者提供住院每日费用清单和累计费用清单;切实做好公立医院改革信息公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借助电子显示屏、门户网站等渠道加强宣传。
二是持续开展以医疗机构为重点的院务公开工作。认真总结2018年以来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工作做法、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深化院务公开工作、落实“一日清单制”的意见建议;继续推进医疗机构的院务公开工作,将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工作纳入医疗机构综合评价体系,并与医疗卫生单位行风建设、“三好一满意”、“医德医风建设”“平安医院”创建等工作紧密结合。
三是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纳入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创建活动的评估指标,通过多种形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要求实名投诉举报处理及回复率达到100%,服务对象满意率达90%以上。
四是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乡镇卫生院把医务人员信息、药品及检查项目价格、新农合报销信息、院内规范管理制度等在院内显著位置公布,方便患者观看。在网站开通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栏,展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政策文件、各地开展工作好的经验、做法,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做好政策解答工作。
五是全面落实献血工作信息公开要求。在“世界献血者日”到来之前,及时下发文件通报各单位完成献血任务数情况,督促各单位按时完成分配的任务。通过宣传画、展板、横幅、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加大无偿献血知识的宣传力度。同时通过网站公示献血知识、完成情况、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社会公众对无偿献血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四)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一是将卫生计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讲座和卫生计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邀请专家就政府信息公开热点及建议进行讲解,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关注和跟踪媒体报道热点及社会热议事件,编制舆情信息、简报,并通过发布会、网站、微信等快速作出回应。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动态更新机制。10月22日—25日对局机关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复查,根据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及时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密切关注单位门户网站,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在网站发布信息的同时,将政策文件信息抄送至公开目录,实现目录动态更新。 四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细化完善保密审查流程,在制作和发布政府信息时,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由股室、办公室、分管领导进行层层审核把关,明确该信息是否公开、如何公开、是否需要删减后公开,从源头上做好保密审查工作。五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畅通监督举报电话,认真办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所举报的问题一经查实,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工作。2018年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存在问题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人民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所公开的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特别是政策解读、办证流程等方面的信息还需进一步充实。二是信息公开制度有待健全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我县以及行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信息,使《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常态化,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加强与其他单位的沟通学习,认真查找自身不足,积极借鉴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发展的良好格局。
(三)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和指导。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适时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集中培训,完善多元化、多层次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体系,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活动,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专业水平,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