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8001430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公务接待、机关事务服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规定范围内的公务接待和招商引资商务接待工作。
3、负责县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的管理、运行、车辆维护以及司勤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
4、负责县级机关办公场所、办公用房调剂管理方案拟定、报审工作;负责中共元谋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5、负责县处级外来交流干部的周转房、机关食堂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6、承办中共元谋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中共元谋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务实重行、开拓创新,不断完善服务理念、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围绕工作大局,以机关事务管理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深化改革、细化管理、优化服务,切实推进作风革命和加强效能建设,各项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1.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旗帜鲜明讲政治上走在前。一年来,我们牢记总书记厚望嘱托,感恩奋进,时刻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确保机关事务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一是立足“两个重大”,在新征程中找准新定位。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机关事务工作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我们立足“两个重大”政治定位,深刻领会新时代机关事务内涵,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始终从政治高度审视机关事务工作,打造忠诚担当的机关事务干部队伍。坚持创新发展,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激发活力,不断拓展机关事务工作内涵外延;坚持发扬斗争精神,知难而进、迎难而上,解难题、克难事、攻难关,全力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着眼“一个表率”,在新征程中展现新风貌。习近平总书记教导我们“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上作表率”。我们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发扬优良作风,在新征程中展现机关事务人“劳动者”“奋斗者”的新风新貌;始终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勤俭办事,在服务保障工作中争当勤俭节约的“排头兵”。三是面向“两个更好服务”,在新征程中展现新作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机关事务要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更好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机关事务不是中心、但影响中心,不是大局、但牵动大局,我们始终自觉把机关事务工作放在全县改革发展一盘棋的大局中去定位、去谋划、去推动、去落实,不断增强工作自豪感、责任感、使命感,奋力开创全县机关事务工作新局面。
2.坚持以党建引领筑根基,在推动发展上走在前。中心按照“一体两翼”的发展思路,坚持以高质量机关党建凝心铸魂、培根固基。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召开了8次政治理论专题学习会议,严格执行《关于新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采取班子成员领学、党支部研学、党支部促学、党员干部自学“四学联动”形式,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谋划推动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4次,按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讲授廉政党课2次,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8次,听取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2人2次,开展两个责任约谈1次10人。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锻造忠诚、干净、担当、节俭、务实的干部队伍,团结凝聚广大干部职工推动机关事务高效运转。
3.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在“两化”融合上走在前。标准化、信息化是机关事务服务理念、流程的再造和管理手段、方式和创新。本着节约经费、高效利用的原则,对我县126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9辆公务用车安装GPS,实现公车运行轨迹实时监控。将车辆及驾驶员信息全部录入公务用车管理“全省一张网”系统,每个月对每辆车行驶里程、油耗以及运行产生的修车、加油、洗车、检验、过路费、停车费、驾驶员出差费等情况录入系统接受监管。通过不断挖掘新需求开发新端口,不断构建“标准化+”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智慧管理体系,提升机关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4.坚持以统一管理为抓手,在提质增效上走在前。一是办公用房管理更加规范。立足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物管理职能定位,与县财政局和县国投公司全面摸清县级单位及下属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底数,做好办公用房资产清理、核查、统计、录入基础台账工作,将全县23家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账面原值361648459.5元,累计折旧37615043.9元,净值324033415.56元划转至我单位进行登记入账及资产管理,深入推进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完成1处办公用房的权属统一划转,做到底数清、产权明、数据实。结合我县实际完善《元谋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及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严格执行办公用房配置标准,从严核定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清理腾退办公用房5家150平方米,统筹调配办公用房3家680平方米。同时,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将23家行政单位办公楼中闲置的43间一楼商铺继续交由县国投公司统一出租。二是公务用车管理更加有力。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标准,认真履行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召开了4次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了《元谋县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实施细则》,审批更新购置车辆手续7辆,报废7辆,划拨2辆。强化公务用车监督管理,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通报制度和监督机制,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和追踪问责。通过公务用车管理系统对全县259辆公务用车进行抽查630余次,发现无任务出行25次,县公车办下发督办通知4份,涉嫌违规用车督办通知1份;督促25家单位44辆公务用车完成机动车所有人变更手续。科学调派平台车辆,推进综合应急保障平台高效运转,截至目前共派车外出1345辆次,车辆安全行驶共计227811.85公里。三是公务接待、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更加到位。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党政机关建立健全节约能源资料制度厉行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印发《元谋县“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实施方案》《元谋县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等,推行绿色办公,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公共机构119家,涉及用能人数3.8万人,能源消费总量0.16万吨标煤,水资源消费总量42.8万立方米,申报创建节约型机关单位55家,申报率达到100%。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切实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的监督管理,对各乡(镇)和部分县级部门开展公务接待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国内公务接待工作逐步进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5.坚持以规范化为基础,在提升服务保障能力上走在前。一是细化一套规范化流程,强化大型接待的组织统筹。根据《楚雄州接待处公务接待定点场所值台操作规范》《楚雄州接待工作业务规范化指南》,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元谋县接待工作业务规范化指南》,切实规范接待方案制定、就餐、住宿、乘车、联络、行李等服务,强化工作统筹保障、规划指导、沟通协调和具体安排,尽可能减少接待工作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确保各项服务保障工作有的放矢、有条不紊顺利开展。二是抓住一个核心,充分发挥辅政功能。紧紧抓住“餐桌”这个核心,通过地方独具特色的绿色瓜果蔬菜产业和源远流长的传统美食等资源,制作2组特色摆台和一个规范化四季菜单,充分展示了地方产业和饮食文化特色,通过特色摆台的展示、美食的享用、故事的讲解,给来宾带来一场到从视觉到胃觉再到听见的盛宴,通过不一样的方式,让餐桌变成“汇报席”,真正发挥公务接待的辅政功能,擦亮“东方人类之乡”“冬早蔬菜之乡”“绿色康养之乡”“国家级制种大县”四张名片。三是培训一批队伍,建强接待专班。举办全县接待规范化业务培训5场次,志愿者礼仪培训4场次,深入部门和乡镇专项接待培训指导45场次。通过组织开展对吃、住、行等公务接待礼仪培训,强化对时间、地点、人员、线路、食宿、安全等各个环节进行精心安排,做深做实各项接待基础要素的认识,抽调人员参与大型会议和活动实践,在实践中精选31名优秀人员纳入接待员名册,并制定《元谋县接待员队伍管理制度》。同时,在定点接待酒店和餐饮部门明确了专职人员3—5名。通过接待标准化、服务规范化、管理精细化、队伍专业化,安全高效顺畅地完成了中国科学院副院长张亚平、省委书记王宁、省人民政府省长王予波、《求是》杂志社社长夏伟东、中央主题教育第十三指导组、柬埔寨人民党高级干部考察团和东南亚政党考察团等赴元谋调研的接待任务,承办了全国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现场交流会、创意云南文化产业博览会·中华文明探源元谋论坛、第二届中国楚雄·新韵律诗歌交响音乐会暨诗歌研讨会和第十届沿边九省区社科院院长联席会议和云南民族干部培训基地缅甸党政干部培训班现场教学等一系列重要活动的服务保障。