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单位:中电建(禄丰)抽水蓄能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
2024年08月
一、任务由来
土地资源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有力地支持了各项生产建设。20世纪以来,科学技术的发展突飞猛进,使人类利用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大大提高,促进了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人类改造自然的规模空前扩大,从自然获取的资源越来越多,随之在生产建设中因挖损、占压、工程施工等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损毁及生态环境的恶化。为了及时地对损毁土地复垦利用和恢复建设区生态环境,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家法改委等七部委联合于2006年9月30号下发了《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要求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在批准、核准投资项目时,严把土地复垦管理,使国家和地方各项土地管理法规政策落到实处,要求对已投产、已建成或正在建设尚未完工的生产建设项目,复垦义务人必须完成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落实土地复垦工程的实施,对无土地复垦方案、土地复垦费未列入或概算不足的,不予批复设计文件和开工许可。做好土地复垦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举措,对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节约型社会、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依据(1)2023年12月10日,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环保、水保待批复)》的函》(水电规水工〔2023〕469号),项目施工总进度:工程施工总工期66个月,首台机组发电工期57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6个月,主体工程施工期51个月,工程完建期9个月;(2)2024年2月8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云发改能源〔2024〕133号);(3)2024年8月9日,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临时用地(二期)”进行了备案,下达了“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项目代码】:2408-532300-04-01-953756)。
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是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符合抽水蓄能发展建设规划和产业政策要求。项目为电力系统服务,项目的建设对于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跃升发展需要,推动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助力实现“双碳”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禄丰抽水蓄能电站位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西北部与元谋县交界处,距昆明直线距离100km。电站装机容量1200MW,额定水头450m,建成后承担云南电力系统调峰、填 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枢纽工程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地面开关站等组成。上水库位于高峰乡花箐村牛街河左岸花箐沟源头,采用全库盆防渗,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82m;下水库位于高峰乡大地村西北侧的牛街河下游,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117m; 输水发电系统采用一洞两管四机、中部偏尾式地下厂房布置,输水线路水平长度约4137m,距高比约9.2。
为满足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的建设,需报批相应的附属设施场地,以满足施工机械、车辆进场及材料运输、堆存,以及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日常工作及生活要求。目前已报批临时设施(一期)用地共9个地块(全部位于禄丰市境内):3条进场道路、3个材料堆存场、1个办公用房、1个生活用房及1个弃渣场,面积13.3570公顷。
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及平面布置,结合用地单位的临时用地报批计划,本项目需报批临时用地(二期),临时用地(二期)涉及禄丰市、元谋县,本方案针对元谋县地块进行编制,共9个地块:1个拦沙坝施工围堰、6个施工条带、1个拼装区、1个临时淹没区,面积2.0707公顷。
项目临时用地占用将不可避免对土地自然地貌及植被形成不同程度的损毁。本次涉及对临时土地主要形成挖损及压占。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土地复垦条例》(2011年3月5日起施行)以及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修正)等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生产、建设项目因挖损、塌陷、压占或临时占用等原因对土地造成损毁的必须进行复垦,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和谐发展。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临时用地(二期)(元谋县)的损毁由“中电建(禄丰)抽水蓄能开发有限公司”承担土地复垦责任和义务。
