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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新华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0年11月05日   作者:   来源:财政局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2800555501000

元谋县新华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元谋县新华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华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等工作。

6、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7、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守初心担使命,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隆重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扎实抓好中央、省委专项巡视和“回头看”及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全面开展砂石资源开采秩序整治、林地违法开发乱象治理,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政府“四个意识”更加牢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坚决肃清白恩培、仇和等特别是秦光荣流毒影响,深刻汲取李晶、昝智明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良好环境正在形成。

二是坚持精准施策,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始终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号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核心问题,精准发力,扶贫成效显著。发放“新华桃李贷”96户1322万元,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265户979万元,充分用好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及产业扶持资金,采取“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形式,分别与元谋蔬菜公司、元谋华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合作,打造庙下金冠、百香果基地2个扶贫车间,136户贫困户户均增收3000—3500元;32户贫困户户均增收700元。解决建档立卡户乡村公共服务岗位30人,累计开展技能培训29期1448人次,发布用工信息200余条。至2019年底,我乡建档立卡人口在省外务工121人,在省内务工537人。实施危房改造298户,兑付危改资金667.5万元。贫困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634人,参保率10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253人,参保率100%,264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发放“雨露计划”助学金30人4.8万元。273户594人纳入农村低保,“三保障”更加扎实有效。认真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多方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和消费扶贫,万企帮万村企业及其他爱心企业共捐赠资金30余万元。消费扶贫金额达4.79万元;爱心超市兑换7031人次3.73万元。扎实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2019年新华、新平、华丰3个贫困行政村、71户183人贫困人口脱贫出列,到2019年底贫困发生率降至0.30%。

三是坚持特色林果产业带动,产业发展特色鲜明。高位推进“一带六园”建设。全乡累计种植桃李8400亩,现已挂果桃李1500亩,产量达1500吨,产值达1500万元,新华桃李成功进入盒马鲜生超市,价格卖至39.6元/公斤。成功举办第二届乡村文化旅游暨桃李节,节日当天到新华游客达4万余人,各类特色商品销售额达120余万元;桃李节相关信息被中央及各级媒体采用91篇,提炼形成了桃李节“6个1”,成功实现桃李品牌培树与群众受益双赢,“魅力新华·桃李之乡”的名片进一步擦亮。成功引进浙江、安徽、四川、河南等客商,投资建设千亩柑橘种植园、千亩软籽石榴示范园及千亩百香果园。目前已种植柑橘1100亩,建成百香果核心示范基地300亩。全年发放各类惠农补贴462.37万元,完成粮食种植面积7.45万亩,全年粮食产量1.6万吨。全年推广水稻机插秧260亩、测土配方施肥2000亩,无人机联防联治3000亩,甜脆豌豆套种1000亩。种植烟叶2100亩,完成28万公斤烟叶收购任务,实现产值778.7万元,税收171.3万元,户均收入达3.1万元。万头猪场生猪年出栏11400头,库区生态鱼销售额达40万元。

四是坚持抓基础强弱项,基础设施持续改善。2019年,争取自来水工程项目资金272.55万元,提升集镇及周边10个村组、2所学校4000多人饮水保障水平。投入资金26万元,实施华丰村委会至麦地冲、猛连村小组8公里的通村公路建设;投入资金24万元,新建庙下村小组田间公路,解决了群众通行难和生产生活运输难的问题。完成投资120万元的浪巴铺、凹不果、站马田3村抗旱机井建设工程;投资1500万元,实施鼠街水库清淤和3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吴果村、光辉上村人饮提升工程及烂泥田人饮主管改造工程。投资50万元实施华丰村委会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投资33万元建设大河边村委会农贸市场。

五是坚持群策群力抓整治,城乡环境持续改善。全面开展“七改三清”综合整治和“四清四化”工作。配备垃圾清运车1辆、垃圾箱8个,在34个村小组建立垃圾池,巩固全乡环境卫生整治制度成果,全乡农村人居环境稳步提升。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安装河长公示牌34块,配齐巡河员39名,开展集中清河、清四乱行动35场次,开展巡河70次。拆除私搭乱建违法建筑57处7979平方米。选聘护林员50人,扑火队员20人,组建应急小分队4支30人。发放森林火灾通用培训教材46本,利用广播宣传120场次,悬挂五彩旗200余块,安置警示标志4块,实现森林防火持续平稳目标。

