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单位:元谋愚公石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月28日
第一部分 方案编制背景
一、编制背景
物茂乡那化村大黑山采石场初始采矿许可证由元谋县国土资源局于2004年9月颁发,证号5323280410007,经2015年申请延续,延续后证号C5323282009107130040196,生产规模:5万m3/年(13.65万t/年);矿区面积0.077km2;有效期限:2015年2月26日至2020年2月26日;矿山于2018年申请变更扩大矿区范围,扩大后矿区面积0.1656km2,批准生产规模8万m3/年(21.84万t/年),开采标高为1164~1078m,有效期限自2018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3日,矿区范围由5个拐点圈定。由于2018年取得矿山采矿证拐点坐标为1980西安坐标系,2020年1月元谋县自然资源局为矿山换发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采矿证,其他信息均不变,有效期自2020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3日,详见附件“矿山采矿证”。
2019年矿山拟申请变更开采标高至1164m~1050m,已于2019年10月编制完成《云南省元谋县物茂乡那化村大黑山采石场普通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20年6月编制完成《云南省元谋县物茂乡那化村大黑山采石场普通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但由于受申请变更的相关手续不全影响,变更工作一直未完成,至今还在推进中。
本方案编制的目的为:在延续现有采矿权的基础上,将矿山开采标高由原1164~1078m变更为1164m~1050m,将生产规模由原8万m3/年(21.84万t/年)扩大至80万t/年。而矿山采矿证证号:C5323282009107130040196不变,采矿权人:元谋愚公石业有限责任公司不变,矿山名称:物茂乡那化村大黑山采石场不变,现矿区范围、拐点坐标、面积0.1656km2不变,开采方式:露天开采不变,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不变。
根据现场调查,矿山未编制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现矿山为办理采矿权延续及变更的相关手续,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监管工作》的公告”,同时对历史开采影响区进行及时恢复及复垦,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的协调发展,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本着“谁破坏,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边生产、边治理”的原则,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绿色矿业”的原则。依据国土资源部第44号部长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文),有效地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保护与恢复治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11年3月5日,国务院公布的《土地复垦条例》以及国土资源部[2011]50号文《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土地复垦条例>的通知》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对矿山损毁的土地进行复垦,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和谐发展。矿山需重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为此“元谋愚公石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云南省地质工程勘察有限公司、云南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矿山进行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地资源调查及编制《元谋愚公石业有限责任公司物茂乡那化村大黑山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工作,委托书见附件。
二、编制目的
编制本方案目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核实了解、评价本矿山现状地质环境条件基础上,结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预测矿业活动可能引发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恢复及综合治理措施,为矿业开发、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提供重要科学依据,以期同时实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及矿山地质环境的有效保护,为矿业经济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2、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有效遏制项目区土地损毁和水土流失,并对损毁的土地进行复垦,尽快恢复和重建项目区生态环境,保障项目区及周边地区水土资源得到持续利用。