在此背景下,“中电建(禄丰)抽水蓄能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编制《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临时用地(二期)(元谋县)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我方接受委托后,结合本项目工程设计文件和项目区自然环境概况,依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编制精神和实务,编制《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临时用地(二期)(元谋县)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如以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范围或施工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需按相关规定和要求重新组织编报土地复垦方案或对原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修订。
报告书遵循“统一规划、源头控制、防复结合”的要求及“因地制宜、综合利用”的原则,依据项目所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复垦土地,并做到土地复垦与生产建设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努力实现“边建设、边复垦”,坚持“谁损毁、谁复垦”的复垦原则。
二、编制目的
为落实土地复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保证土地复垦义务、合理用地、保护耕地、防止水土流失、恢复生态环境及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体现以下几方面目的:
1、把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措施和计划落到实处。编制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建设单位在获得建设权的同时,自觉履行对被损毁土地进行复垦的义务,贯彻落实“统一规划、源头控制、防复结合”的要求,尽量控制或减少对土地资源不必要的损毁,做到土地复垦与生产建设统一规划,把土地复垦指标纳入生产建设计划;
2、为土地复垦方案的实施提供技术依据和实践指导。编制土地复垦方案,主要是对建设项目造成的土地损毁和影响程度作出初步预测,并根据不同阶段建设工程对土地的损毁情况制定出不同的复垦措施,明确不同阶段的土地复垦范围和任务,有利于指导工程各阶段的建设安排及复垦工作计划的实施;
3、为土地复垦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土地复垦费征收等提供依据。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有利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对土地复垦任务的完成和复垦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搞好土地复垦工作;
4、为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供保障。土地复垦方案的实施,为增加建设用地和补充耕地提供来源,减少项目占用耕地面积,节约利用土地,同时复垦后土地恢复了相关植被,防治和减少水土流失,保护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
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
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临时用地(二期)(元谋县) |
单位名称 |
中电建(禄丰)抽水蓄能开发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市 |
法人代表 |
喻广平 |
联系电话 |
13980997885 |
企业性质 |
(内资)国有 |
项目性质 |
新建 |
项目位置 |
元谋县羊街镇已波龙村民委员会境内 |
资源储量 |
-- |
生产能力 (或投资规模) |
805611.00万元 |
划定矿区范围 批复文号 |
-- |
项目区面积 |
2.0707公顷 |
项目位置土地 利用现状图幅号 |
G47H124188 |
生产年限 (或建设期限) |
4年(2024年05月至2028年04月) |
土地复垦方案 服务年限 |
6.7年(2024年09月至2031年04月) |
土地复垦方案服务年限:1.建设期限3.7年(2024年09月-2028年04月) 2.复垦期限1年(2028年05月-2029年04月) 3.管护期限2年(2029年05月-2031年04月) |
方案编制单位 |
编制单位名称 |
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 |
负责人 |
罗显辉 |
资质证书名称 |
云南省环境保护行业技术咨询服务能力评价证书 |
资质等级 |
三级 |
发证机关 |
云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
编号 |
云环资证字055-2号 |
联系人 |
刘溪平 |
联系电话 |
15891835320 |
主要编制人员 |
姓名 |
职务/职称 |
专业 |
单位 |
签名 |
刘溪平 |
高级工程师 |
土地管理 |
云南省有色地质局 楚雄勘查院 |
|
李超 |
高级工程师 |
测绘工程 |
|
杨成文 |
工程师 |
农业水利工程 |
|
马仕柱 |
高级工程师 |
测绘工程 |
|
刘跃成 |
工程师 |
地理信息工程 |
|
复垦区土地利用现状 |
土地类型 |
面积 |
hm2 |
一级地类 |
二级地类 |
小计 |
已损毁 |
拟损毁 |
占用 |
耕地 |
水田 |
— |
— |
— |
— |
旱地 |
— |
— |
— |
— |
林地 |
乔木林地 |
0.0927 |
— |
0.0927 |
— |
灌木林地 |
1.6678 |
— |
1.6678 |
— |
草地 |
其他草地 |
— |
— |
— |
— |
交通运输用地 |
公路用地 |
— |
— |
— |
— |
农村道路 |
— |