六是坚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民生保障持续增强。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和营养改善计划,建立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三长送学”制度,“两基”成果不断巩固。2018-2019学年,在全县教育教学学业水平测试中,新华小学、新华中学均荣获全县山区片区一等奖。新华小学获得“省级文明学校”称号和“省级绿色学校”称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7312人,完成率达96.58%,收缴保费130.42万元;养老保险参保5885人,完成率达94%,收缴保费62.24万元。发放民生资金21.2万元,发放救助大米7.6吨、衣服136套、棉被208床。全乡大病集中救治505人,救治率100%,实施慢病签约858人,签约率100%,重症兜底治疗5人,救治率100%。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及时为光辉上村、下村群众送水11次,出动车辆22辆次,送水88吨。发放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证书2123本面积10989.37亩。共有5名青年光荣入伍,超额完成3人入伍指标。

七是坚持维护稳定增进和谐,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投入资金3.2万元,规范化建设调解中心1个,村小组调解工作站25个,调解工作室7个。充分应用好“4+2”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23件,调解成功率100%。全乡共办理信访案件31件,被州委评为信访工作“三无乡镇”。依法查处毁林开荒案件8起,依法开展砂石资源开采秩序整治36次,依法依规强制拆除无证采砂点1个,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零发生。

八是执行效能持续提升,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增强学习的针对性有效性,改革创新、群众工作等方面的本领不断提升,破解难题、化解矛盾、推动落实的能力不断提高。规范政府决策程序,进一步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坚持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加强。自觉接受乡人大代表及主席团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28件。支持乡纪委依法依规履职。主动接受巡察监督,严肃追责问责,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初步形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元谋县新华乡人民政府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3个,其中:人大事务1个,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个,财政所1个, 群众团体事务2个,核算乡团委、妇联;乡党委1个,科协1个,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1个,农技推广服务中心1个,核算农科站、农经站、农机站、畜牧站;林业站1个,水管站1个,群众文化1个,城乡社区管理事务1个,机构数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新华乡人民政府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新华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收入合计2287.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87.96万元,占总收入的91.2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99.99万元,占总收入的8.74%。与上年对比增加1.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新华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支出合计241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2.49万元,占总支出的36.92%;项目支出1524.77万元,占总支出的63.0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0.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加快支出进度。

(一)基本支出情况

元谋县新华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用于保障新华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2.4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5%,主要原因是本年政策性增资及补贴标准提高,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新华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24.7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94%,主要原因是加快项目实施和支出进度。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新华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8.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16%。与上年对比减少1.47%,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33.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63%。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支出5.77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718.99万元;统计信息事务支出0.53万元;纪检监察事务支出0.8万元;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92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67万元;组织事物3.74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支出4.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4.42万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3万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9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97.14万元;就业补助0.19万元;抚恤72.79万元;社会福利8.63万元;残疾人事业22.87万元;最低生活保障51.57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50.09万元;其他生活救助0.9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0.16万元。

9.卫生健康支出55.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5.4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7.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2%。主要用于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10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50.15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7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424.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3%。主要用于农业27.02万元;林业和草原242.68万元;水利1.49万元;扶贫54万元;农村综合改革99.52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76.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1%。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329.94万元;住房改革支出46.94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7%。主要用于消防事务9.5万元;自然灾害防治33.5万元;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万元。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新华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43万元,支出决算为10.96万元,完成预算的75.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84万元,完成预算的1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2万元,完成预算的29.9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工作要求。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85万元,下降25.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23万元,增长18.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07万元,下降61.9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控制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84万元,占71.57%;公务接待费支出3.12万元,占28.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8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8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新华乡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新华乡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新华乡人民政府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4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96%,主要原因2019年本单位房屋建筑物划归县国投公司,需要向国投公司支付房屋租赁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元谋县新华乡人民政府资产总额856.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70.92万元,固定资产85.9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2.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2.9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2019年本单位房屋建筑物划归县国投公司);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6.3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56.86

770.92


0

38.55


47.3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8.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年元谋县新华乡人民政府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066.5万元,2019年部门决算完成财政拨款收入2087.96万元,与预算对比增加1021.46万元,差异率为95.78%;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66.5万元,2019年部门决算完成财政拨款支出2152.95万元,与预算对比增加1086.45万元,差异率为101.87%,2019年总体来看收入、支出预算与决算差异率较大。存在问题:第一,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细化,不够准确。改进措施:第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进行编制,认真分析和编制好部分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效率,确保编制中不出现漏项,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第二,建立健全乡镇财政管理机构,按照 “三定”方案进行管理,提高乡财政的执行力,从而促进各项工作的抓好落实。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转下年: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元谋县新华乡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3日

监督索引号53232800555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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