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司法部印发了《司法部关于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决定》,元谋县羊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陈金艳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陈金艳作为一名基层妇女干部,作为元谋县司法局羊街司法所所长和羊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她深知人民调解工作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牵动着基层干部与群众的情感,能为群众带来一份安宁,让社会变得更加和谐。面对各种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她总是冲锋在前,以真心换真情,在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
为进一步提高调解工作的质效,她指导了全镇10个村委会开展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员信息完善工作;加强对“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工作,做到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并为“法律明白人”颁发了聘书、徽章和“法律明白人”笔记本;坚持开展羊街镇“群众说事日”制度,把群众说难事、干部办实事真正落到实处,主动参与羊街镇“凤凰花调解室”的筹备、组建工作,统筹全镇调解资源力量,培养了一支能干事的基层调解队伍,大大提升了人民调解员在群众心中的公信力。
目前,陈金艳已从元谋县司法局羊街司法所调任元马司法所所长兼元马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她说“无论到哪,群众的事无小事,再难再险也要第一时间上,不能有半点犹豫、片刻的拖沓。”
怀揣赤子心,甘为孺子牛,多年来,陈金艳始终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工作着,始终在跟最基层的群众打交道。从人民调解的“门外汉”逐渐成为了行家里手,成为了人民调解战线上一名精通人民调解知识和法律知识的专业调解员,她舍小家顾大家,把光阴岁月都投入到了服务基层群众,守护一方平安的为民服务事业中,用埋头苦干诠释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彰显了基层干部和人民调解员的责任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