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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4-1019003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2024年10月19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监督索引号53232800128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党史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规划和决策部署、工作安排、具体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规划和决策部署、工作安排、具体要求。组织、指导、规划和管理全县党史、地方志工作。

2.承担县级地方党史资料、县委重要文献的征集、整理、研究和编纂任务;负责对有关党史的重要出版物、影视作品、展览等进行史实审定;开展地方党史专题研究,编纂出版地方党史基本著作、党史书籍和年度《中共元谋县委执政纪要》,促进党史成果的转化。

3.承担元谋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开展地方志理论、地情研究,宣传和贯彻实施地方志工作法规、规章及政策;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编纂出版地方志书、地情资料、年度《元谋年鉴》和旧志书刊;组织对地方志书的审查验收;搜集、保存和整理开发地方志资料和古籍、历史文献资料。

4.组织开展革命遗址保护开发利用和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对需要保护和建设的党史遗址、革命遗址、纪念设施、方志馆等进行认定和审核;负责全县党史党性教育现场教学点、革命遗址、纪念设施、方志馆的规划、建设和呈报;推进全县史志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工作,建设和维护史志、地情信息数据库、信息网。

5.管理县内重要党史工作事项,开展党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重大党史事件、重要会议、重要党史人物纪念活动;开展党史、地方志、年鉴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和业务培训工作。

6.负责指导乡镇及县属部门党史、地方志业务,组织审查评定党史科研、志书成果。

7.完成州委党史研究室(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按照省委、州委机构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县委的具体要求,圆满完成了机构合并任务,实现了机构改革中“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系统、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高质量开展史志编研工作,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史志工作中。二是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积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教育干部、指导实践。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突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带动功能,持续用好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干部职工会、干部上讲堂等多种学习载体,不断提升史志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根据省委和州委安排,9月,我室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要求,聚焦“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深入扎实开展好主题教育。

2.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自身建设全面加强。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制定《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办)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办)落实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动态完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任务工作清单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台账台账,及时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履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制定《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严格执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史志工作实际将任务分解到科室和个人,在班子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将党规党纪学习纳入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宣讲、专题学习、廉政纪律教育月中,通过多元化的培训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三是加强党员教育,通过理论学习组(扩大)学习会、三会一课、专集中研讨等形式,集体学习8次。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组织生活会各1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主要领导上党课2次,其他领导上党3次。同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利用“学习强国”等加强自我学习,党员干部向“学习强国”推送文章20篇。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研讨交流、党史知识竞赛、参观革命遗址等活动,深入领悟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把“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落脚点,党员干部潜心钻研业务担使命,接续乡村振兴守初心,充分展现了新时代史志工作者的新气象新面貌。实现机构改革职能优化,结合机构改革,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极大地调动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凝聚起了风清气正的工作正能量。

3.突出重点,党史工作成果丰硕。围绕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这一重点政治任务,立足主责主业,充分发挥“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职能作用,一是完成《元谋县执行纪要(2022)》篇目设置、资料收集,编纂工作。二是安排专人参与撰写《“红军长征过云南丛书”楚雄部分》的编写工作;积极参与省委党史研究室《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理论文章的上报。三是配合做好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和红色美丽村庄建设有关工作,认真做好各类革命纪念场馆展陈内容、解说词审核把关工作;四是与文化旅游部门联合发文公开征集革命文物和史料,在红军馆珍藏110件文物基础上,新征集到中国工农红军军旗1面、炮弹1枚,成功申报并新增录入“红军长征过元谋二师三营二连驻地——清安寺学宫”,积极开展红军后人走访寻访,搜集口述资料,深入挖掘整理红军长征过元谋和元谋解放历程中的红色故事45个,制作《元谋红色故事集》,保存红色珍贵记忆,为全县各级各部门提供丰富的党史学习素材资料。五是主要领导为元谋县中青班上专题讲授《传承红色基因 讲好元谋党史》地方党史课。五是向省党委研究室争取到元谋县红军横渡金沙江龙街渡口景区红军标语保护项目经费400000.00元。申报白酒坡革命遗址保护项目1000000.00元。六是突出重要节点,开展史志宣传教育。“七一”建党节、“八一”建军节、“9.30”烈士公祭日等重要节点,依托县内的红色资源和革命遗址遗迹,组织全县党员干部群众就近就便开展红色教育学习体验,重温入党誓词,现场讲解红色历史,传承红色基因,缅怀革命先烈,深入开展“五史”“七进”(进学校、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至目前全县开展各类宣讲100余场次,覆盖人数1万余人次。

4.聚焦主业,认真抓好方志编纂工作。一是年鉴编纂质量进一步提升。牢固树立精品意识,认真落实地方综合年鉴编辑出版相关规定和要求,在提高综合年鉴出版时效性的同时,坚持守正创新,力求年鉴内容在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上更加鲜明,目前完成《元谋年鉴(2023)》总纂稿,如期进入“三审三校”阶段。配合完成《云南年鉴2023》《楚雄州年鉴2023》有关供稿任务。二是地情资料编写取得新突破,开展《元谋县情读本》的编纂工作,编纂完成18余万字、插图200余幅,现已完成初稿正在征求意见;三是认真指导好《元谋县卫健志》《元谋县交通运输志》编纂工作,继续做好楚雄州第二批乡土志编纂;按省志办关于扶贫志编纂的规定要求,启动《元谋县扶贫志》修编工作;四是组织开展精品年鉴品读季活动。按州委党史研究室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精品年鉴品读季活动,对指定的四部精品年鉴开展品读用鉴活动,通过互相讨论,提高业务水平。

