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补助经费的通知》(楚财农[2021]51号)文件,下达元谋县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补助经费12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强制免疫疫苗、实验室检测试剂、实验室耗材、实验室仪器、实验室设备的采购,村级防疫员意外伤害保险、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兽药、屠宰等监管等。
一、项目背景及单位概况
(一)立项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0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农牧发[2019]44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云农牧[2020]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2021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建立牢固的动物疫病防疫免疫屏障。根据元谋县动物疫病防疫体系现状及动物疫病防治目标任务,元谋县农业农村局确定采购强制免疫疫苗、实验室检测试剂、实验室耗材、实验室仪器、实验室设备的采购,村级防疫员意外伤害保,险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兽药、屠宰等监管等为项目建设主要内容。通过该项目建设,将会使我县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走向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轨道,有效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畜产品安全监管水平,对保证畜牧业健康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单位概况
该项目拟由元谋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局下属单位元谋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元谋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具体承担。
1、人员基本情况
元谋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共有编制14人,实有干部职工9人,其中:副高级4人、中职4人、助理兽医师1人;动物卫生监督所共有编制15人,实有人员8人,其中:中职6人,初职2人。
2、单位主要职能和业务范围
元谋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主要职能是组织实施全县动物疫病的免疫、监测、预警、诊断、流行病学调查分析、疫情报告,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实施重大动物疫情的扑灭和处理;动物疫病防治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普宣传等,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提供技术保障和依托;具体组织实施全县畜牧科技推广工作和畜牧兽医项目建设。
元谋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职能:宣传贯彻畜牧兽医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动物卫生执法人员、村级防疫员、协检员、执业兽医的法律法规培训工作。依法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涉及畜牧兽医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办理,对违反畜牧兽医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罚;负责动物诊疗和执业兽医的监督管理。负责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工作;负责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的监督管理;指导实施全县畜禽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前期工作基础
我县高度重视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各级政府和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对我县动物防疫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近几年,中央、省、州批复下达我县实施的所有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项目,包括:县级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县级动物检疫监督设施建设项目;乡镇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包括:2006年3个乡镇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08年5个新增乡镇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08年2个乡镇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实际完成投资278.61万元,完成初步设计计划投资的107.77%,全县10个乡镇兽医站仪器设备投资60万元,已购置冷藏柜、生物显微镜、实验台柜、计算机、消毒机等仪器设备;2016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动物疫病防治及防疫体系建设项目; 2017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和省级配套资金项目;2018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2018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非贫困县)动物疫病防治及防疫体系建设项目;2019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2019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非贫困县)项目;2020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2020年中央第二批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2020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等,严格对照各专项资金目标计划任务和绩效目标分解任务,结合畜牧兽医工作实际,认真编制实施方案,并根据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项目编制依据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补助经费的通知》(楚财农[2021]51号)文件、《楚雄州农业局 楚雄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楚农通〔2016〕54号),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15〕86号)、《云南省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设立和项目清单目录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5〕426号)、《云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5〕341号)、《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农财〔2016〕8号)、《云南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6〕5号)要求,制定我县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补助经费使用实施方案,主要用于采购强制免疫疫苗、实验室检测试剂、实验室耗材、实验室仪器、实验室设备,村级防疫员意外伤害保,险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兽药、屠宰等监管等为项目建设主要内容等支出。按照科学规范、突出重点、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管理使用。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近几年来,我县畜牧业生产随着品种改良进程加快、饲草饲料开发利用力度加大、养殖管理水平的提高而呈现出较快的发展趋势。但由于畜禽交易频繁,家畜禽及其产品在地区间流通加快,各种畜禽疫病的传播机会不断增加,需要防控的动物疫病种类越来越多,严重威胁着畜牧业生产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的身体健康。面对严峻的动物防疫形势,及时规范组织开展动物强制免疫和免疫效果监测评价等工作十分必要:一是通过实施强制免疫工作,提高我县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密度,建立牢固的动物防疫免疫屏障,降低疫情发生风险;二是通过开展兽医实验室免疫效果监测评价,提高对动物疫情的预警、预报能力,发生动物疫情时能迅速诊断,果断处置,使疫情在短时间内得到有效控制。同时,通过开展动物免疫抗体监测工作,能及时掌握防疫质量,为全县动物疫情动态及疫病风险评估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开展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国家公共卫生安全。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是我县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中一项常规性工作,已列为政府中心工作议事日程。通过多年来对该工作的开展和宣传,各养殖户对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重要性已经得到充分认可;动物卫生监督所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以掌握畜产品安全检测的相关知识及操作技能。通过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共同努力,能完成各项建设指标和建设内容。
