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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元马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年10月27日   作者:骆李波   来源:元谋县元马镇人民政府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28005561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元谋县元马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谋县元马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7、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这一年来,元马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州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州委“1133”战略和县委“一极两中心三基地四示范五大园”发展目标,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跨越发展“一条路”,围绕富民、强镇“两目标”,突出乡村振兴、城镇发展、生态建设 “三重点”,打造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文旅休闲养生养老 “四示范”,实施项目兴镇、产业强镇、扶贫富镇、民生稳镇、党建带镇“五工程”,奋力推动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

今年元马镇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已经圆满完成;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经济和各项事业得到全面发展。并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谋大力发展”的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等重点领域的资金需要,做到了保工资、保机构运转、保全镇干部职工工资、社会福利、及各种项目全面推进及完成的专项资金按时足额拨付。

通过对以上各项收入支出的执行,保证了全镇机构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的正常发放,支出的管理得到了加强,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为各项工作的完成打下了基础。严格执行《楚雄州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各种专项资金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产生应有效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元马镇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6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5个:共产党机关、政府机关、人大常委会、村委会、居委会;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10个:城建站、合管办、计生办、文化站、农技中心、林业站、水管站、共青团、妇联、畜牧兽医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元谋县元马镇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1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事业编制6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9人(含村委会社区人员30人),事业人员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4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1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元马镇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4,157.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55.23万元,占总收入的95.1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2.2万元,占总收入的4.86%。2020年的收入4,157.43万元,2019年的收入6,433.05万元,2020年的收入比上年减少了2,275.62万元,减少35.3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元马镇以前年度发放的农村低保金、城市底保金等社保类惠民资金2020年由元谋县民政局统一发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元马镇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4,66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3.76万元,占总支出的37.78%;项目支出2,904.62万元,占总支出的62.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20年支出4,668.38万元,2019年支出6,494.31万元,2019年支出比上年减少了1,825.93万元,减少28.11%,减少的原因是:元马镇以前年度发放的农村低保金、城市底保金等社保类惠民资金变更由元谋县民政局统一发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元马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63.76万元。与上年1,910.17万元对比基本支出减少146.41万元,减少7.66%,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减少109.23万元,减少6.08%,主要原因是2020年有调出、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37.18万元,减少32.8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导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2020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87.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7%,包括:基本工资支出440.09万元, 占基本支出的24.95%;津贴补贴469.35万元, 占基本支出的26.61%;奖金111.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3%;绩效工资155.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9.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6%;职业年金5.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3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72.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9%;公务员医疗补助48.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5%;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21%;住房公积金88.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4%,退休费89.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7%;抚恤金41.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5%;生活补助42.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0%。

2020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75.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3%。包括:办公费8.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47%;印刷费0.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2%;水费0.40万元, 占基本支出的0.02%;电费0.53万元, 占基本支出的0.03%, 邮电费0.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2%;差旅费2.41万元, 占基本支出的0.14%;维修(护)费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5%;会议费0.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1%;培训费0.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2%;公务接待费6.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35%;委托业务费0.59万元, 占基本支出的0.03%;工会经费20.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 占基本支出的0.34%;其他交通费用28.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元马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04.62万元。与上年的4,584.15万元对比减少1,679.53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2020年项目有所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元马镇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22.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45%。与上年的5,306.80万元对比减少1,084.05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较上年有所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58.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3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人大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及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1.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网格化管理员补助;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9.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83.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6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优抚对象定补、义务兵家属优待金、高龄老人补助、惠民殡葬补助、殡葬改革棺木补助支出;

5.卫生健康(类)支出262.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6.节能环保(类)支出2.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支出;

7.城乡社区(类)支出125.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征地工作等支出;

8.农林水(类)支出1,330.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一村一品项目、公厕户厕改造补助、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补助等支出;

9.住房保障(类)支出335.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危房改造补助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94.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补助、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元马镇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54万元,支出决算为26.42万元,完成预算的95.9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92万元,完成预算的96.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预算的95.0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指标控制,压缩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3.74万元,增长108.2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3.92万元,增长232.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19万元,下降2.7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县财政统一安排购置森林消防专用车一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92万元,占75.4%;公务接待费支出6.5万元,占2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9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2.92万元,购置车辆1辆。主要用于保障森林草原火灾防范工作。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日常机构运转及重点项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6.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重点项目建设征地及拆迁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元马镇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55万元,与上年113.05万元对比减少57.50万元,一年来认真厉行节约成本控制,压缩各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42万元,印刷费0.17万元,水费0.14万元,电费0.18万元,邮电费0.14万元,差旅费1.00万元,维修维护费0.9万元,会议费0.18万元,培训费0.18万元,公务接待费2.74万元,委托业务费0.59万元,工会经费8.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2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元谋县元马镇部门资产总额9,507.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291.48万元,固定资产215.21万元,无形资产0.70万元。与上年9,834.04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6.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50.58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3.9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件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9,507.39

9,291.48

215.21

0

89.10

0

126.11

0

0

0.70

0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0年元谋县元马镇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766.08万元,2020年部门决算完成财政拨款收入3,955.23万元,与预算对比增加1,189.15万元,差异率为42.99%;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766.08万元,2020年部门决算完成财政拨款支出5,305.78万元,与预算对比增加2,539.7万元,差异率为91.82%,2020年总体来看收入、支出预算与决算差异率较大。存在问题:第一,因我县财力有限,2021年度,我单位年初未编制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第二,建立健全乡镇财政管理机构,按照“三定”方案进行管理,提高乡整财政的执行力,从而促进各项工作开展。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转下年: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800556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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