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发改法规〔2021〕193号
 为加强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队伍建设,壮大评标专家队伍、优化评标专家专业结构,提高评标专家评标水平,不断满足公共资源交易评标需要,根据《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云发改法规〔2014〕287号),决定开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长期工作、生活在楚雄州范围内,符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农业农村、水利、卫生健康、能源、林草、工业和信息化、国资等相关行业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专家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刑罚处罚及公共资源交易中违法违规记录;
 2、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相应资质资格);
 3、熟悉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身体健康,有独立完成评审工作能力且年龄在70岁以下;
 4、能够客观、公正、诚实、廉洁的履行专家职责;
 鉴于货物、服务类州内专业人员较少的实际,申报条件2可适当放宽为在相关专业领域从事工作3年以上,熟悉相关专业工作,经单位推荐的,可审核纳入。
 三、征集专业分类标准
 按照《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的通知》(楚发改法规〔2021〕133号)中《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分类标准》进行征集。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直接申报,申报请通过“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专家子系统”进行申报,详细操作参看专家自助入库操作手册,谢绝纸质申报。
 五、报名须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申报的评标专家,申报时主要提供以下材料(电子扫描件):
 (一)1寸彩色免冠近照;
 (二)申请人身份证;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
 (四)申请人职称证书;
 (五)申请人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六)楚雄州综合评标专家单位推荐表;
 (七)其它证明材料。
 具体登录电子申报系统并按系统要求提交。
 个人申报严禁弄虚作假,凡提供虚假证件、履历不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评标专家资格并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六、申报时间
 2021年7月20开始申报,以后可常态化申报、受理、审核、入库。
 七、注意事项
 (一)请认真阅读《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分类标准》,严格按照三级专业类别名称、专业代码和行业归属进行对口申报,只有二级专业类别的严格按照二级专业类别名称、专业代码和行业归属进行对口申报,每人可以申报1个主评专业和最多5个辅评专业。
 (二)请通过“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专家子系统进行申报,详细操作参看专家自助入库操作手册,谢绝纸质申报。
 (三)已经第一、第二批征集入选楚雄州综合评标专家库的专家不再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附件:
 1.楚雄州综合评标专家单位推荐表
 2.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分类标准
 3.楚雄州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劳务费支付暂行办法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