5.突出服务发展,做好史志资料交流。积极与各地、党史方志系统开展志书、年鉴等地情资料交流,免费向群众提供地情资料咨询。全年赠送和交流《红军长征过元谋》《元谋县志(1978—2005)》100多册、综合年鉴30部、旧志古籍7册、地情资料40册。将《元谋县志》中“川蜀锁之钥,滇北之藩篱”作为元谋县城入口处的牌坊和文化符号,丰富了城市文化历史底蕴,彰显了元谋的区位优势。

6.主动服务大局,做好县委、县政府各项中心工作

一是做好丙华村委会19户农户的联系帮扶工作。“七一”建党节,主要领导为村党总支党员120余人讲授“五史”专题党课1场次,选派1名副主任担任驻村第一书记,为村委会解决工作经费5000.00元。二认真开展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和国家卫生县创建活动,组织干部职工积极深入网格区(元马镇龙泉社区热水塘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厕所革命、“三清”等行动,扎实推进实施文明创建、公民道德建设、移风易俗、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新风尚等,引导群众在思想观念、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三是切实做好新时代保密工作。重视提高保密意识,召开4次保密专题会议部署研判保密工作,领导干部带头执行保密规则,保密文件及时传达、登记、保管;重视保密工作的学习,在各种工作会议上不断强调工作保密纪律,不断提高做好保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特别针对微信工作群、单位内部邮箱进行整顿规范管理;加大保密工作的经费投入,指导做好保密工作管理。四是继续抓好县委党史研究室和原县志办联系的47户水电移民户后续工作。五是开展爱心志愿服务和捐赠工作。结合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党员亮身份、公开践承诺”活动和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年内本室全体干部职工为植树造林绿化、教育基金会、热坝先锋爱心驿站、99公益捐款等各种爱心志愿捐款8000余元。六是完成530000.00元向上金争取补助任务和7000000.00元招商引资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党史股、志鉴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元谋县地方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纳入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8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2405218.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04843.13元,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75.69元,占总收入的0.0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2623.41元,增长9.2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3447.72元,增长11.7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50824.31元,下降99.27%。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调出和退休,人员经费减少226913.61元;二是本年县财政安排红军遗址保护建设、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等专项经费增加,财政拨款项目收入增加466468.00元。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县财政用财政存量资金统筹安排《中共元谋县委执政纪要》编撰出版经费512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2408884.27元。其中:基本支出1909575.13元,占总支出的79.27%;项目支出499309.14元,占总支出的20.7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6266.66元,增长9.3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13020.28元,下降10.04%;项目支出增加419286.94元,增长523.9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出和退休,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县财政安排红军遗址保护建设、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等专项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09575.1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78551.54元,占基本支出的93.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1023.59元,占基本支出的6.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9309.1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中共元谋县委执政纪要》、《元谋年鉴》、《醉美元谋县情实录》编撰及公开出版专项经费234068.00元,主要用于支付书籍印刷费;

2、协调乌东德水电站水电移民经费支出4041.14元,主要用于开支乌东德水电站水电移民工作经费;

3、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专项资金100000.00,主要用于开展环境卫生宣传、配合社区、城管部门做好区划卫生工作;

4、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保护利用补助专项经费1612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红军长征“巧渡金沙江.抢占龙街渡”主题纪念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04843.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3%。与上年相比增加253447.72元,增长11.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红军遗址保护建设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17471.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42%。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096580.00元,公用经费125623.59元,项目支出495268.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4548.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73%。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的退休费220332.00元,发放遗属的抚恤金33696.00元,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3774.40元,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76746.23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0824.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1%。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和大病医疗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19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4%。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27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27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支出决算为27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27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严格落实接待审批制度,无接待公函、接待清单、财务票据的一律不予以报销;不得超标准接待,公务接待一律不上烟酒,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不得同城接待。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800.00元,增长2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800.00元,增长2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地方志人员、工作并入党史办公室挂牌,业务协调次数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革命遗址和革命纪念设施建设、史志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的开展协调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1023.59元,比上年增加13893.33元,增长11.8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支出比上年增加8591.79元、水费支出比上年增加893.00元、电费支出比上年增加370.22元、差旅费4421.3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800.00元、工会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4979.5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3600.00元,邮电费比上年减少5400.00元、其他交通费支出比上年减少5362.50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20291.79元、水费893.00元、电费支出3070.22元、差旅费支出8921.3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700.00元、工会经费支出17449.68元、其他交通费支出72297.6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5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资产总额213899.33元,其中,流动资产15946.11元,固定资产36753.2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6120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0106.4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838.9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2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28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28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28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申请审批报废报损固定资产36项,原值146590.0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800128301111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