— |
— |
— |
水域及水利 设施用地 |
河流水面 |
0.3102 |
— |
0.3102 |
— |
其他土地 |
田坎 |
— |
— |
— |
— |
裸土地 |
— |
— |
— |
— |
合计 |
2.0707 |
— |
2.0707 |
— |
复垦 责任 范围 内土地损毁及占用 面积 |
类型 |
面积 |
hm2 |
小计 |
已损毁或占用 |
拟损毁或占用 |
损毁 |
挖损 |
1.5590 |
— |
1.5590 |
塌陷 |
— |
— |
— |
压占 |
0.5117 |
— |
0.5117 |
污染 |
— |
— |
— |
小计 |
2.0707 |
— |
2.0707 |
占用 |
— |
— |
— |
合计 |
2.0707 |
— |
2.0707 |
复垦 土地 面积 |
一级地类 |
二级地类 |
面积 |
hm2 |
已复垦 |
拟复垦 |
耕地 |
水田 |
-- |
— |
旱地 |
— |
— |
林地 |
乔木林地 |
-- |
0.2988 |
灌木林地 |
|
1.4194 |
交通运输用地 |
农村道路 |
|
—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河流水面 |
|
0.3525 |
其他土地 |
田坎 |
-- |
— |
合计 |
-- |
2.0707 |
土地复垦率% |
100.00% |
工作计划及 主要措施 |
一、土地复垦工作计划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应当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临时用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建设周期较长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使用的临时用地,期限不超过四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1年11月4日,自然资源部印发的《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规定“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建设周期较长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使用的临时用地,期限不超过四年”。 2023年6月13日,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第8条规定:直接服务于铁路、公路、水利工程施工的制梁场、拌合站,需临时使用土地的,其土地复垦方案通过论证,业主单位签订承诺书,明确了复垦完成时限和恢复责任,确保能够恢复种植条件的,可以占用耕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2023年12月10日,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环保、水保待批复)》的函》(水电规水工〔2023〕469号),其中,施工总进度:工程施工总工期66个月,首台机组发电工期57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6个月,主体工程施工期51个月,工程完建期9个月。 2024年2月8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云发改能源〔2024〕133号)。 2024年8月9日,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临时用地(二期)”进行了备案,下达了“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项目代码】:2408-532300-04-01-95375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云南省临时用地审批细则(试行)》,结合《关于印发《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环保、水保待批复)》的函》(水电规水工〔2023〕469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云发改能源〔2024〕133号)、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项目代码】:2408-532300-04-01-953756),确定项目临时用地使用期为3.7年(2024年09月至2028年04月),使用期结束后进入复垦期1.0年(2028年05月至2029年04月),后期抚育管护期2.0年(2029年05月至2031年04月),因此确定本复垦方案服务年限6.7年(2024年09月至2031年04月)。 本方案依据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要求实施土地复垦工程,根据土地复垦方案服务年限,以及原则上以5年为一阶段进行土地复垦工作安排的要求;本土地复垦方案服务年限为6.7年,项目共分为2个阶段。复垦实施计划如下: 第一阶段:(2024年09月~2029年04月) 1、2024年09月~2025年08月工作计划 本时段主要对拟损毁区域及永久用地(局部)进行表土剥离、堆存。拟损毁区域地类为林地(乔木林地、灌木林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河流水面),主要对林地进行表土剥离。林地剥离厚度为30cm,剥离面积1.8079公顷(临时用地剥离0.6079公顷、永久用地剥离1.2000公顷),共计表土剥离方量5423.70m3;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于下库表土堆场(在“临时用地(二期)(禄丰市)”方案中进行报批)。 本年度主要为临时用地建设和使用期,主要进行表土剥离、表土运输堆存投资。 复垦投资:静态投资5.6644万元,动态5.6644万元。 2、2025年09月~2026年08月复垦工作计划 本年度主要为临时用地使用期,进行基本预备费投资。 复垦投资:静态投资1.1476万元,动态投资1.2050万元。 3、2026年09月~2027年08月复垦工作计划 本年度主要为临时用地使用期,进行基本预备费投资。 复垦投资:静态投资1.1476万元,动态投资1.2652万元。 4、2027年09月~2028年04月复垦工作计划 本年度主要为临时用地使用期,进行基本预备费投资。 复垦投资:静态投资1.1476万元,动态投资1.3285万元。 