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和元谋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创新生态环境依法治理体制机制和环境依法监督管理方式,狠抓生态环境执法各项工作落实,为我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举措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支撑。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使法治建设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广泛开展学习研讨,认真理解把握“十一个坚持”,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一年来贯彻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了党章、党规、党史、新中国史等,通过系列学习、参观活动,不断提高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深化改革、推动法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等方面的能力。
(二)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元谋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加强法治建设、严格开展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工作列入分局党组和年度工作要点,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进行系统安排。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协作合力抓的工作格局,推进了法治建设工作层层有序落实的局面。年内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研究制定了《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及各股室任务分工,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同时,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资金保障,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开展法治培训、印刷普法宣传资料、聘请法律顾问等工作,有力保障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认真梳理应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主体信息、行政职权项目总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上传至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统一平台,全面、及时公示本部门事前、事中、事后行政执法信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的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活动中进行文字、音像记录,并建档立卷,实现全过程留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制度,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其他涉及行政相对人重大权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通过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确保了行政行为得到有效规范,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严格落实年度学法计划,认真参加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制定并严格落实《2022年集中学法计划》,认真学习党章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为推进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参加申领执法证网上考试,完成行政执法人员初次领证、到期换证24人,确保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积极参加2022年行政执法培训3次,外出参加全省联合交叉执法2次5人,楚雄州联合执法3次5人。通过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案卷评查、交叉执法等活动,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
(五)加强生态环境监管,认真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深入落实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污染防治措施。2022年元谋县空气自动站共监测有效天数361天,优良天数361天,其中优305天,良56天,优良率100 %,细颗粒物(PM2.5)浓度年平均值为11ug/m³,未出现轻度污染天气;龙川江黄瓜园国控监测断面、金沙江大湾子断面水质评价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达标率为100%,县内主要河流勐岗河、永定河、蜻岭河水质均能满足地表水Ⅲ类水质要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个“千吨万人”和7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类别均达到Ⅲ类;全县12个城市声功能区噪声点位噪声昼间达标率100%,夜间达标率95.8%,113个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区域噪声均值为50.1分贝;土壤状况总体保持稳定,未发生环境安全事件,无受污染耕地、疑似和污染地块;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企业167家,产生危险废物183吨,其中委托收集利用处置181吨,自行利用处置2吨。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企业202家,申请转移联单252份,转移危险废物79.4276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100%,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100%,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2022年,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3个,其中收集处理行政村2。目前,全县10乡镇、77个行政村,已完成生活污水治理31个行政村,治理率为40.2%,收集处理率为12.99%。县城区域和10乡镇无黑臭水体。
(六)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强化重点行业环境监管。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扎实抓好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强化排污许可监管,把元谋县12家重点监管、18家简化管理的企业纳入重点执法检查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名录库,严格对照排污许可载明的污染物排污落实情况,严格检查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等违规行为。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同时配合县市场监管部门、工信商科部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抽查工作。2022年共出动执法车辆386台次,出动监察人员929人次,检查企业273家次,录入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161家。全年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约谈企业10家,立案调查案件2件,共处罚金90.8万元。
(七)抓实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维护群众生态环境合法权益。加快对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继续整改,严格按照《元谋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指导涉及部门高标准严要求开展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元谋县交办信访举报件25件,全部办结并已通过州级验收,全部整改完成;环境保护督查反馈共性问题11个,完成整改5个,其余6个问题正在持续整改中;集中开展全县塑料泡沫包装制品“散乱污”行业整治,10户再生塑料筐加工企业转型升级迁建至小雷宰产业园区。
(八)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办理各类环境问题信访举报工作。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各类环境污染问题,认真做好环保热线、环境信访举报24小时值班制度,第一时间进行检查,按期办理反馈。2022年,共收到信访举报件91件。其中12345政务平台转办17件、12369平台22件、来电25件、来人20件、来信2件、楚雄治理通1件、互联网+监管平台1件、政府网站网民留言1件、州生态环境局转办1件、县信访局交办1件。按照污染类别,大气污染类42件,光污染类1件,水污染类7件,固废污染类3件、噪音类污染31件,大气加噪音类7件,91件信访件全部办结,办结率达100%。全年未发生生态环境领域群众集体上访和较大社会影响生态破坏和污染事故,有效的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九)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生态环境“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推进简政放权、简证便民等服务工作。有效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生态环境行政审批事项由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统一受理和回复,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全力做好项目建设环评要素保障,落实限时办结制,提前介入服务指导,做好环评服务保障。2022年,服务建设项目环评咨询109人次,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3件,完成审批13件;指导建设项目完成登记表网上备案55件次;依法出具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审查意见1件。
(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抓好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扎实有效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村组、重点工程,企业车间现场等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打通法治宣传教育末梢神经,推动普法工作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延伸;抓好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工作,在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颁布日、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广播、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推进普法宣传;认真组织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工作,围绕“共建清洁美丽元谋”的宣传主题,精心组织部门、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六·五”环境宣传进校园、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等活动。各单位通过悬挂环保横幅、张贴海报、发放环境保护手册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环保知识,发放环保知识宣传手册10000多份,环保购物袋5000余个,其他宣传单7000多份,为加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部分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法治思维、法治能力不够强,部分执法行为不够规范,在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执行实施中与“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还存在差距。
(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随着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不断新增、修改和更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对执法人员能力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生态环境监管业务知识的学习有待加强,现场调查取证能力有待提升,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三)生态环境法制宣传需要进一步提升。普法人员宣传方式单一,宣传方式仅停留在拉横幅、贴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宣传效果不大,宣传面不够广,公众参与度不高。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动生态环境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法治政府建设新进展新成效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三)切实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移动执法系统使用制度,不断强化现场取证意识,全面排查摸清各类环境风险隐患,依法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完善执法流程,严格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主动接受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
(四)多种形式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和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行政执法人员学法、法制审核队伍学法,采取“以案释法”等方式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行政执法培训,不断提高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大生态环境类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法治意识。
(五)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平台。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微视频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鼓励和引导公众、社会团体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六)全面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全面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在全面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和反馈问题、省级联合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及巩固的基础上,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和全流程、全方位监管,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