3、规范土地复垦活动,加强土地复垦管理。为更好地贯彻"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有关精神,落实《土地复垦条例》中提出的"生产建设活动应当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不占或者少占耕地;对依法占用的土地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土地损毁面积,降低土地损毁程度"的要求,切实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
4、提高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基于对社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切实肩负起对损毁土地的复垦责任和义务,将复垦目标、任务、措施、资金等落到实处。
5、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及土地资源,同时履行矿业权人的复垦义务,矿业权人需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简介表
项 目 概 况 |
方案名称 |
元谋愚公石业有限责任公司物茂乡那化村大黑山采石场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采矿许可证 |
□新申请 □持有 ■变更 |
矿山企业名称 |
元谋愚公石业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代表 |
张小均 |
联系电话 |
13816670351 |
矿区面积及开采标高 |
矿区面积:0.1656km2,开采标高:1164m~1050m |
生产能力 |
80万t/a |
采矿证号 (划定矿区范围) |
C5323282009107130040196 |
评估区面积 |
69.73hm2 |
项目位置土地利用现状标准分幅图幅号 |
G47H102186、G47H103186 |
剩余矿山生产服务年限 |
11.9年 (2024年1月~2035年11月) |
方案适用年限 |
5年 (2024年1月~2029年1月) |
方 案 编 制 单 位 |
编制单位名称 |
云南省地质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
主要编制人员 |
姓 名 |
职 称 |
专业 |
签 名 |
毕芳桢 |
高级工程师 |
水工环地质 |
毕芳桢 |
向守志 |
高级工程师 |
水工环地质 |
向守志 |
合东俊 |
工程师 |
水工环地质 |
合东俊 |
黄娟 |
工程师 |
水工环地质 |
黄娟 |
编制单位名称 |
云南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要编制人员 |
姓 名 |
职 称 |
专业 |
签 名 |
毕芳桢 |
高级工程师 |
水工环地质 |
毕芳桢 |
向守志 |
高级工程师 |
水工环地质 |
向守志 |
合东俊 |
工程师 |
水工环地质 |
合东俊 |
黄娟 |
工程师 |
水工环地质 |
黄娟 |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 |
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级别 |
评估区重要程度 |
■重要区□较重要区□一般区 |
■一级□二级□三级 |
地质环境条件 |
■复杂 □较复杂 □简单 |
生产规模 |
■大型 □中型 □小型 |
现状分析与预测 |
矿山地质灾害现状分析与预测 |
现状:现状条件下,潜在不稳定斜坡BW1整体基本稳定,危险性、危害性小~中等。潜在不稳定斜坡BW2、BW3整体较不稳定,危险性、危害性中等。 预测:加剧:未来采矿活动加剧BW1形成滑坡、崩塌灾害的可能性小~中等,危险性、危害性小~中等;加剧BW2形成滑坡、崩塌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险性、危害性中等;加剧BW3形成滑坡、崩塌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险性、危害性大。诱发:未来露天采场东部及南部诱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中等,危险性、危害性大;未来露天采场西部及北部诱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中等,危险性、危害性中等;未来办公生活区、破碎加工区、1#堆矿场、2#堆矿场运营诱发边坡形成滑坡、崩塌灾害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危害性中等;未来附属场地、矿山公路、排土场运营诱发边坡形成滑坡、崩塌灾害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危害性小。遭受:未来区内露天采场遭受BW1、BW2引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中等,危险性、危害性中等;遭受BW3引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中等,危险性、危害性大;未来办公生活区遭受BW1形成滑坡、崩塌灾害的可能性小~中等,危害、危险性中等;未来破碎加工区、1#堆矿场、2#堆矿场运营遭受滑坡、崩塌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危险性中等;未来附属场地、矿山公路运营遭受边坡形成滑坡、崩塌灾害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危害性小。 |
矿区含水层破坏现状分析与预测 |
现状:露天开采位于地下水水位之上,未揭露地下水,采矿活动破坏了原有地下水排泄及补给条件和含水层结构,破坏程度较轻。 预测:矿山属露天开采,最低开采标高位于地下水位之上,采矿活动对矿区及周围的生产生活用水影响小;该矿体和围岩对自然水体和生物体危害较轻,矿山废水地下水环境产生污染的可能性小。预测矿业活动对含水层的影响和破坏程度较轻。 |
矿区地形地貌景观(地质遗迹、人文景观)破坏现状分析与预测 |
现状:表现在已有露天采场、办公生活区、1#堆矿场、2#堆矿场、破碎加工区、附属场地、已有矿山公路等,破坏面积25.0450公顷,现矿业活动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及破坏程度严重。 预测:主要表现在露天采场、办公生活区、1#堆矿场、2#堆矿场、破碎加工区、附属场地、已有矿山公路等,破坏总面积26.0687公顷。未来矿业活动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及破坏程度严重。 |
