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8001216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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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是中共元谋县委领导和管理全县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统一政法各单位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元谋、法治元谋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各单位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各单位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监督和支持政法各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县法学会;完成州委政法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全县政法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省“三张牌”、州委“1133”战略及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大局,坚持以大比拼统领政法工作,以统筹推进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工作为立足点,以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源为着力点,以维护国家安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层社会治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切入点,着力提升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元谋、法治元谋,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持了辖区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大疫情防控维稳取得新成绩。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县政法机关闻令而动,聚焦“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加强对医院、火车站、汽车站、高速路口、国道、省界检查站、隔离点等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驻守及巡逻防控,指导相关单位强化治安管控,严格按照内部保卫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内部安全防范措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表》无数据,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没有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296.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9.97万元,占总收入的97.6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85万元,占总收入的2.31%。与上年对比减少311.1万元,减少51.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水电移民相关工作基本完工,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31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93万元,占总支出的83.66%;项目支出51.34万元,占总支出的16.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98.99万元,减少38.7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水电移民相关工作基本完工,其他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2.9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34万元,减少16.3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关综合绩效考核奖于次年1月才发放,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2.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1%。人均费用18.6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3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7.65万元,减少74.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度水电移民相关工作基本完工,其他支出较上年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13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3.3万元;
2、2049901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9.0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42%。与上年对比减少28.8万元,减少9.0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员综合绩效奖励(每人每月2000元)在次年发放,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4.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26%。主要用于人大事务-行政运行0.45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98.93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33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9.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3%。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9.04万元;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4.3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7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4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支出9.99万元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15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9万元,支出决算为5.29万元,完成预算的89.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85万元,完成预算的96.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预算的75.7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接待标准、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2)公车改革后,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用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2.21万元,增长71.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1万元,增长35.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万元,增长493.5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攻坚战于2020年结束,2020年扫黑除恶工作,到了关键时期,随着宣传工作、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线索核查、案件审批、工作督查、建立长效机制工作的推进,县委政法委公务用车运行频率提高,费用量增加,接待批次人数增多,接待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5万元,占72.76%;公务接待费支出1.44万元,占27.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8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宣传工作、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线索核查、案件审批、工作督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4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迎接上级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3万元,减少18.06%,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53万元,电费0.01万元,邮电费0.04万元,差旅费1.68万元,培训费0.12万元,公务接待费1.44万元,劳务费0.06万元,工会经费2.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9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119.95元,其中,流动资产106.22元,固定资产13.7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4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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