截至目前,完成接待任务190批次,接待来宾5400人次,其中,省部级领导52人次,厅级领导465人次,较好的服务了元谋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股室,包括:接待股、公车平台管理股、综合服务股和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纳入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2023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2023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8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实有车辆编制36辆,在编实有车辆29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3874888.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74888.3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3432288.18元相比,增加442600.14元,增长12.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42600.14元,增长12.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1、2023年,事业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1500元纳入每月工资正常发放后工资支出增加;2、2023年,增加了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专项资金,用于单位卫生户厕改造、健康县城创建系列活动正常开展。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3874888.32元。其中:基本支出2116029.03元,占总支出的54.61%;项目支出1758859.29元,占总支出的45.3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442600.14元,增长12.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1111.04元,下降8.28%;项目支出增加633711.18元,增长56.3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减少,是因为2023年度调出行政人员1人、事业人员3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一是增加了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专项资金,用于单位卫生户厕改造、健康县城创建系列活动正常开展;二是机关事务运行保障经费有所增加,用于保障中共元谋县委、县政府重要公务活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16029.0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93190.72元,占基本支出的65.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22838.31元,占基本支出的34.16%。2023年,单位人均工资174148.84元,人均公用经费36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58859.2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接待费专项补助资金349949.30元,用于圆满完成全县公务接待、商务接待任务;二是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周转房及办公区域运行维护补助资金279712.89元,用于保障12套交流干部用房及公共区域的维修维护;三是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司勤人员工作补助资金311477.10元,用于保障平台司勤人员的差旅费、外聘平台司机的工资及保险补助;四是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车辆购置费199600元,用于购置公务用车综合服务平台应急保障用车1辆;五是机关事务运行保障经费538294元,用于保障全县重要公务接待的正常运转及机关事务有序开展;六是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专项资金79826.00元,用于单位卫生户厕改造、健康县城创建系列活动正常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74888.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42600.14元,增长12.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专项资金,用于单位卫生户厕改造、健康县城创建系列活动正常开展;增加了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周转房及办公区域运行维护补助资金,用于保障12套交流干部用房及公共区域的维修维护;增加了机关事务运行保障工作经费,用于保障全县重要公务接待的正常运转及机关事务有序开展。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04187.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43%。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工资、水费、电费、印刷费、办公费、邮电费,项目支出包括车辆购置、差旅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工作经费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8066.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6274.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63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10000.00元,决算为1204493.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0元,决算为1996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57%,完成年初预算的33.2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0000.00元,决算为654944.6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4.38%,完成年初预算的99.2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0元,决算为349949.3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9.05%,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9949.3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04493.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0元,决算为199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2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0000.00元,决算为654944.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0元,决算为349949.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我县公务用车使用实际,经财政同意,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从600000.00元调整为200000.00元,我单位该笔专项资金实际全年预算200000.00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46322.91元,下降16.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50200.00元,下降42.9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982.21元,下降0.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1140.70元,下降20.6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大幅减少,2022年购置一辆越野车349800.00元,而2023年度秉持厉行节约的原则购置1辆越野车199800.00;二是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国内公务接待的场次和费用均有所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由于县公车平台车辆是来自公车改革中各单位挑选后交回财政的车辆,购置时间较早,使用频繁,车辆老旧严重,故障易发频发,维修维护成本高,加之最近几年更新购置不及时,导致平台车辆车况不佳,道路交通安全运行风险压力大,难以满足我县必要公务出行保障工作。为保障全县必要公务出行,确保县公车平台日常用车保障、应急处突等职能正常发挥,确保公务出行安全,购置公务用车应急保障车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9辆。主要用于完成上级督查考察、重大活动、重点项目、乡村振兴、水电移民等日常公务出行和应急处突车辆保障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4批次),接待人次25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220人)。主要用于上级调研、考核、检查巡查、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及招商引资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是事业单位,按照部门决算填报口径,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元谋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资产总额316998927.19元,其中,流动资产69026.02元,固定资产134289638.7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82640262.43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6998927.2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6428126.0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50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792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2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6339.3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137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4960.3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06339.3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06339.34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公务接待:指具有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党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对因履行社会公共管理职责而来访的公职人员,使用政府公共财政资金和其他公共资金,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与工作服务的社会交往过程。
监督索引号53232800143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