矿区水土环境污染现状分析与预测 |
现状:现阶段矿业活动对矿区及周边区域地表水、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较轻。 预测:未来矿山废水和固体废物污染源对矿区及周围水土环境污染较轻。 |
村庄及重要设施影响评估 |
矿业活动对评估区内居民点影响较小。 |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综合评估 |
预测矿山建设对地质灾害影响程度主要为严重,对含水层的影响程度为较轻,对地貌景观破坏程度为严重,对水土环境污染较轻,对土地资源的占用及破坏为严重,将整个评估区划分为严重区(i)、较轻区(iii),共2级2区。 |
矿区土地损毁预测与评估 |
土地损毁的环节与时序 |
本矿山为已建多年老矿山,矿山采用露天开采方式进行矿体开采。土地损毁环节、顺序及方式等与该矿的开采方法、开采工艺流程、建设施工场地布局等有着密切的关系。根据现场调查及结合《开发利用方案》,导致土地损毁的生产建设工艺流程主要发生在矿山历史开采期及后期生产期。早期露天开采活动采场开挖过程中露天采场的开挖造成土地的挖损损毁,已有工程设施及未来拟建工程设施压占损毁土地。结合该矿生产现状及规划开采方向,确定该矿导致土地损毁的生产建设工艺及流程。 1、导致土地损毁的生产建设工艺及流程 ①开采范围 资源量估算范围以矿区拐点圈定的范围的垂直投影为界,估算标高:1164m-1050m。 ②开采方式 根据矿区地形地貌条件、开采技术条件、矿体的赋存特征,由于矿体基本出露地表,设计采用山坡露天分台阶开采方案。 ③开采顺序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矿山采用自上而下开采,台阶高度10m,安全平台宽度3m,清扫平台宽度6m,每隔两个安全平台设一个清扫平台。 ④采剥工艺 设计采用台阶式的采剥方法,用挖掘机剥离挖装,自卸汽车运输。 ⑤排土工程 历史排土:根据现场调查,矿山历史表土剥离工作大部分被当地村民运走后用于其他区域的复垦覆土,少部分用于已有露天采场北部1120m台阶已复垦区域覆土。而采矿产生废土石堆存于矿区内中部的排土场内,现堆存废土石约1.5万m3。 未来排土:由于现矿区大部分区域已剥离,仅矿区东南部小范围尚未剥离,因此剥离量较小,未来剥离表土堆存直接运至露天采场复垦区进行复垦。未来矿山继续采用内排方式进行排放废土石,弃渣用于回填采空区底部平台低洼区域,未来矿山产生废土石约1000m3运至排土场堆存,现有排土场即可满足未来采矿需求。 ⑥基建工程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物茂乡那化村大黑山采石场为老矿山,已建矿生产多年,现矿山布置工程设施主要为已有露天采场、办公生活区、1#堆矿场、2#堆矿场、破碎加工区、附属场地、排土场、矿山公路等。 2、历史生产期 主要为矿山历史阶段露天开采开挖过程中已有露天采场的开挖造成土地的挖损损毁,办公生活区、1#堆矿场、2#堆矿场、破碎加工区、附属场地、排土场、矿山公路等压占及挖损损毁土地。 3、未来生产期 露天采场:物茂乡那化村大黑山采石场设计1个拟采场,在矿山露天开采过程中,因露天开采造成土地挖损损毁。及已建办公生活区、1#堆矿场、2#堆矿场、破碎加工区、附属场地、排土场、矿山公路将长期压占及挖损土地,造成对土地的压占损毁。 |
已损毁各类土地现状 |
现矿山已损毁土地总面积25.0450公顷,其中损毁水浇地0.1447公顷、旱地0.7479公顷、乔木林地0.0453公顷、其他草地1.9518公顷、采矿用地22.1553公顷。 |
拟损毁土地预测与评估 |
未来矿山拟损毁土地总面积1.0237公顷,全部为其他草地。 |
复 垦 区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
一级地类 |
二级地类 |
小计 |
已损毁 |
拟损毁 |
占用 |
耕地 |
水浇地 |
0.1447 |
0.1447 |
- |
- |
旱地 |
0.7479 |
0.7479 |
- |
- |
林地 |
乔木林地 |
0.0453 |
0.0453 |
- |
- |
草地 |
其他草地 |
2.9755 |
1.9518 |
1.0237 |
- |
工矿仓储用地 |
采矿用地 |
22.1553 |
22.1553 |
- |
- |
合计 |
26.0687 |
25.0450 |
1.0237 |
- |
复垦责任范围内土地损毁及占用面积 |
类型 |
面积(公顷) |
小计 |
已损毁 |
拟损毁 |
损毁 |
挖损 |
18.5871 |
17.5634 |
1.0237 |
塌陷 |
- |
- |
- |
压占 |
7.4816 |
7.4816 |
- |
小计 |
26.0687 |
25.0450 |
1.0237 |
合计 |
26.0687 |
25.0450 |
1.0237 |
土地复垦面积 |
一级地类 |
二级地类 |
面积(公顷) |
已复垦 |
拟复垦 |
耕地 |
水浇地 |
- |
0.2108 |
旱地 |
- |
0.8879 |
林地 |
乔木林地 |
- |
18.5826 |
草地 |
其他草地 |
- |
5.7780 |
合计 |
- |
25.4593 |
占用 |
0.6094 |
土地复垦率 |
97.66% |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护工程措施工程量及投资估算 |
治理分区 |
治理对象 |
工程措施 |
工程项目 |
单位 |
工作量 |
重点防治区 |
露天采场(包括BW1、BW2、BW3) |
危岩清理 |
石方开挖 |
m3 |
1500 |
截水沟 |
土方开挖 |
m3 |
898.4 |
石方开挖 |
m3 |
179.5 |
M7.5浆砌石 |
m3 |
1068.6 |
M10砂浆抹面 |
m2 |
3965.5 |
警示措施 |
警示牌 |
块 |
10 |
办公生活区、1#堆矿场、破碎加工区、附属场地 |
警示措施 |
警示牌 |
块 |
12 |
2#堆矿场 |
挡墙 |
土方开挖 |
m3 |
81.8 |
石方开挖 |
m3 |
21.4 |
M7.5浆砌石 |
m3 |
227.5 |
警示措施 |
警示牌 |
块 |
3 |
排土场 |
警示措施 |
警示牌 |
块 |
4 |
矿山公路 |
截水沟 |
土方开挖 |
m3 |
158.4 |
石方开挖 |
