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完善更新政府门户网站。
一是积极配合县网管中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网站上发布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编制并发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二是严格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与合法公正、真实准确、及时便民、规范效能的原则,确定除涉密及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利益及公共利益,需要社会知悉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政务工作和信息,发布在元谋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的环境保护专栏,并及时进行更新。2020年,我局按照《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站信息发布任务的通知》要求,已完成了2020年报送网站的信息,在元谋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的环境保护专栏公开了78条对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受理、审批及验收情况、环境违法处罚案件、环境现状分析报告、县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结果报告、环境监管、人大政协提案复文等内容的应该公开的各项公示材料。
三是健全和完善组织机构信息。2020完善了包括:领导信息、基本信息、机构职责、内设机构。其中: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内设机构信息包括职责、联系电话;下属单位信息包括职责、联系电话,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了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的政府信息,并进一步规范编制、及时发布2019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2020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
(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按照云南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要求,及时制定我局涉及的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并按时上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责任、审核、监督等制度,促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走上了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三)解读回应
认真做好州环保信访举报平台“12369双人值班”制度,全局干部职工没有节假日,没有双休日,遵循急事急办的原则,始终以受害人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将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最终目标,依法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截至12月31日,高效办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累计受理处理来电来信来访件246件,在来信来访办理中,做到急事急办,始终以受害人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将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最终目标,积极进行及时调查处理,处理率达100%。
充分利用电视、微信、电子显示屏、宣传图册、集中学习培训、绿色单位创建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将环保知识送进单位、机关、乡镇、村(社区)、学校、企业。一是精心组织筹划“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紧扣“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活动为主题,组织县级有关部门、乡镇、学校、企业开展了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营造了全县“共创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的环保宣传舆论氛围。二是以集中宣传为契机,年内共组织和参加集中宣传教育活动12场次,发放环保购物袋、法律法规手册、环保知识手册等各类宣传资料1201份,宣传布标6条,接受现场咨询356人次,充分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群众保护环境的热情和积极性。
(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信息发布的要求,严格遵守规定和操作程序,确保部门信息页面清晰显示发布时间、标明信息来源、正文字体格式统一。对政府网站找错平台曝光存在问题,转办后及时按要求回复本。在部门政务服务大厅建立内容规范齐全、标识清楚、管理规范的政务公开查阅场所。
(五)强化保障措施
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3位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由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抓好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省、州、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规定,及时研究部署我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确保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目标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4 |
33 |
4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8 |
10 |
2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0 |
7 |
3 |
行政强制 |
2 |
1 |
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
|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0 |
2.重复申请 |
|
|
|
|
|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0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0 |
(七)总计 |
|
|
|
|
|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缺乏经验,极个别公开的内容信息质量不高;二是监督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一要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拓宽政务公开的内容。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范围,逐步推进决策前和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公布,畅通群众和企业获得信息的渠道,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二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政务公开制度和监督机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和要求,加大力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严格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定期有通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的提升,扎实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及时报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相关材料;按要求参加全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及其他活动。
2020年,我局共接到12345政府热线工单6件并全部按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