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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年10月30日   作者:谢丽莉   来源:元谋县公安局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2800131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元谋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谋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元谋县公安局为元谋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建设报警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运用平台;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

2、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协助中共元谋县委组织部开展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交流工作、负责公安宣传、民警教育培训、奖惩、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工作;

3、负责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管理和监督实施;

4、依法承担刑罚执行职责;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管理看守所、拘留所,并对其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监督、考察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

5、负责管理国籍和出入境事物及外国人在元谋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6、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防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安全违法犯罪案件;

7、组织实施反恐怖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报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

8、负责查处反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指导公安机关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的工作措施;

9、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组织、参与侦查和处置重特大案件、重特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承担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管理职责;审批和管理各种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0、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11、依法行使刑事侦查权,组织、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刑事案件;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2、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政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13、负责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物品,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14、负责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实施;

15、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依法对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管理;

16、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17、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18、承办元谋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排列全省优秀行列。2020年上半年,元谋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综合满意率为97.12%,高出全州平均水平0.37个百分点,排名全州第四、全省第十三名,与2019年相比,综合满意率下降了0.39个百分点,在全州的排名持平,全省的排名下降了3位。其中,在对目前社会治安环境的安全感和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的测评中,元谋县满意率分别为99.60%、100%,均居全州第一。

2、疫情防控交出了满意答卷。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工作任务来抓,主动服从于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从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建引领、加大管控力度、增强安全防护、注重典型带动、压实工作责任等方面,全力以赴推进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县公安局党委首批被州委表彰为担当作为先进集体,15名民警被评为先进个人。全县范围内未发生疑似病例,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列全州前列。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以开展“一十百千万”行动为牵引,聚力大要案攻坚突破、线索核查清仓见底、行业乱点乱象整治,咬定“深挖根治”不放松,盯紧“长效常治”见成效。325条线索核查任务全部“清零”,5个涉黑涉恶专案全部移送起诉,126名犯罪嫌疑人开庭受审,“打伞破网”4件4人,均排列全州前列。

4、命案防控取得新突破。坚持把命案侦防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深入贯彻落实“一长双责”和“五长必到”侦破命案工作机制,抓牢命案积案“不松手”。2020年,全县未发生现行命案,创十年来最好成绩。破命案积案1件,抓获2名在逃18年以上的命案逃犯,提前并超额完成命案积案攻坚任务。实现连续9年命案全破。

5、市域社会治理取得新突破。主动适应信息化时代发展趋势,创新开展“无发案小区”和“无发案村社”创建活动,甄选元马镇环洲驿村、建科国际城小区、元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瓦渣箐水电移民安置点、甘塘水电移民安置点等5个试点开展“无发案智慧安防村社、小区、单位”创建工作,创新多元融合的安全防范元谋经验并全州借鉴推广。7月24日,楚雄州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暨加强智慧平安网格建设现场推进会在元谋召开。

6、基层警务创新取得新突破。在“核警情、访民意、评工作、促提升”上创新突破,自主研发了“元谋县公安局接处警满意度访评系统”,实现接报警情由人工回访向智能测评的重大转变,以警情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切实整改主题实践接处警突出问题,实现了为基层减负和群众满意“双提升”。系统上线以来,共回访警情3932起,满意率为98.35%,比2020年全县群众安全感满意率97.12%高1.23个百分点。

7、信息化大数据服务实战取得新突破。深入实施科技兴警和公安大数据战略,依托平安城市建设、六城同创和水电移民维稳工作契机,搭建大数据实战平台。一是打造“元谋公安大数据综合实战应用平台”,建成1400路智能化前端设备,每天采集各类信息1000多万条,制定46款实战运用软件,提炼出116种技战法在全警使用,向科技要警力,向数据要战斗力,有效缓解了警力负增长,维稳压力大的困难。二是总投资956万元在甘塘、瓦渣箐、启宪水电移民安置点建设智能高清视频监控项目已经通过验收投入使用。三是在全州率先完成100路结构化视频建设,升级改造9个18路出入城900万像素高清智能卡口,按“点、线、格、块、圈”的防控格局,在全县主要路口、街道、车站、人员密集场所、治安复杂区域组建5道立体化防控圈,筑牢“平安元谋”安全守护网;四是推出“物联网+电动自行车”管控建设,实现电动自行车规范化管理和被盗抢案件大幅下降,通过物联网找回被盗车辆69辆,赔付5辆。2020年,利用信息化破案数占全局破案总数的81%。9月15日,我局在全州公安机关“大数据实战应用服务教育整顿”专题擂台赛中荣获第二名。

