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自然资源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履行党组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立足自然资源管理职能,强化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制度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圆满完成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目标,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思想引领,一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持续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在局党组会议、党支部会议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谋划我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针对性举措。充分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系统、“法治教育网”、学习强国等线上平台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专题学习与测试。举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宣讲活动1场次,持续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二是坚决扛牢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在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会议等会议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厉行依法办事,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党组会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1次。
(二)加强制度化建设,完善自然资源制度体系
一是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政策。起草《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元谋县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元谋县耕地保护考核办法(试行)》《元谋县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元谋县耕地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元谋县耕地保护宣传实施方案(试行)》《元谋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耕地“非粮化”十二条措施(试行)》等1个意见、2个办法、3个实施方案、1个措施的“1231”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二是进一步落实“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的重大战略决策。在全州首家启动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编制《元谋县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了《一封信》《政策问答》等材料。在全县选取2个村委会作为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试点先行先试。农村房地一体登记发证工作全面开展,将有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农村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现“多审合一”,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统一核发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加快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面推行“一套资料、一个系统、一窗受理”机制,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一次就办好”的目标。年内共办理不动产业务6160件,累计服务办事群众7375人次。扎实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提质增效,购房业主在领取新房钥匙的同时,就能直接拿到不动产权证书,做到“交房即交证”,实现了“零跑腿、零等待”的便捷服务。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便民利企,不动产登记中心开设企业专窗,设立绿色通道,主动介入、上门服务,不断做优服务硬设施和软环境,树立“人人都是窗口”的服务理念。设立党员先锋岗,践行服务承诺制。实施岗位AB角工作制确保服务不断层,定期回访调查服务满意度,及时补齐服务短板,全力保障企业在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中的服务需求,精准高效落实惠企政策。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质量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建立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调研论证、合法性审核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修订完善我局专题会议规则、党组工作规则,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党组会等方式进行集体决策,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与可行性。二是切实发挥法律团队专业作用。设立法律顾问,统筹协调处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深度参与行政决策并对决策合法性把关负责,预防和控制法律风险。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制审核队伍、法律顾问团队作用,深度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突发事件处置、政府信息公开及规范性文件起草及论证等方面工作,管控法律风险、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推进行政执法证换证、申办工作,本年申办证3人,目前已有56人持证,有效充实行政执法力量;抓好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10余次。每名执法人员完成《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动形成监督合力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从行政诉讼的角度看行政执法规范化问题》《行政复议与法治政府建设》等课题的学习。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强化行政执法文书标准化、规范化,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执法手段的运用,规范文明用语,杜绝暴力执法,实现文明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深化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执法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创新运用大数据监管、非现场执法、社会共治等监管手段,推行“联合综合执法”、“系统监管”,有效防止选择性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年内组织开展执法动态巡查161次,发现并制止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52件,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29件,收缴罚没款共计258.12万元。
(六)持续健全预防调处化解体系,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实效
一是健全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作用的机制,引领和推动社会力量参与自然资源领域社会治理,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自然资源领域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自然资源治理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判、成果人民共享。二是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对重点风险隐患事项,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领导,对重难点问题定期研究部署、亲自督办。对排查出的矛盾事件和重点人员,由包案领导亲自接访座谈,做好沟通化解工作。坚持源头治理,加强对即将验收和交房的住宅项目的风险研判和源头治理,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对信访矛盾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巩固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4+2” 化解工作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通道,全力聚焦自然资源领域征地拆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土地出让、规划、不动产登记和项目招投标等社会矛盾相对突出的重点行业,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和化解。全年受理信访件18件,已经处理答复17件,未处理答复1件(正在调查核实)。
(七)持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局主要领导亲自领办关于解决那能村委会小浙江村、丙桂村地质灾害滑坡治理议案等人大建议,将办理工作列入重点工作范畴。全年办理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3件,见面沟通率、按时办结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均达到100%,通过“面对面”细致沟通、“肩并肩”深入调研、“实打实”落实推进等举措,赢得了代表委员的一致认可。二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便民性、准确性和规范性,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8条,依申请公开答复15件,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的服务作用。三是高度重视上级督查指出的各类问题,认识短板、系统反思,加快完善制度机制调校,堵塞漏洞,全力做好整改任务。
(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以“八五”普法规划为抓手,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作为我局“八五”普法的重点,狠抓落实。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日、“4.22”世界地球日、“6.5”环境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在县城文化小广场、凤凰湖公园等地先后组织开展各类宣传10场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组织乡镇自然资源所开展耕地保护、地质灾害防治、防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题普法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普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2024年选派4名业务骨干下沉乡镇普法4次,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全县耕地流出整改、乡村规划许可工作,局领导亲自带队下沉十乡镇开展城乡规划及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和业务指导150余次,通过以上措施,使全县干部群众对依法用地、保护耕地、珍惜土地资源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同时也为今后的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三是结合业务工作,开展精准普法。在开展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中,执法人员深入矿山,对矿山企业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及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在查处违法用地的工作中,执法人员对施工企业及群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解答;在执法办案和日常巡查中,开展“以案释法”,宣传与广大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尊法守法和遇事找法的能力。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2024年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理论指导实践和推动工作融入结合还不够深入,在推动重点领域工作建设方面有待提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在创新工作思路上需进一步加强,解决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较为单一,由于自然资源领域历史遗留问题突出,解决难度大,情况较为复杂,涉及民生问题较广,矛盾纠纷问题较为突出。二是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理念和法制审核意识需进一步加强,在作出行政行为过程中,部分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还需提升,需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及法制审核意识,提升工作人员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合法性,避免行政复议、诉讼败诉案件的发生。三是需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及政府信息公开。由于公众认知不足,部分群众对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审批程序等缺乏了解,导致在纠纷中提出不合理的诉求,而且工作人员在解释过程中也面临较大的沟通压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5年元谋县自然资源局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把“法治自然”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结合点,努力把我局依法行政推向更高水平,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探索多元宣传模式,加强自然资源普法宣传教育。
一是拓展普法阵地,探索创新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等宣传方式,开展让人民群众有新鲜感、听得懂、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二是加强政民沟通,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充分利用群众等候间隙,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加强依法行政,持续提升依法办事能力
打破经验主义、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强化法治思维,规范审批管理,加强批后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做好衔接。注重审批关键重要节点的留痕和可追溯,全面持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政府合同法律审查、重大项目法律论证等工作。剖析复议、诉讼案件问题根源,以书面建议和建立相关制度的方式加以改进。
(三)提高行政权力透明化程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继续坚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强化政务公开举措,通过政府网站及时、有效公开政务信息,确保每一项行政决策、每一个行政行为都清晰可查。持续推进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化解,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依法依规做好信访工作,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