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元谋县县卫生健康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紧扣主题、紧盯目标,不断改进执法方式、健全执法制度、严格监督管理、强化执法保障,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全县医疗健康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为确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保障,加快推进县卫生健康系统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召开两次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署下一步法治工作任务。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做到情况在一线掌握、工作在一线协调、困难在一线解决。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组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局机关职工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县卫生健康局积极订购《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读本,局班子领导及相关股室人手1本,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先行先学,学深悟透,然后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上领学。通过学习,使广大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深刻认识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信心和决心。
2.强化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制定印发《2022年全县卫生健康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安排意见》《元谋县卫生健康局法治讲堂学习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学习。2022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集体学法4场次,领导班子集体学法4次,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法活动10次;卫生健康系统660名在职人员均参加2022年法宣在线学习,学习积分达5000分以上。二是组织卫生健康系统单位干部职工观看《车祸猛如虎 驾驶须谨慎》《依法治访护航党的二十大》法治宣传教育专题片,通过生动画面,真实案例警醒教育干部职工。三是组织开展2022年“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学习教学活动。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主体责任制,开展卫生健康部门法律法规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印发通知,要求全县各乡镇,县级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时把“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宣传到所有家庭。二是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在第20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期间,深入全县涉职业危害因素企业,和企业劳动者面对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宣讲活动,积极落实“一线工作法”,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三是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国际护士节”、“6·26禁毒防艾日”、“7·11世界人口日”、“12·4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认真组织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在开展行政处罚和行政审批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部门行政执法各项规定,建立健全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制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2年公开行政处罚信息53件,行政许可信息306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5件。二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凡有关县卫生健康事业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大项目,涉及公众利益的政策制定、政策调整等重大决策事项作出决定前,我局都要请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照《元谋县卫生健康局议事会议制度》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全年通过局务会议集体讨论作出行政处罚案件5件。
2.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备案工作。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根据《中共元谋县委办公室关于做好涉计划生育党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卫生健康局对元谋县1977年1月起至2022年涉计划生育党的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的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清理出与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的涉计划生育党的规范性文件3份,建议废止2份,修改1份。二是严格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县卫生健康局始终坚持按照“起草(执行)、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2022年,县卫生健康局共制定印发文件52份,经审查,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中共元谋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报送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目录及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提高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案件质量,减少行政执法争议,县卫生健康局认真组织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自查自评行政处罚案件40件,其中,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18件,简易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22件,没有产生行政复议、行政强制、行政确认案件。
4.深入开展卫生健康领域依法治理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一是认真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县卫生监督所对全县92家公共场所、73家医疗卫生卫生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筑牢了疫情防控安全防线。二是加大卫生健康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卫生健康局共查处卫生健康违法案件53件,罚款人民币15.85万元。
5.及时调处医疗纠纷、化解信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及时调处医疗纠纷。深入推进矛盾纠纷“一站式”调处化解机制,“一线”工作法,及时调处医疗纠纷,有效避免医疗纠纷问题矛盾加剧升级。2022年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共发生医疗纠纷14起,完成调解12起,封存病例提出医疗事故鉴定2起,补偿赔付金额52.15万元,未发生影响恶劣的“医闹”行为和伤医事件。二是积极处置群众合理诉求,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负责地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和网上投诉,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确保在第一时间把工作做到位,防止问题积累、矛盾激化、信访上行。2022年我局接访信访件13件,13件已办理结案,未发生越级上访、缠访、闹访等情况。
(三)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一是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根据《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谋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元政办通〔2021〕6号)文件精神,县卫生健康局将涉及行政审批面较广的医师执业注册、护士执业注册行政许可事项纳入“减证便民”事项清单,对医师、护士执业注册时需要提交的健康体检证明、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改为申请人承诺。二是对涉及面广、办件较多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事项进行改革,把审批前需要提供的卫生检测报告改为许可后提供,即通过卫生健康部门告知相关事项,申请人承诺便可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告知承诺制的实施,切实为群众提供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
(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构建法治政府
1.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执法工作。对企业监管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为主,降低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频率,减少行政执法检查对企业生产的影响,最大限度防止执法扰民。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公正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打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年共完成州级部门双随机抽查任务71户,县级部门双随机抽查任务27户,县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任务5户。
2.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坚持标准化执法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将柔性执法贯穿行政执法活动全程。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树立以人为本执法理念,适度减少执法的强制力、扩大教育量、缩小对立面,以更为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方式和优质服务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法治元谋建设规划(2021-2025年)》,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全面加强卫生健康系统队伍的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二是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国际护士节”、“6·26禁毒防艾日”、“7·11世界人口日”、“12·4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宣传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二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教育。
(三)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依法行政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元谋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元谋县卫生健康局议事规则等规定,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群众满意的政务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卫生健康领域审批制度和“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行政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切实推进行政审批全程电子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复杂疑难案件论证常态化工作机制,有效防范行政执法、行政决策风险,避免或减少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六)继续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积极落实信访接待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元谋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