5、2028年05月~2029年04月复垦工作计划 本年度临时用地使用结束,对临时用地进行全面复垦,进行除表土剥离、运输堆存外的复垦施工费投资和其他费用投资。 工程措施主要是通过采取人工、机械措施等,使临时用地损毁的生态系统能进行自我的维护,能在自然规律下能满足自我更新交替。 本项目临时用地占原有地类为:乔木林地0.0927公顷,灌木林地1.6678公顷,河流水面0.3102公顷。 通过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分析,复垦方向为:乔木林地0.2988公顷,灌木林地1.4194公顷,河流水面0.3525公顷。 复垦投资:静态投资51.7158万元,动态投资62.8609万元。 第一阶段静态投资为60.8230万元,动态投资72.3240万元。 第二阶段:(2029年05月~2031年04月) 1、2029年05月~2030年04月工作计划 对复垦单元质量效果进行监测与管护,监测14点▪次/年,管护面积为1.7182公顷。 本时段主要进行管护、监测、基本预备费、其他费用投资。 复垦投资:静态投资3.1045万元,动态3.9622万元。 2、2030年05月~2031年04月工作计划 对复垦单元质量效果进行监测与管护,监测14点▪次/年,管护面积为1.7182公顷。 本时段主要进行管护、监测、基本预备费、其他费用投资。 复垦投资:静态投资3.1045万元,动态4.1603万元。 第二阶段静态投资为6.2090万元,动态投资8.1225万元。 |
工作计划及 主要措施 |
二、土地复垦工程 工程措施主要是通过采取人工、机械措施等,使临时用地损毁的生态系统能进行自我的维护,能在自然规律下能满足自我更新交替。复垦措施如下: 1、土壤重构工程 1)表土剥离 在建设前期对拟损毁区域及永久用地(局部)进行表土剥离、堆存。拟损毁区域地类为林地(乔木林地、灌木林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河流水面),主要对林地进行表土剥离。林地剥离厚度为30cm,剥离面积1.8079公顷(临时用地剥离0.6079公顷、永久用地剥离1.2000公顷),共计表土剥离方量5423.70m3;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于下库表土堆场(在“临时用地(二期)(禄丰市)”方案中进行报批)。 2)表土运输堆存 表土剥离方量5423.70m3,运至下库表土堆场(在“临时用地(二期)(禄丰市)”方案中进行报批),运距1.5-2.0km。该表土堆放场同时也堆放禄丰市境内临时用地剥离的表土,编织袋拦挡工程量、投资在“临时用地(二期)(禄丰市)”方案中进行计算。 3)混凝土地板及回填土方拆除、运输 临时用地使用结束后,对TBM拼装区进行拆除。根据平面布置图,TBM拼装区地块面积0.14312公顷,使用前平均回填2.0米土石方,之后硬化0.2m厚混凝土地板0.1145公顷。临时用地使用结束后,地面上设备、简易房屋由用地单位自行拆除,本方案对混凝土地板、回填土方进行拆除,拆除混凝土地板228.96m3,回填土石方2862.00m3,运至下库弃渣场(在“临时用地(二期)(禄丰市)”方案中进行报批)进行堆放,平均运距1.0-1.5km。 4)围堰清理、运输 临时用地使用结束后,对拦沙坝施工围堰进行清除。根据平面布置图,结合围堰占元谋、禄丰面积,按面积占比进行工程量拆分,拆除工程量18430.00m3;运至下库弃渣场(在“临时用地(二期)(禄丰市)”方案中进行报批)进行堆放,平均运距0.5-1.0km。 5)表土回运、调配 剥离表土总量大于回覆表土总量,表土剥离、回覆总体上处于平衡;从下库表土堆场回运土源,保证表土整体、分单元均达到平衡,运距为1.5-2.0km;表土调配回运工程量5154.60m3。 6)表土回覆 表土回运后,采用机械对复垦区域进行熟土覆盖。复垦为耕地的区域覆土厚度50cm;复垦为林地的区域覆土厚度30cm。项目表土回覆工程量5154.60m3。 2、植被重建工程 1)人工削放坡及找平 复垦为林地的,原有地形地貌已经完全损毁并不规则,为达到规划设计标准,对斜坡及平坦区的凹凸不平整进行削放坡及找平。 主要方式为人工,借助各种开挖工具对场地平台挖、填、整平,平均清理10cm,使其满足种植条件。 人工削放坡及找平面积为1.4194hm²,削放坡及找平厚度0.1m;人工削放坡及找平工程量1419.40m³。 2)乔木林地——旱冬瓜 造林方式:植苗。 初植密度:按2.0×2.0m密度种植,即栽植密度为2500株/hm2。 整地方法及规格:采用穴状整地,50cm×50cm×50cm(乔木);每穴(坑)植苗1株。 苗木规格:树苗采用2年生,胸径为2-3cm左右,带土球,土球直径为20cm生健壮枝穗。 造林时间:造林宜在雨季阴雨天进行,不能让阳光曝晒苗木。 抚育管理:配置专人管护,并对幼林进行抚育。次年雨季补植;防火,防病虫害,防牲畜和人为损害。 本方案共规划栽植旱冬瓜747株。 3)灌木林地——车桑子 造林方式:植苗。 初植密度:按2.0×2.0m密度种植,即栽植密度为2500株/hm²。 整地方法及规格:采用穴状整地,30cm×30cm×30cm(灌木);每穴植苗1株。 苗木规格:树苗采用2年生,胸径为1-2cm左右,带土球,土球直径为20cm生健壮枝穗。 造林时间:造林宜在雨季阴雨天进行,不能让阳光曝晒苗木。 抚育管理:配置专人管护,并对幼林进行抚育。次年雨季补植;防火,防病虫害,防牲畜和人为损害。 本方案共规划栽植车桑子3549株。 4)撒播狗牙根 造林方式:撒播。 初植密度:草籽撒播密度60kg/hm²,撒播面积1.7182hm²。 整地方法及规格:采用全面整地,整地宜在冬春进行,一般不应晚于5月,表土要干燥,以泥不粘鞋或不粘车轮为准,但表土下必须湿润。 种子处理:将种子作预处理,去掉种皮,可提高出苗率。 造林时间:播种一般雨季,阴天或小雨天进行。 3、监测与管护工程 1)监测 主要对复垦后的林地效果进行监测,监测内容为成活率、郁闭度、单位面积蓄积量等;其监测方法以《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为准,监测频率为每年1次,监测2年。土壤质量、植被监测共设监测点14个。 2)管护 林地幼林抚育主要包括松土、浇灌、施肥、除蘖、修枝、整形等。具体抚育方法因树种及立地条件不同而有所差异,植树抚育措施为:造林后应避免生产过程中践踏幼林,幼林郁闭前每年5~6月进行除草松土一次,促进幼林生长发育,一年抚育4次,连续抚育2年。共管护面积1.7182hm2。 |
工作计划及 主要措施 |