m3 |
22.3 |
M7.5浆砌石 |
m3 |
206.2 |
M10砂浆抹面 |
m2 |
765.6 |
警示措施 |
警示牌 |
块 |
4 |
监测管控 |
设置监测点 |
个 |
17 |
一般防治区 |
监测管控 |
设置监测点 |
个 |
1 |
投资估算 |
方案服务年限总费用概算(万元) |
110.91万元 |
方案适用年限总费用概算(万元) |
51.30万元 |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护工作部署 |
1、总体部署 本方案结合矿区地质环境、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评估区重要程度,根据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结果,以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预防为前提,采区工程措施、矿山开采管理措施、临时措施等相结合。总体部署详见下表: 表1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总体部署说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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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区 |
现有或已设计措施 |
本方案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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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防治区 |
露天采场(包括BW1、BW2、BW3) |
无 |
(1)定期对露天采场(包括BW1、BW2、BW3)进行危岩清理,预留开挖石方工作量1500m3。 (2)设计在采场外西南部上游斜坡区修建截水沟451m,采场东北部修建截水沟389m,采场底部平台后缘修建截水沟1413m。 (3)设置警示牌和监测点,加强监测、巡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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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生活区、1#堆矿场、破碎加工区、附属场地 |
(1)现已在场地较高地段修建挡墙。 |
(1)设置监测点,竖立警示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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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排土场 |
无 |
(1)设置监测点,竖立警示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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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堆矿场 |
无 |
(1)设计在2#堆矿场前缘修建挡墙拦挡65m。 (2)设置监测点,竖立警示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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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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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公路 |
无 |
(1)设计在矿山公路主路区域修建截水沟435m。 (2)设置监测点,竖立警示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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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区 |
地形地貌 |
无 |
(1)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对区内进行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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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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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阶段实施计划
1)恢复治理第一阶段工程(2024.1—2038.11),详见表2。
表2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近期5年工作安排
阶段 |
时间 |
工作内容 |
资金安排(万元) |
近期 2023-2030年 |
2024.1-2025.1年 |
1、定期对露天采场(包括BW1、BW2、BW3)进行危岩清理,预留开挖石方工作量100m3。设计在采场外西南部上游斜坡区修建截水沟451m,采场东北部修建截水沟389m,并设置警示牌和监测点,加强监测、巡查。 2、设计在办公生活区、1#堆矿场、破碎加工区、附属场地、排土场区域设置警示牌和监测点,加强监测、巡查。 3、设计在2#堆矿场前缘修建挡墙拦挡65m,并设置警示牌和监测点,加强监测、巡查。 4、设计在矿山公路主路区域修建截水沟435m,并设置警示牌和监测点,加强监测、巡查。 5、共设监测点18个,对露天采场及工程建设区进行全面监测。 |
20.38 |
2025.1-2026.1年 |
