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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日期:2022年11月04日   作者:县交通运输局   来源:县交运局    点击:[]

2021年,元谋县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以依法治理为主题,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交通法治环境。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精简审批事项,推进“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工作,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实施权责清单制度并实现动态管理,认真梳理权责清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接管好中央、省、州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同步更新完成《元谋县交通运输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公布依申请的行政权力事项75项,各项权责清单事项按照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要求,更新、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二是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市场监管。坚持依法开展“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监管行为,提升行政监管效率。持续规范监管环境,目录清单监管事项总数122项,检查实施清单122项,完成率100%,监管覆盖率90.98%。发布监管动态信息和曝光37条。三是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综合立体交通建设,不断加快“网络化、一体化、智能化”现代综合交通建设,积极推进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和“互联互通”工程,建立公平开放、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综合交通运输市场体系,争创最优的交通营商环境,为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交通保障。四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用法律顾问1名,法律顾问对决策论证、规范性文件草拟、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审查、合同审查、案件审查、信访接待等各类涉法、涉诉事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的提高法律风险防控能力。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一是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县交通运输局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特别是在事关全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决策问题上,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始终坚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聘请法律顾问帮助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把关,促进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治化。二是积极配合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及时配合完成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地方立法任务,对有关法律法规征求本部门意见,认真组织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及时配合制定地方法规要求本部门、本系统制定配套的规范性文件。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相关规定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废止工作,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备率达到规定要求,报备及时率达到100%,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备率和报备及时率达到规定要求,不存在备案审查被退回要求修改或撤销的情形,(政府)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备率和报备及时率达到规定要求,严格按要求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执行行政执法程序。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涉及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的行政行为时严格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进一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过程,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原则,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示县交通运输局法治工作相关信息,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强化内部监管。三是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坚持学法、普法与用法相统一,坚持和完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组织1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件换证考试,同时开展网上学习、练习和执法经验交流,提高其执法水平和管理能力。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我局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选拔任用法治意识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干部调整到政策研究和法制股、公路股,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四)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主要领导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充分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予提交会议讨论。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元谋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元谋县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切实践行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三是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存在以领导人更替等理由不履行合同或承诺的情况。

(五)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从源头上下功夫妥善处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认真研究制定方案,分组分工明确人员职责,对吴海丽、张光明、王兆林、王兆学、王海云等重点人员进一步压实管理职责,严格制定“一人一方案”,精准施策,提高稳控质量,减少漏管失控的风险。二是推进平安单位创建。加强单位内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安保责任措施,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妥善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将事态化解在萌芽状态,才能最大限度的遏制恶性信访事项的发生,是一劳永逸的办法,要充分坚持好调解员月例会制度,定期研判分析。在开展矛盾纠纷实地化解时,始终认真细致彻底,紧盯积案化解,严防民转刑、刑转命案件的发生,兼顾做好信访矛盾纠纷的化解回访工作。三是深入开展防范传销、防范邪教、禁毒宣传活动。加强干部职工对防范邪教组织、防范黄赌毒和传销组织的宣传,提高干部职工鉴别防范能力,强化预防警示教育,确保全局干部职工无此类现象发生。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始终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严格按要求使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及时报送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年内未出现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违法、变更、撤销情况。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大全局普法宣教培训力度,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坚决不碰触法律底线的思维,强化法治意识,时刻牢记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把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与交通运输工作相结合,警钟长鸣,不越雷池。抓住领导这个关键,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规定为准则,明确局领导在法治工作中的重要权责,发挥领导表率作用,“以点带面”提升全局法治素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处理交通运输工作的水平。二是把全局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让全局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明确交通运输工作法律界限,画出交通运输工作法律红线,让全局在法律允许的范围行使行政权责。要求局股室、下属单位按规定公示相关工作情况及法律法规运用情况,增强工作透明度,推动规范全局权责业务流程和监督跟踪体系,让全局权责在“阳光”下运行,以行政执法公示带动全局行政权责监管工作及监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改革创新、服务群众,坚持依法行政、高效有序,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发展,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活力与创造力,着力打造廉洁型、学习型、法治型、效能型、服务型“五型”机关。四是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年内,采取部门自评、随机抽查的方法,对2020年度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两类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评4卷。2021年全州随机抽取评查4件,其中优秀2件。

(七)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一是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县交通运输局把学法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来抓,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实际工作与学法懂法尊法用法结合起来,把学法计划与工作总体布局结合起来,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强化局领导法治意识,提升局领导依法执政水平。二是落实全局领导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县交通运输局始终坚持领导带头全员参与、集中学习为辅、自学为主的学法方法,持续开展局内法治宣教培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及与交通运输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学习,把学法普法作为常规工作持续开展,适时组织全局领导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重要论著论述、法律、党内规章,增强学法用法尊法意识,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与水平,推动全局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一年来,全局干部职工上法治课4场,参加人数184人次,到街头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知识2场86人次,悬挂布标6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600份,接受法律咨询66人次,举办学法考试4场,参加184人次,加大了对社会的宣传力度,力求取得更好的宣传效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业务能力。组织交通系统的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培训,培训骨干4场次68人次,以案释法4次152人,推进了依法行政的能力。三是开展多形式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以在街道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法治宣传、送法下乡活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知晓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结合综治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乡镇和挂点联系村,积极组织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发出宣传资料300多份,在车站、码头、公路沿线书写、粘贴标语28条,树立宣传牌20块。四是认真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组织三名普法宣传员到江边为水路运输产业人员进行普法宣传教育,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提升了基层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五是组织开展“建党 100 周年”党史和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专题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突出党史学习教育和红色文化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六是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一周年,组织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结合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广泛宣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主体的相关民生保障法律法规,深度阐释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八)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专题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二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及公开制度,及时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带动作用。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培训教育及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局虽然在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执法队伍有待加强。因体制改革造成执法人员编制减少,现有的执法力量与超大的执法工作量存在较大差距,不利于执法工作的有效顺利开展。二是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制机关建设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力度。三是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还未完成,部分工作机制体制还未完全理顺,集约高效的工作体系还未充分形成。

三、2022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意识。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全面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法治工作业务培训,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考试、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法律知识培训与考试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在全局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抓住决策重点环节,提高审查质量,严格审查程序,严格做好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确保各项重大决策有法可依、于法有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中的法律咨询作用,增强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实效。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我局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精神和要求贯穿于行政执法人员的选拔培养和教育培训工作中,努力提高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工作水平。严格遵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程序,严把公示、记录、审核等关键环节和重要关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合法行使法定职权,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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