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800376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统筹、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依据上级授权,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5.依据上级授权,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组织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组织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元谋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元谋县医疗保障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医疗保障工作发展思路,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攻坚克难,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全年医疗保障工作持续健康有序开展,并取得良好态势。
1.不断加强参保、缴费工作。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强化依法参保缴费,引导各类群体自觉参保、稳定参保、应保尽保。全县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07004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人数12630人,城城乡居民参保人数194374人),参保任务完成率达99.76%。全年,实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7508万元(包含收缴企业生育保险费248万元),城镇职工大病保险费48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427万元(其中统筹基金357万元,个人账户2070万元,公务员个人账户基金已按管理规定全额划拨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账户);完成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费险筹资15564万元,其中:个人缴费4851万元,各级财政补助10713万元。全部收缴保费已按时汇缴到对应的财政专户。
2.全力落实医疗保障扶贫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省、州、县医疗保障扶贫各项政策,抓实抓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缴费及待遇保障工作。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1093人,100%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符合转院规范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四重保障后实际报销比例达到政策享受标准。
3.继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入推进以总额预算为基础,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为主,按病种付费相结合的多元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按照“一州一策”实施了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付费方式,实现了职工医保和城乡医保住院费用结算“同病同价”,为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更加合理的管控基金流向,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等工作的有效开展筑牢了基础。
4.不断加强医保基金管理。积极持续开展打击医疗保险欺诈骗保行为,进一步强化医保领域监管力度,保持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高压态势。一是广泛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项检查,强化了对两定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管理,净化了就医环境,全共开展现场监督检查250家次。
5.持续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持续推进省内异地和跨省异地住院直接结算工作,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19家,定点药店58家,其中,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还接入了国家跨省结算平台,异地参保人员在我县就医结算得到良好的保障。
6.及时审核结算支付医疗待遇,确保月结年清。切实加强基金监管,不断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对于符合结算支付的医疗待遇,切实做到月结年清,不存在无故拖欠定点药店、医院医疗费用。全年,元谋县医疗保障局审核结算支付城镇职工基本险统筹基金2095万元(含支付企业生育医疗待遇、生育津贴730万元),支付个人账户基金3820万元(含公务员个人账户),支付公务医疗补助统筹基金92万元,垫支异地职工医保就医购药医保基金319万元。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1715万元(其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支出48万元),垫支异地城乡居民医保就医购药医保基金11万元。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险和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外医疗费用由州局统一结算支付。
7.不断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机制,确保救助取得实效。大力加强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宣传,不断提高政策知晓率,不断完善医疗救助工作机制,进一步缓解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患重特大疾病普通困难家庭的医负担,让他们常见病、慢性病看得起,得了大病基本生活过得去,通过医疗救助政策的实施,极大缓解了贫困户“看病贵”的压力,打消他们“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后顾之忧。2020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收入116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53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86万元,州级级财政补助资金115万元,县级财政补助资金114万元。2020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支出1214万元,其中:资助参保缴费42406人次,资金支出671万元;门诊救助2336人次,资金支出4万元;住院救助8296人次,资金支出406万元;大病救助2002人次,资金支出133万元。
8.认真落实离休干部医疗待遇工作。我县年初有参保离休干部11人,期间死亡1人,现有离休干部参保离休人员10人。为切实做好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工作,保障离休人员医疗待遇得到及时落实,2020年县级财政拨入离休干部医疗统筹金40万元,审核报销支付离休干部医疗费28万元,其中:门诊医疗费支付15万元;住院医疗费支付12万元;垫支异地离休干部医疗费1万元。
9.认真落实医药服务和价格管理工作。2019年11月15日县发展和改革局将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能职责移交由县医疗保障局负责;2020年1月份,县卫健局将药品、医用耗材采购,药品配送监管等职能职责交由县医疗保障局负责;2020年3月1日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管理职责交由县医疗保障局承担。以上多种职能职责虽已划转给县医保局负责,但未划转编制及人员,元谋县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临床用药需求,确保药品质量及供应,进一步强化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控,扎实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10.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元谋县医疗保障局紧紧围绕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及时就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两个确保”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相关政策,采取措施调整部分医保政策规定,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开通新冠肺炎防控救治医保绿色通道,优化业务经办流程,让患者放心就医、让医疗机构放心救治、让经办服务降低风险、让企业复工得到扶持。2020年1月27日及时预拨我县新冠肺炎定点医院费用100万元,其中预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专项救治经费50万元,常规医保基金预拨50万元。明确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期延长至2020年6月25日,在缴费截止期前缴纳参保费的城乡居民,自2020年1月1日起享受2020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规定的最长减征时限,自2020年2月至6月,对全县企业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五个月,共惠及全县153个企业2341人,共计减征职工医疗保险费306万元,职工医保费减半征收期间,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保持不变。
11.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挂包扶贫工作。认真开展脱贫攻坚挂包工作,组织挂包干部进村入户走访贫困户,对贫困户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教育,消除群众等靠要和争当贫困户消极思想,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贫困退出标准,对2020年预脱贫户深入开展入户走访,盘算全年经济收入账。对经济收入不稳定,增收渠道单一的贫困户,有条件外出务工的,帮助他们联系务工单位,鼓励外出务工;不能外出务工的,鼓励他们在家发展种植、养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正科级单位,下设5个行政股室,1个事业单位:元谋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元谋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决算公开表,元谋县医疗保障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835.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5.21万元,占总收入的99.9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52万元,占总收入的0.06%。2020年总收入比上年增加325.36万元,增长率为63.7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于2019年3月成立,而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等2019年8月开始才在我单位发放,2019年医疗救助项目资金下半年才在我单位核算,2020年度工资津补贴、医疗救助资金预核算数是全年,所以收入与上年度对比变动幅度超过2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84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5万元,占总支出的33.65%;项目支出558.95万元,占总支出的66.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总支出比上年增加340.12万元,增长率为67.7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于2019年3月成立,而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等2019年8月开始才在我单位发放,2019年医疗救助项目资金下半年才在我单位核算,2020年度决算支出的工资津补贴、医疗救助资金数是全年,所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变动幅度超过2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3.5万元。与上年支出121.80万元对比增加161.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我局工资津贴补贴从2019年8月开始在我单位发放,2020年人员增加1入。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8.9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是用于医疗救助资金2020年为545万元比2019年356.31万元增加188.6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7.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8%。与上年494.29万元对比增加312.79万元,增长率为63.28%,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相关费用等2019年8月开始才在我单位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1%。主要用于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0.56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退休费1.34万元、职工养老保险21.34万元、职业年金的支出3.44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764.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7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基本险、公务员医疗补助25.54万元,医疗救助511.00万元,行政运行215.8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2万元,医疗保障经办事务2.00万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16.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9%。全部用于缴纳政策规定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94万元,支出决算为0.93万元,完成预算的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3万元,完成预算的9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差异不大,在预算范围内。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27万元,下降22.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7万元,下降22.8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经费紧张,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9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9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医保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管理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89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0.90万元、水电费0.60万元,差旅费0.73万元、维护费0.16万元、公务接待费0.68万元、劳务费委托业务费支出5.08万元、工会经费2.6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车改补贴)15.07万元。与上年14.65万元对比增加11.24万元,增长率为76%,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相关费用等2019年8月开始才在我单位支付。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元谋县医疗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22.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2万元,固定资产14.2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6.6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资产总额28.07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83万元,固定资产增加0.8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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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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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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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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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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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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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2.05 |
1.22 |
1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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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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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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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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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32800376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