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因继承取得的不动产进行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10月17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8-821565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普继金 罗云秀 普续桥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元马镇中兴街延长线南侧滨河小区 |
元国用(2011)第0021号、房权证元房字第S09421号 |
房屋建筑面积:93.62平方米、 土地面积:15.89平方米。 |
住宅 |
继承人: 普续桥 |
2 |
普继金 文华英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元马镇环东南路 |
元国用(94)字第26号、房权证元房字第01271号 |
房屋建筑面积:57.54平方米、 土地面积:148.86平方米。 |
住宅 |
继承人: 普续桥 |
公告单位: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