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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元谋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元谋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元谋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元谋县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以“争创一流业绩”为目标,重点抓好“大普法、大调解、大矫正、大服务”四大体系建设,发挥了积极的职能作用。主要职责有:一是贯彻执行上级党政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通信技术网络建设;二是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工作;三是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指导法律顾问及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工作;四是负责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管理“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等工作;五是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工作;六是指导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干部培训工作;七是负责统筹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基本建设和基本项目的申报和实施;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后勤、资金、物资、车辆、技术装备的计划、分配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八是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九是承办元谋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元谋县司法局设办公室、政工监督室、法制宣传教育股、基层工作股、法律援助工作管理股、社区矫正工作股、律师公证工作股7个内设股室和10个基层司法所。在元马镇、黄瓜园镇、老城乡设立法律服务所,并设有直属所天衡法律服务所。与其他部门联设的机构有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县妇女法律援助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着力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全覆盖体系建设
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机制建设,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能力。一是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机制。县司法局主动与信访局对接,协调衔接机制,站在全面依法治县和建设平安元谋的高度来认真落实此项工作,主动强化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的思路和行动自觉,以着力把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为目标,围绕信访重点难点,依法依规参与化解工作。二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努力推进矛盾不上交工作机制。认真践行县委提出的“三个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矛盾不上交的机制和方法、正确处理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的关系以及正确处理压实责任与鼓励担当的关系,尽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三是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工作机制。围绕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项目、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攻坚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确保矛盾不堆积、纠纷不激化。四是不断完善矛盾纠纷信息分析研判工作机制。五是进一步完善联动、联调、联处工作机制。全年,县大调解中心共受理矛盾纠纷184件,调解成功184件,涉案金额达845.33万元。六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全年共组织调解员培训班37次,培训调解员1598人次。
2.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体系建设
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县、乡(镇)、村(社)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督促和指导,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力、有效、有序推进。一是巩固平台建设。全县10个乡(镇)、78个村(居)委会已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效率。二是恢复元谋县公证处工作机构。为适应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争取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恢复了元谋县公证处,机构性质为事业,落实事业编制3名,通过选调落实了2名、公开招考1名,公证业务走上正轨。全年,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135件,公证收入8.8万元。三是创优服务质量。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项目建设服务。元谋县公证处为库区移民群众办理继承公证9件,参与水电移民宅基地抽签现场监督公证28场次;律师参与水电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过程中各类合同审核审定17场次;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水电移民法律咨询321人次,办理水电移民法律援助案件24件,正确引导移民群众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合理诉求。
3.着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体系建设
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法治宣传工作的第一动力,把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推动法治实践作为法治宣传的主要任务,强化问题导向,积极适应新常态,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二是突出普法重点对象,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三是继续巩固拓展《热坝说法》法治宣传效果。在广泛宣传《热坝说法》1-9集的基础上,正在组织拍摄制作扫黑除恶类系列的“热坝说法”第十集,进一步把《热坝说法》法治宣传推向深入。
4.着力推进特殊人群管理教育全覆盖体系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狠抓措施落实。一是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二是丰富矫正方式。三是注重就业安置。解决好两类人员家庭的实际生活困难,消除因生活困难带来的不稳定隐患。四是推进精细化管理。完善工作平台,积极推进两类人员信息管理平台应用,提升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以政府购买岗位的形式,配备社区矫正辅导和司法协警22名。进一步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分级分层开展岗位培训、业务知识更新培训,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着力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队伍。
5.着力围绕中心服务项目
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元谋县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等项目工程建设,全力发挥好职能作用。一是做好姜驿乡黑者村水电移民搬迁安置包保工作。黑者村135户移民已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签订搬迁安置协议、宅基地号抽签工作、民房建设等各阶段性工作任务。二是做好江边乡法帕村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司法局负责的13户中,3户已搬入新居,其余10户正按工期要求建盖新房。三是扎实开展水电移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水电移民搬迁安置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专题片《齐心谋发展,筑梦新家园》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通过车载LED视频深入到江边、姜驿、元马、老城等移民搬迁安置的乡镇开展《热坝说法》巡回宣传,共计420小时。开通 “热坝说法”公众微信号,关注人数达2000余人。组织执业律师开展精准法律服务移民搬迁安置宣讲活动,自启动移民搬迁工作以来,共印发宣传资料13500份,解答法律问题及咨询服务2260人次,张贴标语310条,用宣传栏出图片1期。四是抓好两类特殊人群管控工作。组织开展涉及移民搬迁安置乡镇的社区服刑人员的大走访大排查行动 5场次,先后排查走访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人员342人次,个别谈话306人次,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五是强化矛盾纠纷信息预警。全年,共排查涉及水电移民搬迁安置方面矛盾纠纷272件,调解成功272件,调解成功率100 %。其中,在签订搬迁安置协议中,调解分户并户、赡养老人、离婚、债权债务、征地补偿等各类纠纷130件,调解成功130件。六是扎实做好法律服务。元谋县公证处为库区移民群众办理继承公证3件,参与水电移民宅基地抽签现场监督公证28场次,为库区245户移民提供法律服务。组织律师积极参与水电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过程中各类合同审核审定 17场次。法律援助中心为水电移民法律咨询321人次,办理水电移民法律援助案件24件。