1、定期对露天采场(包括BW1、BW2、BW3)进行危岩清理,并设置监测点,加强监测、巡查。 2、设计在办公生活区、1#堆矿场、2#堆矿场、破碎加工区、附属场地、排土场区域设置监测点,加强监测、巡查。 3、设计在矿山公路设置监测点,加强监测、巡查。 4、设计监测点18个,对露天采场及工程建设区进行全面监测。 |
7.73 |
2026.1-2027.1年 |
1、定期对露天采场(包括BW1、BW2、BW3)进行危岩清理,并设置监测点,加强监测、巡查。 2、设计在办公生活区、1#堆矿场、2#堆矿场、破碎加工区、附属场地、排土场区域设置监测点,加强监测、巡查。 3、设计在矿山公路设置监测点,加强监测、巡查。 4、设计监测点18个,对露天采场及工程建设区进行全面监测。 |
7.73 |
2027.1-2028.1年 |
1、定期对露天采场(包括BW1、BW2、BW3)进行危岩清理,并设置监测点,加强监测、巡查。 2、设计在办公生活区、1#堆矿场、2#堆矿场、破碎加工区、附属场地、排土场区域设置监测点,加强监测、巡查。 3、设计在矿山公路设置监测点,加强监测、巡查。 4、设计监测点18个,对露天采场及工程建设区进行全面监测。 |
7.73 |
2028.1-2029.1年 |
1、定期对露天采场(包括BW1、BW2、BW3)进行危岩清理,并设置监测点,加强监测、巡查。 2、设计在办公生活区、1#堆矿场、2#堆矿场、破碎加工区、附属场地、排土场区域设置监测点,加强监测、巡查。 3、设计在矿山公路设置监测点,加强监测、巡查。 4、设计监测点18个,对露天采场及工程建设区进行全面监测。 |
7.73 |
2、恢复治理第二阶段工程(2029.1—2034.1)
投资情况:24.81万元;
①定期对对露天采场(包括BW1、BW2、BW3)进行危岩清理,并设置监测点,加强监测、巡查。
②设计在办公生活区、1#堆矿场、2#堆矿场、破碎加工区、附属场地、排土场区域设置监测点,加强监测、巡查。
③设计在矿山公路设置监测点,加强监测、巡查。
④设计监测点18个,对露天采场及工程建设区进行全面监测。
3、恢复治理第三阶段工程(2034.1—2038.11)
投资情况:34.80万元;
①定期对对露天采场(包括BW1、BW2、BW3)进行危岩清理,设计在采场底部平台后缘修建截水沟1413m,并设置监测点,加强监测、巡查。
②设计在办公生活区、1#堆矿场、2#堆矿场、破碎加工区、附属场地、排土场区域设置监测点,加强监测、巡查。
③设计在矿山公路设置监测点,加强监测、巡查。
④设计监测点18个,对露天采场及工程建设区进行全面监测。
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基金计提
本方案矿山服务年限14.9年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总费用为110.91万元。适用年限5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总费用为51.30万元。矿山2021年3月31日前已缴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基金8.35万元,账户余额8.35万元。本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基金计提见表3。
表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基金计提表
分期 |
预存年份 |
年度预存(万元) |
1 |
2024年1月31日前 |
20.38 |
2 |
2025年1月31日前 |
9.06 |
3 |
2026年1月31日前 |
9.06 |
4 |
2027年1月31日前 |
9.06 |
5 |
2028年1月31日前 |
9.05 |
6 |
2029年1月31日前 |
9.05 |
7 |
2030年1月31日前 |
9.05 |
8 |
2031年1月31日前 |
9.05 |
9 |
2032年1月31日前 |
9.05 |
10 |
2033年1月31日前 |
9.05 |
11 |
2034年1月31日前 |
9.05 |
合计 |
110.91 |
复垦工作计划及保障措施和费用预存 |
工作计划 |
为进一步落实复垦工作计划,加强矿山复垦工程实施目标指导和当地自然资源部门监管,本方案同时细化了第三阶段各年度复垦工作计划安排,具体工作如下: 1、土地复垦第一阶段工程(2024.1—2029.1) ⑴第一年(2024年1月-2025年1月)复垦工作计划 首先监测及管护人员、设备,建立监测系统对各场地损毁区开始监测。并对开采境界范围外露天采场历史采空区、附属场地等进行复垦。 复垦目标:复垦土地6.0076hm2,其中复垦水浇地0.2108hm2、旱地0.8879hm2、乔木林地1.7930hm2、复垦其他草地3.1159hm2。 土壤重构工程量:表土剥离6142.2m3、购土2552.8m3、覆土8695m3,砌体拆除48m3,废渣回填3m3,土方回填870m3,土地平整1989.6m3,土壤培肥翻耕1.0987hm2。 林地植被重建工程量:栽植乔木3287株、栽植灌木4931株、栽植爬藤植物2119株、撒播草籽1.7930hm2。 配套工程工程量:修建挡墙52m。 监测管护工程量:设置4个监测点,管护面积6.0076hm2。 投资情况:复垦静态投资37.83万元、动态投资37.83万元; ⑵第二年(2025年1月-2026年1月)复垦工作计划 对拟采场内已开采结束的1140m台阶及边坡进行复垦。 复垦目标:复垦土地0.2115hm2,其中复垦乔木林地0.0846hm2、复垦其他草地0.1269hm2。 土壤重构工程量:购土253.8m3、覆土253.8m3。 林地植被重建工程量:栽植乔木155株、栽植灌木232株、栽植爬藤植物155株、撒播草籽0.2115hm2。 监测管护工程量:对已复垦区域进行管护。 投资情况:复垦静态投资3.55万元、动态投资3.80万元; ⑶第三年(2026年1月-2027年1月)复垦工作计划 对拟采场内已开采结束的1130m台阶及边坡进行复垦。 复垦目标:复垦土地0.1830hm2,其中复垦乔木林地0.0732hm2、复垦其他草地0.1098hm2。 土壤重构工程量:购土219.6m3、覆土219.6m3。 林地植被重建工程量:栽植乔木134株、栽植灌木201株、栽植爬藤植物244株、撒播草籽0.1830hm2。 监测管护工程量:对已复垦区域进行管护。 投资情况:复垦静态投资3.58万元、动态投资4.10万元; ⑷第四年(2027年1月-2028年1月)复垦工作计划 对拟采场内已开采结束的1120m台阶及边坡进行复垦。 复垦目标:复垦土地0.2775hm2,其中复垦乔木林地0.1110hm2、复垦其他草地0.1665hm2。 