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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预警通告

日期:2023年02月17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

为确保2023年春季学期全县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元谋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学校食品安全预警通告如下:

一、压紧压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各中小学校要对学校食堂加工场所环境卫生和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餐用具、容器、设施设备、操作台面、饮用水池等进行保养、清洗、消毒。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及时办理健康证明。全面检查库存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过期、发霉、变质、变味等情况,对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及时进行清理处置。

(二)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各学校(幼儿园)要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依法配备食品安全员,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做好《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 《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 《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记录台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贮存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严格食品加工过程控制。全面推行“六T”实务管理,应按照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操作。清洗水池、工用具应标识清楚区分使用,“三防”设施,冷藏冷冻、餐具消毒等设备正常运转,专用操作区域或专间温控设施正常运转。加工制作食品做到生熟分开,严防交叉污染。烹制食品要做到烧熟煮透,应严格控制食品加工制作时间,烹饪后至食用前不超过两个小时。加强配送过程餐食的防护、保温措施,及时对配送餐具的容器、工具、车辆等行严格清洗消毒、保洁。食品加工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严格落实“四个严禁和一个留样”要求。严禁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四季豆及野生菌、野菜,严禁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学校食堂使用隔夜饭菜,学校食堂每餐按要求进行食品留样,留样的标准和样品保存符合规定。

二、加强学校师生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

各学校应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做到饭前便后要勤洗手,不喝生水,倡导营养健康生活方式,尽量少食或不食以油炸、烧烤等方式烹饪的食物,做到低油、低盐、低糖,保持营养健康的饮食习惯。重视学生的一日三餐,谷物、肉类、蛋、奶制品和新鲜蔬菜、水果等搭配合理,充分保证能量、优质蛋白和膳食纤维的充分摄入。引导学生养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的良好习惯,按需用餐,适量点餐,深入推进“光盘行动”,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珍惜粮食,践行“文明消费、节约用餐”的新风尚。

三、增强校外食品消费安全意识

学校师生应尽量少去或不去校园周边用餐或购买零食食用。需要在校外就餐时,要注意查看经营者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其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购买零食时要仔细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选购包装完好的食品,不购买“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无生产日期)食品,不在无证经营门店或摊点处购买食物,不食用来历不明、颜色与正常食品有明显色彩差异的熟食和饮品,尽量不食用或少食用“五毛”食品,提高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各级各类学校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第一时间及时组织到附近医院就诊,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报告,同时封存当餐所用原材料、留样食品、加工使用的容器和设备设施等,以备调查。

元谋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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