三、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措施 为保证全面完成各项复垦措施,必须重视并完成以下工作: (1)建设单位应健全该项目的土地复垦组织领导体系,成立土地复垦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建设中的土地复垦领导、管理和实施工作,并配合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复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同时组织学习《土地复垦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建设者的土地复垦意识; (2)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的治理措施、进度安排、技术标准等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土地复垦各项措施;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定期对土地复垦方案的实施进度、质量、资金落实等情况进行实地监督、检查。 在监督方法上采用建设单位定期汇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必要时采取行政、经济、司法等多种手段促使土地复垦方案的完全落实。 (3)土地复垦方案的实施单位应主动和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联系,接受地方土地行政监察机构对土地复垦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检疫和技术指导。认真贯彻“源头控制、预防与复垦相结合”的原则,严格监督执行土地复垦的各项工作措施。 (4)对已复垦的土地要加强管理、维护,防止其他人为损毁。 2、费用保障措施 土地复垦方案批准后,所需复垦费用应尽快落实,费用不足时应及时追加,确保所需费用及时足额到位,保证方案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项目单位需做好土地复垦费用的使用管理工作,防止和避免土地复垦费用被截留、挤占、挪用。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的规定,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将土地复垦费用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中,土地复垦费用使用情况接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督。为了切实落实土地复垦工作,土地复垦义务人应按照土地复垦方案提取相应的复垦费用,专项用于损毁土地的复垦。同时,应有相应的费用保障措施,督促土地复垦义务人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安排、管理、使用土地复垦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土地复垦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落实土地复垦费用,保障土地复垦的顺利开展,土地复垦义务人(乙方)、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甲方)和银行(丙方)三方,或土地复垦义务人(乙方)、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甲方)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土地复垦费用监管协议》。 |
工作计划及 主要措施 |
3、技术保障措施 土地复垦工作专业性、技术性较强,需要定期培训技术人员,咨询相关专家、开展科学实验、引进科学技术,以及对土地损毁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价。 同时,表土是十分珍贵的资源,它直接影响到土地复垦的实施效果。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手段,以保证做好表土来源,并确保不将有毒有害物用作回填或充填材料。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技术保障措施: 1)方案规划阶段,选择有技术优势的编制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的土地复垦方案,委派技术人员与方案编制单位密切合作,了解土地复垦方案中的技术要点。 2)复垦实施中,根据复垦方案内容,与相关实力雄厚的技术单位合作,编制阶段土地复垦实施计划和年度土地复垦实施计划,及时总结阶段性复垦实践经验,并修订复垦方案。 3)加强与相关技术单位的合作,加强对国内外具有先进复垦技术单位的学习研究,及时吸取经验,完善复垦措施。 4)根据实际建设情况和土地损毁情况,进一步完善土地复垦方案,拓展复垦报告编制的深度和广度,做到所有复垦地块遵循复垦报告设计。 5)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选择和确定施工队伍,要求施工队伍具有相关等级的资质。 6)实施表土剥离及保护、不将有毒有害物作回填或充填材料、不将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污染的土地用作种植食用农作物等。 7)建设、施工等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按年度有序进行。 8)选择有技术优势和较强社会责任感的监理单位,委派技术人员与监理单位密切合作,确保施工质量。 4)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是建设单位与公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其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评价区范围内公众及相关团体对项目的认识态度,让公众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实施后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保障项目在建设决策中的科学化、民主化,通过公众参与调查使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更加合理、完善,从而最大限度的发挥本项目建成后带来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本项目公众参与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详细的公众参与调查内容参见本复垦方案报告书附件。 |
预算依据 |