土壤重构工程量:购土333m3、覆土333m3。 林地植被重建工程量:栽植乔木134株、栽植灌木203株、栽植爬藤植物305株、撒播草籽0.2775hm2。 监测管护工程量:对已复垦区域进行管护。 投资情况:复垦静态投资3.63万元、动态投资4.45万元; ⑸第五年(2028年1月-2029年1月)复垦工作计划 对拟采场内已开采结束的1110m台阶及边坡进行复垦。 复垦目标:复垦土地0.8514hm2,其中复垦乔木林地0.3702hm2、复垦其他草地0.4812hm2。 土壤重构工程量:购土1110.6m3、覆土1110.6m3。 林地植被重建工程量:栽植乔木678株、栽植灌木1018株、栽植爬藤植物617株、撒播草籽0.7587hm2。 监测管护工程量:对已复垦区域进行管护。 投资情况:复垦静态投资3.65万元、动态投资4.78万元; 2、土地复垦第二阶段工程(2029.1—2034.1) 该阶段为矿山生产期,对拟采场内已开采结束的1100m、1090m、1080m台阶及边坡进行复垦。 复垦目标:复垦土地2.2370hm2,其中复垦乔木林地0.9321hm2、复垦其他草地1.3049hm2。 土壤重构工程量:购土2796.3m3、覆土2796.3m3。 林地植被重建工程量:栽植乔木1709株、栽植灌木2563株、栽植爬藤植物2330株、撒播草籽2.2370hm2。 监测管护工程量:对已复垦区域进行管护。 投资情况:复垦静态投资19.15万元、动态投资25.11万元; 3、土地复垦第三阶段工程(2034.1—2038.11) 该阶段为矿山生产期、闭坑后的全面复垦期和监测管护期,主要对项目区进行全面复垦。 复垦目标:共复垦土地15.6913hm2,其中复垦乔木林地15.2185hm2、其他草地0.4728hm2。 土壤重构工程:砌体拆除、废渣回填、购土工程、覆土工程,土地平整工程,生物化学工程。 植被重建工程:对复垦林草地区域进行植被绿化。 监测措施:共设监测点12个,主要对土地复垦效果进行监测。 投资情况:复垦静态投资183.37万元、动态投资240.36万元; |
保障措施 |
1、组织保障措施 要做好本项目工程土地复垦工作,得力的组织领导和管理措施是土地复垦方案顺利实施的关键。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造成损毁的土地进行复垦是矿方应尽的义务,并在生产建设中按照方案的要求完成复垦工程。本矿负责土地复垦工作的负责人要协调好本方案与主体工程的关系,负责组织实施审批的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土地复垦方案的实施管理,全力保证该项工程的土地复垦工作按年度、按计划进行,并主动与当地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密切配合,自觉接受当地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技术保障措施 在复垦方案实施阶段,对各种复垦措施进行专项设计,实行设代制度,设计人员进入现场进行指导;选择施工经验丰富,技术力量强的施工单位,建设中尽量采用先进的施工手段和合法的施工工序;加强复垦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复垦的管理能力,在复垦方案实施后,要加强其后期的管理工作,发挥复垦效益。 3、资金保障措施 本方案实用期内土地复垦费用从项目投资中逐年计提,复垦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和定期检查的使用管理办法,充分保证资金的供应和到位,按照复垦方案的实施进度计划、资金的年度计划安排、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把资金逐步逐年落实到位,使复垦措施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4、监管保障措施 依据《土地复垦条例》的规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硬化估算约束。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单独核算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支出范围和标准开支,更不得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要建立、健全项目会计核算和内部稽核制度,对项目资金实行全过程的财务管理与监督;要严格项目资金竣工决算,规范项目的业绩考评和追踪问效。 复垦资金的管理与使用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设立资金专户,专款专用;取之于矿,用之于土地复垦,保障复垦资金; 二是复垦资金实行先计划后使用;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先审核批准复垦计划,然后按照批复的复垦计划使用资金; 三是复垦工程施工结束后,由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竣工验收。 依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1〕281号)规定:‘土地复垦方案经专家评审和自然资源部门审核通过后,州(市)自然资源局应尽快督促项目所在地的县级自然资源局与土地复垦义务人签订土地复垦工作监管协议’。 |
费用使用和预存计划 |
本方案土地复垦静态总投资为254.76万元,总投资动态总投资310.43万元,矿山2021年3月31日前已缴存土地复垦资金92.51万元。已缴存的土地复垦资金92.51万元可用于抵扣第一、二年的应缴金额。本方案矿山土地复垦资金预存 见表4。 表4土地复垦资金安排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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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
分期 |
年度复垦费用预存时间 |
年度复垦费用预存额(万元) |
阶段复垦费用预存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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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1期 |