四、项目建设目标
(一)项目建设地点。
全县10乡(镇)。
(二)总目标。
按照州委州政府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加强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屠宰行业管理、兽医医政药政管理、非洲猪瘟防控、牲畜耳标采购佩戴,生猪、家禽、牛、羊发病率、死亡率和公共卫生风险逐步降低,确保全县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五、建设内容及扶持方向
(一)采购强制免疫所需疫苗。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0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农牧发[2019]44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云农牧[2020]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2021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建立牢固的动物疫病防疫免疫屏障,计划补充采购禽流感疫苗10万毫升,小反刍兽疫疫苗7万头份(具体承担单位: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采购:实验室检测试剂一批。
补充采购小反刍兽疫病毒荧光PCR检测试剂盒100头份,核酸提取试剂盒200头份,猪蓝耳病病毒荧光PCR检测试剂盒100头份,PCR八联管1盒(具体承担单位: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采购:实验室耗材一批。
采购不同容量的烧杯35个,不同容量的量筒45个。(具体承担单位: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采购:实验室自动洗眼器1台。(具体承担单位: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采购、更换实验室设备。
采购:实验室用凳20个,更换实验室制度牌一批。(具体承担单位: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购买118名村级动物防疫员意外伤害保险。(具体承担单位: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10乡镇畜牧兽医站)
(七)无害化处理经费。
用于1374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具体承担单位:动物卫生监督所)
(八)兽药、屠宰等监管经费(具体承担单位:动物卫生监督所)。
六、资金筹措与概算
元谋县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补助经费建设项目,总投资12万元,全部由财政补助。
(一)采购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5.8万元。
采购禽流感疫苗10万毫升,0.3万元每毫升,合计3万元;小反刍兽疫疫苗7万头份,0.4元每头份,合计2.8万元。
(二)采购:实验室检测试剂一批,补助1.72万元。
采购小反刍兽疫病毒荧光PCR检测试剂盒100头份,56元每头份,合计0.56万元;核酸提取试剂盒200头份,25元每头份,合计0.5万元;猪蓝耳病病毒荧光PCR检测试剂盒100头份,56元每头份,合计0.56万元;PCR八联管1盒,0.1万元。
(三)采购:实验室耗材一批,补助0.1635万元。
采购不同容量的烧杯35个,合计0.066万元;不同容量的量筒45个,合计0.0975万元。
(四)采购:实验室自动洗眼器1台,计划补助资金0.1万元。
(五)采购、更换实验室设备,计划补助资金0.6225万元。
采购:实验室用凳20个,260元每个,合计0.52万元;更换实验室制度牌一批,合计0.1025万元。
(六)购买村级动物防疫员意外伤害保险,计划补助资金1.22万元。
(七)无害化处理经费计划补助资金1.374万元。
用于1374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经费,每头10元,合计1.374万元。
(八)兽药、屠宰等监管经费1万元。
七、绩效考核
(一)绩效目标
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区域动物疫病监测净化病种不小于1个,强制扑杀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100%;对符合条件、主动申报的养殖场户实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疫情保持平稳,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无资金使用重大违纪事项,受益对象满意度达85%以上。
(二)绩效考核办法
按照《云南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6〕5号)文件要求,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和“项目”题目细则实施绩效考核。绩效考评与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对元谋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与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相结合。根据州、县年度任务的计划内容和指标,结合单位年度总结、报表、实验室检测报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八、项目实施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领导小组,元谋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郑志学任组长,副局长杨旺金任副组长,成员由蔡兴阳、阮春海、郎家凤、杨保东、黎春华、李发军、杨加荣及10乡(镇)畜牧兽医站站长组成,下设办公室在元谋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蔡兴阳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二)分工与职责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项目实施、督促检查;元谋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项目具体实施,负责完成动物疫病防控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动物疫病疫苗、检测试剂的采购、养殖环节病死畜禽的核实统计、免检出证系统的运行、样品采集、实验室检测、统计汇总数据、撰写监测工作总结、上报相关材料等工作;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组织完成辖区内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务,完成辖区内动物样品采集任务,完成辖区内重点区域监管及定期消毒工作,统计汇总数据、撰写工作总结、上报相关材料等工作。
(三)节支增效措施
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制度管理项目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一支笔审批。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
(四)内控制度建设
每年全县召开2次动物防疫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工作,安排下年度工作任务。将动物防疫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考核内容,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五)财务管理
项目财务管理统一由元谋县农业农村局管理,元谋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人员分工明确,内部牵制制度完善,保证资金安全。严格按照《云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5〕341号)、《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农财〔2016〕8号)、《云南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6〕5号)要求,实行专款专用,同时接受元谋县财政每年一次财务审计监督和各级审计、纪检部门监督。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