8、打防工作战果丰硕。以人民群众对平安的新期盼为目标,全面落实社会治安和安全监管各项措施,深入开展主题实践和“三大战役”专项行动,深化推进打击整治成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2019年12月至2020年10月,全县共立各类刑事案件964件破443件,破案率45.95%;破获盗抢骗案件149件,移送起诉盗抢骗犯罪嫌疑人31人。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01人,其中抓获上网逃犯36名,刑事拘留125人,逮捕87人。受理经济犯罪案件10件,立案10件,破案6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其中抓获逃犯1人),刑事拘留13人,取保候审3人,挽回损失124.79万元;破获毒品犯罪案件4件,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6人,打掉零星贩毒团伙1个,缴获毒品11.2克;铲除毒品原植物137株。受理各类治安案件1678件,查处1678件,查处率100%,与去年同期相比,受理数上升599件,查处数上升188件,查处率下降38.1%。查处三非外国人违法案件134件,处罚68人,遣返65人。共查处道路交通违法41152起,其中,查处无证驾驶404起,查处酒后驾驶149起(醉酒118起,饮酒31起)。追究刑事责任132人,行政拘留处罚34人,吊销驾驶证88本。全年未发生一次死亡2人及2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9、公安基层基础建设上的新突破。始终坚持“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思想,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为抓手,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一是总投资2585万元,新建马派出所、江边派出所和物茂派出所,目前已江边派出所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元马派出所、物茂派出所均即将竣工投入使用。二是投入190余万元,对全县11个执法办案中心及案件管理室进行改造,目前已投入使用,对派出所接处警、受立案等工作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6人。其中:行政编制18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2人。

实有车辆编制23辆,在编实有车辆2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元谋县公安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元谋县公安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公安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7,881.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99.72万元,占总收入的82.4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381.58万元,占总收入的17.53%。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997.2万元,增加14.49%。收入比上年增加是因为本单位平安城市视频监控建设项目、元马所建设项目缺口资金较大,通过与财政沟通协调,拨付一部分资金用于缓解项目建设资金紧缺,同时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收入比上年有所增加,因此本年收入比上年收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公安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7,834.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02.34万元,占总支出的61.3%;项目支出3,031.83万元,占总支出的38.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731.41万元,增加10.3%,支出比上年增加是因为拨入平安城市视频监控建设项目、元马所建设项目资金,项目资金比上年增加,同时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装备)增加,因此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02.3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39万元,增加0.36%,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正常人员工资晋级晋档,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84.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17.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31.8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14.03万元,增加30.81%,增加的原因是平安城市视频监控建设项目经费比上年增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装备)增加,因此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55.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68%。与上年对比增加231.13万元,增加3.6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同比增长是由于开展各类业务专项行动增多,平安城市视频监控建设项目支出增加,因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5,755.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8%。(1)2040201行政运行4007.5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应急处突大队人员、辅警人员工资、保险支出;在职人员工资、工伤保险费、乡镇工作津贴、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绩效考核奖励金;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租车经费。(2)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9.44万元,主要用于物茂派出所建设工程、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补助、疫情防控经费支出。(3)2040219信息化建设711.77万元,主要用于平安城市视频监控项目建设、信息化建设的业务装备经费支出。(4)2040220执法办案411.86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办案业务类经费支出,禁毒、重大活动安保、反恐业务、打击跨境赌博、“三非”、防范、打击邪教违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等业务方面的支出、巡特警工作业务支出。(5)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544.47万元,主要用于元马派出所建设项目支出、民警服装经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经费、禁毒业务、烟草打假打私支出。(6)204990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0.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业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8.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2%。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离休费;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以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224.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行政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的支出。

4.城乡社区(类)支出0.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城乡统筹转户业务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187.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1万元,支出决算为68.29万元,完成预算的96.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2.17万元,完成预算的97.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12万元,完成预算的87.4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对公务车辆使用及运行维护的管理,对公务接待支出按厉行节约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93万元,下降1.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6万元,下降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7万元,下降12.4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对公务车辆使用及运行维护的管理,对公务接待支出按厉行节约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17万元,占91.04%;公务接待费支出6.12万元,占8.9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1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2.1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6.1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督查、检查指导、调研工作,上级和同级办案部门协同办案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7.8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05万元,增加1.73%,增加的原因是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办公楼进行全面清洗以及一些老旧设施进行更换,致使维修费比上年增加,因此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运行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费、手续费、工会经费、邮电费等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元谋县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6851.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60.6万元,固定资产3390.8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700.29万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43.5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7.7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851.78

1760.6

3390.89

442.43

2948.46

0

1700.29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0.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0.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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