2024年1月30日前 |
62.09 |
31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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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期 |
2025年1月30日前 |
6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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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期 |
2026年1月30日前 |
6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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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期 |
2027年1月30日前 |
6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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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期 |
2028年1月30日前 |
6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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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310.43 |
31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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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垦费用估算 |
费用构成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费用(万元) |
1 |
工程施工费 |
195.24 |
2 |
设备购置费 |
- |
3 |
其他费用 |
23.67 |
4 |
监测与管护费 |
14.82 |
(1) |
复垦监测费 |
5.37 |
(2) |
管护费 |
9.45 |
5 |
预备费 |
76.70 |
(1) |
基本预备费 |
14.02 |
(2) |
价差预备费 |
55.67 |
(3) |
风险金 |
7.01 |
6 |
静态总投资 |
254.76 |
静态亩均投资 |
6671.04元 |
7 |
动态总投资 |
310.43 |
动态亩均投资 |
8128.79元 |
第三部分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1评估范围和评估级别
评估区范围面积69.73hm2,矿山设计生产规模为80万t/a(29.41万m3),属于大型矿山;评估区重要程度属重要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复杂”。将本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级确定为“一级”,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精度等级确定为“一级”。
1.2地质环境条件
评估区地形地貌条件属复杂,评估区地质构造属中等,区域地壳属次稳定区,水文地质条件属简单,工程地质条件属中等,目前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
1.3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与土地损毁现状评估
1、现状地质环境影响分析
现状地质灾害主要发育3处潜在不稳定边坡(BW1、BW2、BW3),现状条件下,潜在不稳定斜坡BW1危险性、危害性小~中等,潜在不稳定斜坡BW2、BW3危险性、危害性中等。现状矿业活动对含水层的影响和破坏较轻;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严重;对水土环境污染较轻;对土地资源压占及破坏总体为严重。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估分区分为严重区(i)和较轻区(iii)2级2区。
2、土地损毁现状分析
矿山现状已损毁土地总面积约25.0450公顷,其中损毁水浇地0.1447公顷、旱地0.7479公顷、乔木林地0.0453公顷、其他草地1.9518公顷、采矿用地22.1553公顷。
1.4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与土地损毁预测评估
1、预测地质环境影响分析
①地质灾害
加剧:未来采矿活动加剧BW1形成滑坡、崩塌灾害的可能性小~中等,危险性、危害性小~中等;加剧BW2形成滑坡、崩塌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险性、危害性中等;加剧BW3形成滑坡、崩塌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险性、危害性大。
诱发:未来露天采场东部及南部诱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中等,危险性、危害性大;未来露天采场西部及北部诱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中等,危险性、危害性中等;未来办公生活区、破碎加工区、1#堆矿场、2#堆矿场运营诱发边坡形成滑坡、崩塌灾害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危害性中等;未来附属场地、矿山公路、排土场运营诱发边坡形成滑坡、崩塌灾害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危害性小。
