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800633300000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制定县城规划区市政设施、户外广告设置等市容市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城市公用资源(市政设施)经营权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城市市政设施,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的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县城规划区市政设施、户外广告等市容市貌综合整治计划,负责县城规划区城市管理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县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及执法队伍的管理、检查和组织业务培训及业务考核;负责行使县城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负责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的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全县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专项活动,组织查处跨区域案件,督办城市管理的大案、急案;负责城市街道、公共场所秩序管理工作;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负责城市管理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和决定;负责城市管理行政许可的办理工作;负责拟订城市公用资源(市政设施)经营权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城市市政设施、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的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园林城市申报工作;负责各项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办理发放工作;负责对市容市貌管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制定本县创建卫生城市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是元谋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县城管综合执法局”)牌子。下设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元谋县环境卫生和公园管理站、元谋县垃圾综合处理推广服务站。有机构1个,与上年相比机构无增减。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化执法管理,创新执法实践
一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二是持续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是强化法治专业化标准化建设。四是持续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
2、转变作风,党建引领促进全面发展
一是大抓宣传,持续加大城管系统宣传工作力度。二是加强党的建设,持续开展“党员进社区”“六个一”基层调研走访、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三是抓好工青团妇等工作。四是加强督察考核评价,加大责任查找和追究。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形成统一指挥、反应高效、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三)着眼生态,提升环卫水平
一是按照省、州、县对推进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以深入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为抓手,扎实开展市容环境绿化项目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县城美化、绿化、亮化提升改造管护,保持洗手台干净整洁,公厕“三有、三无”;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对标对表,分解落实各项环境整治工作;三是做好承包服务的清扫保洁服务公司、园林绿化管护公司的监督管理,创新督查机制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建立城区巡回收运垃圾体系,有计划增设垃圾桶点,建设分类垃圾收集示范点,开展好各自业务工作;四是加大对城区垃圾乱扔乱倒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引导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提高市民环境卫生意识,营造人人关注环境,人人尊重环卫工人劳动成果的良好氛围,以优质服务让政府放心,群众满意;五是落实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要求,继续参与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搬迁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六是继续加大路灯亮化管理维护工作,加大巡查路灯管护,确保亮点率,根据季节变化及时调整亮灯时间及时长,做到既节约资源,又保证居民舒适出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26人。
车辆编制25辆,实有车辆25辆。(由于单位的特殊性,我单位的车辆为城管执法车辆9辆,垃圾车8辆,绿化车、洒水车、洗扫车6辆,路灯作业车1辆,自卸汽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67.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67.97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8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退休2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5万元,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减少0.2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较上年减少0.3万元。所以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67.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67.9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7.97万元(本级财力467.97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8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退休2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5万元,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减少0.2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较上年减少0.3万元。所以收入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67.9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67.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7.9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8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退休2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5万元,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16万元,较上年减少5.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减少0.2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较上年减少0.3万元。所以预算总支出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为: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56.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工资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9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1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职业年金;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6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退休人员、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4.7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3.0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公务员医疗补助;2120101行政运行320.8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支出、协管员工资支出、车辆运行维护费、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工伤保险缴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平台租车费等正常运转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23.2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我单位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06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
