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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帮扶政策——危房改造

日期:2023年09月27日   作者:元谋县乡村振兴局   来源:元谋县乡村振兴局    点击:[]

中央和州级补助资金:2023年,元谋县户均补助1.7万元(中央补助资金1.4万元,州级补助资金0.3万元)。危房改造时限要求于2023年4月20日前完成房屋等级认定、改造对象的核实确认、村小组评议、村委会、乡镇公示、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录入等有关工作,4月25日前将公示后的农村危房改造名单报县住建局汇总,4月30日前全面开工建设,8月30日前全面竣工并完成乡镇初步验收,再报请县住建局验收合格后,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至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农村危房改造纳入改造的条件:1.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等;2.为保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农村住房救助政策的延续性,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3.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自然灾害、年久失修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扶持范围,但已享受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移民搬迁等政策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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