土地损毁类型、面积及测算依据 |
土地损毁类型:项目损毁类型主要有挖损、塌陷、压占、污染。根据本工程特点,预测方法采用定性描述的方法进行;工程建设前期主要进行表土剥离、场地开挖平整形成一定的挖损,是短暂时期;后期场地浇筑混凝土、施工车辆碾压、材料的堆放,造成土地压占损毁,是长期时段,故综合分析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临时用地(二期)(元谋县)对土地损毁类型为挖损和压占。 土地损毁面积: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临时用地(二期)(元谋县)损毁土地面积为2.0707公顷。其中:乔木林地0.0927公顷,灌木林地1.6678公顷,河流水面0.3102公顷。 量算依据:本项目区内土地利用分类面积是以“禄丰市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更新后基础数据库”作为基础数据,将项目地块用地范围线与数据库叠加,用ARCMAP绘图软件进行矢量化后,再结合勘测定界验收成果而得。 |
预期复垦土地用途、面积及测算依据 |
预期复垦土地用途:为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复垦后土地恢复了相关植被,防治和减少水土流失,保护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 预期复垦土地面积:本项目拟损毁土地面积2.0707公顷;通过一系列土地整治措施,复垦面积2.0707公顷:乔木林地0.2988公顷,灌木林地1.4194公顷,河流水面0.3525公顷。 依据: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与其他规划相协调的原则。复垦时要充分考虑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时考虑林业规划、水资源规划以及生态规划等相关规划。使复垦方案更合理,与当地规划更协调。 2)因地制宜。在确定待复垦土地的利用方向时,应根据评价单元的自然条件、区位和损毁状况等因地制宜确定其适宜性,不能强求一致。应根据评价单元的自然条件、区位和损毁状况等因地制宜确定其适宜性,不能强求一致。因此在进行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时,要重点保护、恢复当地的生态环境。 3)主导性因素与综合平衡。影响待复垦土地利用方向的因素很多,包括自然条件、土壤性质、原来的利用类型、损毁状况和社会需求等多方面,但各种因素对土地复垦利用的影响程度不同,应选择主导因素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 4)复垦后土地可持续利用。在复垦土地是应考虑其持续利用性。 5)经济可行、技术合理性。在确定待复垦土地的适合理性时,要考虑经济和技术的可行性,费用不能太高也不能达不到要求,工程设计时应考虑当地能达到的技术条件。 |
预算依据 |
测算依据 |
投资测算依据 1)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财政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云南省补充预算定额》(2016),以下简称《编规》; 2)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云南省补充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16),以下简称《机械台班定额》; 3)云国土资〔2017〕232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土地整治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过渡实施方案的通知》; 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调整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税金综合税率的通知》〔云建科函2019〕62号; 5)《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 6)《水利工程概(预)算定额》; 7)《土地复垦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 8)全国各地区工资区类别表; 9)元谋县2024年现行材料价格。 本方案土地复垦面积2.0707公顷,静态总投资67.0319万元,动态总投资为80.4465万元,亩均静态投资21581.09元,亩均动态投资25899.93元。 |
投资估(概)算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费用 万元 |
1 |
工程施工费 |
48.6942 |
2 |
设备购置费 |
0.0000 |
3 |
其他费用 |
8.6860 |
4 |
监测与管护费 |
6.2090 |
(1) |
复垦监测费 |
1.4000 |
(2) |
管护费 |
4.8090 |
5 |
预备费 |
16.8573 |
(1) |
基本预备费 |
3.4428 |
(2) |
差价预备费 |
13.4145 |
(3) |
风险金 |
0.0000 |
6 |
静态总投资 |
67.0319 |
7 |
动态总投资 |
80.4465 |
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表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 临时用地(二期)(元谋县) |
生产(建设)单位名称 |
中电建(禄丰)抽水蓄能开发有限公司 |
方案编制单位名称 |
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 |
项目用地面积 |
项目区面积 |
2.0707公顷 |
损毁土地面积 |
2.0707公顷 |
生产能力(或投资规模) |
805611.00万元 |
生产年限(或建设期限) |
4年 (2024年05月至2028年04月) |
