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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帮扶政策——抗震改造

日期:2023年09月27日   作者:元谋县乡村振兴局   来源:元谋县乡村振兴局    点击:[]

中央补助资金:2023年,元谋县户均补助1.2万元(全部来源于中央补助)。农房抗震改造时限要求2023年4月20日前完成房屋等级认定、改造对象的核实确认、村小组评议、村委会、乡镇公示、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录入等有关工作,4月25日前将公示后的农房抗震改造名单报县住建局汇总,4月30日前全面启动农房抗震改造项目,9月30日前全面竣工并完成乡镇初步验收工作,再报请县住建局验收合格后,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至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农房抗震改造纳入改造的条件:主要支持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的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有意愿、符合《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村(2020)46号)条件实施农房抗震改造的农户。通过拆除重建、加固改造等方式对住房实施改造,可享受农房抗震改造补助政策。“五不纳入”的情形:1.已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扶持且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标准的;2.一户多宅且有安全住房的;3.已在县城或其他地方购买商品住房的;4.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5.各类违建或宅基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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