6.着力推进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
局党组顺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需求,积极争取到县司法行政业务用房项目。建筑面积1309平方米,总投资379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65万元,地方投资114万元。2018年8月开工建设,预计2019年6月竣工。
7.着力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强化监管,规范律师行业对涉黑涉恶案件辩护和代理工作。全县11名执业律师共辩护和代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10件10人,办结7件7人。二是突出重点,积极做好涉黑涉恶两类人员教育监管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 33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4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4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7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165.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65.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512.4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65.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65.59万元,上年结转512.4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65.59万元(本级财力1165.5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65.5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65.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5.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40601行政运行:939.58万元;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2.29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24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1.34万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44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9.17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9.72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48.81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1165.59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91.57万元;30102津贴补贴:610.28万元;30103奖金:14.75万元;30107绩效工资:9.55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1.34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60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72万元;3011201工伤保险:2.44万元;301129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7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48.81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8.40万元;30201办公费:9.36万元;30205水费:0.23万元;30206电费:1.36万元;30207邮电费:1.27万元;30211差旅费:1.01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3.39万元;30228工会经费:8.13 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0万元;3023901公务交通补贴:39.48万元;3023903公务用车平台经费:3.5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8万元;30302退休费:34.05 万元;30305生活补助:0.35万。项目支出预算按照实际到位专项资金情况另文下达。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2019年年初预算无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采购预算资金75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8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因公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39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2万元,增加15.4%。原因是1.2019年执勤执法用车要配合各级政府重点工作加大法制宣传力度,2018年是2辆车运行维护,2019年将有3辆车运行维护。所以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上年增加1.5万元,增加30%;2.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18元,减少5.04%。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政府厉行节约制度。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情况
2019年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逐年增加,财政基本收入、支出预算比上年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情况
2018年和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按照实际到位专项资金情况另文下达,所以没有变化情况。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和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5、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6、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救济金、医疗费补助、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县财政按在职在编人员安排下达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09.11万元,主要用于30201办公费:9.36万元;30205水费:0.23万元;30206电费:1.36万元;30207邮电费:1.27万元;30211差旅费:1.01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3.39万元;30228工会经费:8.13 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0万元;3023901公务交通补贴:39.48万元;3023903公务用车平台经费:3.5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8万元;30302退休费:34.05 万元;30305生活补助:0.35万。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109.11万元,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13.28万元,增加13.86%,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是95.83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工会经费支出预算8.13万元,办公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略有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工会经费2018年支出预算未列入,而2019年列入支出预算;二是2019年重点项目出车宣传工作加大,为保障完成宣传工作,办公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必须比上年略有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的资产总额合计1100.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2.4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6.56%;固定资产588.2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53.44%。固定资产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364.16万元,占固定资产的61.91%;通用设备222.31万元,占固定资产的37.79%;专用设备0万元;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图书档案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73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3%。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在预算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绩效目标表,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及项目监管,严格把关资金用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合理有序推进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使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更上一个新台阶。
元谋县司法局
2019年4月8日
监督索引号53232800131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