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评审意见 |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7〕81号文)“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592号令《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及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和土地复垦相关规程,元谋县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8月23日组织专家对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查院编制的《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临时用地(二期)(元谋县)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评审,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本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编制格式符合要求,内容齐全;调查研究与数据计算方法正确,基本可信;提出的各项土地复垦工程措施基本可行;复垦费用估算基本合理,可作为指导复垦义务人开展土地复垦工作的依据。 二、该项目位于云南省楚雄州元谋县辖区内,项目临时用地面积2.0707公顷,复垦责任范围面积2.0707公顷,复垦责任范围内乔木林地0.0927公顷,灌木林地1.6678公顷,河流水面0.3102公顷。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数据)、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土地复垦服务年限6.7年,为2024年09月至2031年4月。 其中:1、土地复垦方案剩余建设年限:3.7年(2024年09月-2028年04月);2、复垦期限1年(2028年05月-2029年04月);3、监测与管护期限2年(2029年05月-2031年04月)。 三、原则同意报告书中关于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临时用地(二期)(元谋县)损毁土地的预测和分析;本项目属建设类项目,损毁土地方式主要有压占、挖损、占用等,复垦责任范围内损毁土地面积2.0707公顷,为拟损毁;其中拟损毁压占0.5117公顷,拟损毁挖损1.5590公顷。 四、基本同意本项目制定的复垦目标和任务,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过程和结果基本可信。本项目复垦土地面积2.0707公顷,其中:乔木林地0.2988公顷,灌木林地1.4194公顷,河流水面0.3525公顷。最终复垦土地面积2.0707公顷;土地复垦率为100.00%。 五、基本同意本报告书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复垦措施。 (一)预防控制措施:(1)减少对土地的损毁面积,紧凑合理规划用地,废弃土石方集中堆放,减少对土地的损毁;(2)合理地布置工作面及开挖顺序,规范化施工,减少不必要的人为损毁,在满足工程施工的基础上,尽量采取对土地损毁程度小的施工方法;(3)工程建设过程可能诱发地质灾害,引起滑坡、崩塌、泥石流水土流失,影响植物生长,损毁地面建筑物,需做好监控工作,及时发现和预报滑坡,减少滑坡可能造成的灾害;(4)在弃土场率先修建拦挡措施、排水措施等,防止坡体失稳、水土流失; (二)工程技术措施:(1)建设前期对表土进行剥离,并做防护措施;(2)项目建设结束后,对场地硬化区域及填方区进行清理并运输,然后进行场地平整,平整后进行表土回运、回覆等,覆土后全场进行土壤改良;(3)实施植被恢复,播撒草籽等工作;(4)复垦监测措施:对整个项目复垦责任范围进行动态监测,同时对复垦过程的复垦措施、复垦效果等监测; (三)生物化学措施:(1)对复垦林地区域选择适宜当地的树种,复垦后进行适时管理,包括浇水、施肥、除草、除虫等,同时淘汰劣质树种。(2)对复垦为耕地区域进行土壤改良,采用客土法、绿肥法等方法,对复垦后的土层进行改良,提高土体有机质含量。 六、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土地复垦标准、工程设计及工程量测算。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并细化复垦工程设计,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具体参数,增加方案的可操作性。 七、基本同意土地复垦投资估算结果。确定复垦工程静态总投资67.0319万元,动态总投资为80.4465万元,亩均静态投资21581.09元,亩均动态投资25899.93元。复垦义务人为“中电建(禄丰)抽水蓄能开发有限公司”,复垦工作由复垦义务人组织施工队伍自行复垦。业主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土地复垦费用从建设生产成本中提取,加大土地复垦前期提取额度,并根据复垦工作安排制定土地复垦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复垦费专款专用。费用不足的,要及时足额追加投资,确保土地复垦工作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该复垦方案的编制基本符合有关文件及土地复垦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相关分析依据充分,结论基本准确,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工程技术措施基本可行,复垦投资估算结果基本准确,拟定的复垦工作计划实施基本合理,具有可操作性,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评审,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备案。 |
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临时用地(二期)(元谋县)土地复垦方案
评审组专家名单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1 |
范斌 |
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2 |
张云峰 |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水文队 |
高级工程师 |
3 |
孙全付 |
云南弘地测绘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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