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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 负责涉及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各项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工作;依法查处各类无照及涉及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3.负责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4.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工作,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5.负责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
6.负责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和拍卖行为进行监督;实施合同行政监管;办理动产抵押登记;承担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建立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体系,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8.负责全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及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负责质量综合治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工作,开展产(商)品质量统计分析,组织产品质量抽查和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落实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实施产品质量监控和强制检验;负责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机构的监管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
9.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开展经营行为规范、消费教育引导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承担 12315、12365、12331、12358电话和网络申诉举报处理工作。受理申请价格行政复议的案件和申诉案件,应诉被处罚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价格行政诉讼;负责全县价格举报投诉工作;指导元谋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协会工作。
10.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11.负责标准化管理和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组织制订地方标准规范,并对标准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企业标准备案(食品标准除外),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县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12.负责计量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和强制检定;对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技术机构;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负责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
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的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分析;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 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监督管理。
14.负责商标管理工作,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负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推荐和监管。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广告。
15.负责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管理规范的实施。
16.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工作,并负责对外联络与合作交流。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承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做好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
17.组织价格和收费法规、政策的新闻宣传和协调舆论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消费者组织、职工价格监督组织、街道群众义务监督组织、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和行业协会开展价格和收费监督工作。负责全县的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价格诚信评价活动,推进价格诚信建设。查处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牟取暴利、价格歧视、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协调解决价格矛盾和价格纠纷,开展价格和收费调查工作,开展市场价格提醒告诫工作,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按规定受理价格行政处罚的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
18.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盐业管理的法规、政策;依法查处私盐、非碘盐、劣质盐等各类违法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制止非法盐产品流入市场。负责全县食盐经营批发许可证的初审和上报工作,以及食盐定点企业生产许可证的初审上报工作。
19.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行业人才队伍的培养、建设工作。
20.负责除上述职能职责外法律法规赋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职能职责。
21.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元谋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22.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县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照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州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加强对知识产权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从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元谋县人民政府批准于2015年11月18日重新组建,按照《中共元谋县委办公室 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元办字[2019]51号)文件要求,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5个内设机构和党委办公室、离退休人员办公室。设派出机构10个和一个下设机构即行政执法大队。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73名(含下设机构10名、派出机构41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兼任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局长4名(副科级)。2021年部门预算,在职在编实有人数70人;离退休人员49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49人);公务用车改革后留用车辆9辆,其中应急保障车辆1辆,执法执勤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车辆(食品安全检测车)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起步之年。2021年市场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市场监管工作和全省、全州市场监管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守“四个最严”要求,不断健全监管制度机制,充实监管力量,提升监管效能,推进我县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公众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常态化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野生动物市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相关用品价格、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相关防疫产品质量监管。突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药品质量安全保障、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强化案件查处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积极指导农贸市场经营主体注册“云南健康码”并督促入场人员严格扫码。
2.持续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压实责任,全力推进“净餐馆”“管集市”工作。在“净餐馆”专项行动中,对标对表,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实际,形成逐户达标问题整改清单,督促限期整改。在“管集市”专项行动中,持续按目前取得的整治成果加以巩固实施,彻底实现农贸市场净化、美化、标准化、规范化和精细化。
3.努力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切实保障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精简审批,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努力打造我县最优的环境、最优的政策、最优的服务营商环境,激发市场的活力和创造力。
4.加强市场监管能力建设,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巩固完善“五线合一”12315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充分运用“诉转案”机制,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加强市场监管机制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全面实施。
5.推动“两大战略”即推动质量强县战略实施和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73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7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9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9辆。其中应急保障车辆1辆,执法执勤车辆7辆,特种专业技术车辆(食品安全检测车)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52.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52.5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7.47万元,下降4%,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1.因本级财力有限,在职公用经费总额按照压减一般性支出要求,所有单位一律压减10%下达;2.2021年我单位实有人员比2020年实有人数减少1人,其事业人员也有所变动。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52.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52.5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52.56万元(本级财力1,252.5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7.47万元,下降4%,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1.因本级财力有限,在职公用经费总额按照压减一般性支出要求,所有单位一律压减10%下达;2.2021年我单位实有人员比2020年实有人数减少1人,其事业人员也有所变动。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52.5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52.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2.5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47万元,下降4%,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1.因本级财力有限,在职公用经费总额按照压减一般性支出要求,所有单位一律压减10%下达;2.2021年我单位实有人员比2020年实有人数减少1人,其事业人员也有所变动;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869.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06.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9.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7.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7.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4.69万元,主要用于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生活补助、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缴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水电费等机构正常运转支出。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50万元,较上年增加1.50万元,增长1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万元,较上年增加0.5万元,增长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
30次,共计接待15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加0.5万元,增长50%,本单位严格执行《元谋县县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用餐标准》(元机服联发[2019]2号)文件精神,控制单位行政成本支出,压缩单位行政运行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和控制接待标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但考虑当地消费水平实际,2021年公务接待预算比上年略有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万元,增长1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万元,增长1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其中应急保障车1辆、执法执勤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车(食品安全检测车)1辆。
增减变化原因:2021年县财政调整预算安排,按单位实有应急保障车辆2万元/年预算,执法执勤车辆、特种专业技术车(食品安全检测车)按1万元/年预算,所以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1.0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因我县财力有限,2021年度,我单位年初未编制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待年终根据上级财力补助和项目实施情况,再将预算绩效目标和完成情况一并在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内容中公开。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单位将围绕预期绩效目标,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对实施期绩效目标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7.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和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9.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10.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救济金、医疗费补助、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5.3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00万元,水费1.50万元,电费2.00万元,差旅费1.00万元,邮电费0.50万元,维修维护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劳务费3.50万元,工会经费11.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其他交通费67.91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1.5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03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分析:
1.因本级财力有限,在职公用经费总额按照压减一般性支出要求,所有单位一律压减10%下达;
2.2021年我单位实有人员比2020年实有人数减少1人,人员相关经费也有所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元谋县市场监督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 22日
监督索引号5323280074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