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6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情况,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25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元谋县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公园及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1、项目基本概况。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加快美丽县城创建,提升县城人居环境,确保老城区、凤仪公园、凤凰湖公园及周边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有序开展,为群众提供舒适的休闲娱乐场所。元谋县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招投标,确定承包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转运工作,承包服务期限为5年,承包金每2年增长一次,每次按每平方米0.5元上调。公园及新区道路清扫保洁面积558415.62㎡,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面积651909.68㎡。中标方为滨南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道路清扫保洁本着“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运作市场化”的长效管理目标,“依法依规、公开公平”的原则有序开展工作。
2、项目实施内容
元谋县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包括面积统计表所列道路的车行道、护栏、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街头空地、广场、绿化带和路灯、路牌、公交车站亭、桥栏条凳等及清扫保洁范围内所所设垃圾桶(箱)点;公园及新区道路清扫保洁,包括公园路面(含所有广场、道路、绿化地、人工附属设施设备、停车场、体育健身区域、儿童游乐场等)及铺装、河道河提道路、园内附属设施、(各类灯、音响、指示牌、宣传栏、休闲座椅、健身器材、桥面、栏杆、扶手、凉亭、走廊、花架、园林小品、垃圾桶及果皮箱等)、湖面水体、及面积统计表所列道路的车行道、护栏、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街头空地、广场、绿化带和路灯、路牌、公交车站亭、桥栏条凳等及清扫保洁范围内所所设垃圾桶(箱)点;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市场等所设垃圾桶(箱)点的垃圾及时清运;定时沿街巡回收集清运垃圾,垃圾中转站的垃圾转运至指定的垃圾处理场。
3、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公园及新区道路清扫保洁面积558415.62㎡,河道河提道路和湖面水体保洁不计面积,所需经费312.2万元;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面积651909.68㎡,所需经费323.35万元。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所需经费合计635.55万元。
4、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服务期限共五年,公园及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自
2019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18日止;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自2019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15日止。
5、项目实施成效
城市道路干净整洁,控制扬尘污染;垃圾日产日清;清扫保洁率达100%;不留卫生死角,下水道及落水篦子及时清掏、清淤,做到无泥沙、垃圾淤塞;定时沿街巡回收集清运垃圾,地面保持做到“五无、六净”;公园路面做到“四无、五净”。全面提升县城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建设美丽宜居县城。提高城市环境及卫生管理水平,为居民创造舒适的生活环境。
(二)元谋县城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服务
1、项目基本概况
元谋县老城区、新区公园及道路所有由甲方接管的绿化工程均在养护管理范围内,绿化养护管理面积:综合绿化混合型管护(含灌木、乔木、草坪)总面积277650.1平方米,独立树池的行道树管护(乔木)7768棵。站石、栏杆、园路、井盖、桌椅和指示牌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维护及时,能够油饰的要按要求油饰。绿地内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等现象,无对树木有烧伤、毒害的物质等。
2、项目实施内容
管养期内,按照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精心管护,保质保量完成管护任务,包括松土除草、修剪整形,抹芽、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抗旱防涝、缺株补植、清除枯枝、卫生保洁、垃圾清运、树木绑扎、刷白、草坪切边、加土扶正、立架加固、抗灾抢险、设施维护、安全保护措施等一切管养工作。绿化养护管理面积:综合绿化混合型管护(含灌木、乔木、草坪)总面积277650.1平方米,独立树池的行道树管护(乔木)7768棵。
3、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元谋县城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公园及县城新区道路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管护面积:综合绿化混合型管护(含灌木、乔木、草坪)总面积277650.1平方米,独立树池的行道树管护(乔木)7768棵。全年合计所需费用共计269.78万元。
4、项目实施计划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服务期限为五年,自2019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止.
5、项目实施成效
行道树基本整齐,树木树冠基本正常,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原有树木保存率达到97%以上,修剪及时,缺株率不超过4%,绿地整洁,无杂物和白色污染,对绿化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草坪和地被覆盖率90%以上。枯死树木及时补植补种,无病虫害,绿化管护达到二级管护标准,树木长势良好。全面提升县城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环境绿化水平,提升城市绿化率,建设美丽宜居县城,为居民创造舒适的生活环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7.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和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9.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10.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救济金、医疗费补助、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公用经费安排40.32万元,其中:其中:30201办公费:2.00万元;30202印刷费:0.1万元;30204手续费:0.02万元;30205水费:0.08万元;30206电费:0.2万元;30207邮电费:0.8万元;30211差旅费:0.7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6万元;30228工会经费:3.73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5.81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8万元。
较上年相比公用经费减少0.12万元 ,其中:工会经费减少0.18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增加0.6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2月22日
监督索引号53232800633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