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元谋县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97江有松)继承的不动产登记公告

日期:2024年08月29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编号:197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因继承取得的不动产进行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9月19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8-8215659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姜兴林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元谋县元马镇禾阳村委会大乌头禾村

云(2023)元谋县不动产权第0005350号

房屋建筑面积:111.35平方米、

土地面积:299.18平方米。

住宅

继承人:

江有松

公告单位: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29日

上一条:元谋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县级初验意见书
下一条: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2024年度元谋县第一批次临时用地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公示稿)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