遭受:未来区内露天采场遭受BW1、BW2引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中等,危险性、危害性中等;遭受BW3引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中等,危险性、危害性大;未来办公生活区遭受BW1形成滑坡、崩塌灾害的可能性小~中等,危害、危险性中等;未来破碎加工区、1#堆矿场、2#堆矿场运营遭受滑坡、崩塌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危险性中等;未来附属场地、矿山公路运营遭受边坡形成滑坡、崩塌灾害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危害性小。
②含水层影响
矿山属露天开采,最低开采标高位于地下水位之上,采矿活动对矿区及周围的生产生活用水影响小;该矿体和围岩对自然水体和生物体危害较轻,矿山废水地下水环境产生污染的可能性小。影响较轻。
③地形地貌景观破坏
主要表现在露天采场、办公生活区、1#堆矿场、2#堆矿场、破碎加工区、附属场地、已有矿山公路等,影响严重。
④水土环境污染
未来矿山废水和固体废物污染源对矿区及周围水土环境污染较轻。
2、土地损毁预测分析
未来矿山拟损毁土地总面积约1.0237公顷,其中损毁土地类型全部为其他草地。
本项目复垦区面积26.0687公顷,复垦责任范围面积26.0687公顷。
1.5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综合评估
预测矿山露天采场诱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大,危险性、危害性中等-大,工程建设区诱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大,危险性、危害性中等-大。综合评估将评估区划分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Ⅰ)、危险性中等区(Ⅱ)及危险性小区(Ⅲ),3个级别,3个区。
预测矿山地质灾害危害严重,矿业活动对含水层的影响和破坏较轻;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严重;对水土环境污染较轻;对土地资源压占及破坏总体为严重。矿山地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估划分为严重区(i))和较轻区(iii)2级2区。
矿山场地建设适宜性为适宜性差。
1.6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适用年限及地质环境治理分区
本方案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划分为重点防治区(A)和一般防治区(C)。
治理措施:
1、定期对露天采场(包括BW1、BW2、BW3)进行危岩清理,预留开挖石方工作量1500m3。设计在采场外西南部上游斜坡区修建截水沟451m,采场东北部修建截水沟389m,采场底部平台后缘修建截水沟1413m,并设置警示牌和监测点,加强监测、巡查。
2、设计在办公生活区、1#堆矿场、破碎加工区、附属场地、排土场区域设置警示牌和监测点,加强监测、巡查。
3、设计在2#堆矿场前缘修建挡墙拦挡65m,并设置警示牌和监测点,加强监测、巡查。
4、设计在矿山公路主路区域修建截水沟435m,并设置警示牌和监测点,加强监测、巡查。
5、共设监测点18个,对露天采场及工程建设区进行全面监测。
1.7矿山土地复垦方案适用年限、复垦区与复垦责任范围
本方案服务年限为14.9年(2024年1月~2038年11月),适用年限为5年(2024年1月~2029年1月),矿山项目损毁土地总面积为26.0687公顷,复垦区面积26.0687公顷,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26.0687公顷。
本方案设计保留已建挡墙工程总面积0.0249hm2,保留已建矿山公路主路作为后期管护道路使用面积0.5471hm2,保留已建蓄水池及水塘作为后期管护、灌溉蓄水设施使用,面积0.0374hm2,总计保留土地面积0.6094hm2;规划复垦土地面积25.4593hm2,其中复垦水浇地0.2108hm2、旱地0.8879hm2、乔木林地18.5826hm2、其他草地5.7780hm2,土地复垦率达到97.66%。
工程措施:购土工程、砌体拆除、废渣回填、表土剥离工程、覆土工程,土地平整工程,生物化学工程。
植物措施:林草恢复工程。
监测措施:共设监测点12个,主要对土地复垦效果进行监测。
1.8投资估算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本矿山服务年限14.9年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总费用为110.91万元。适用年限5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总费用为51.30万元。
2、土地复垦方案
本方案土地复垦静态总投资为254.76万元,动态总投资310.43万元。
二、建议
1、矿山应严格按开采方案规范开采,严格控制开采范围,严禁越界开采,同时避免采场边坡滑坡、崩塌威胁区内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2、建立完善的监测及预警体系,加强对采场边坡(BW1、BW2、BW3)、办公生活区、1#堆矿场、2#堆矿场、破碎加工区、附属场地、已有矿山公路各边坡的地表移动变形监测。
3、矿山设计和生产中应制定针对性预防和处置方案,发现问题及时针对性处置,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4、矿山应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设计进行自上而下分台开采,严格控制台阶边坡角和采场最终边坡角;严禁掏底式开采,在开采中应及时对爆破开采形成的危岩体进行清理,避免危岩体发生滑坡或崩塌,危害作业人员及设备。
5、矿山必须做到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做到应治尽治、应复垦尽复垦、应绿尽绿,并与周边环境协调。
6、露天采场东部及北部边坡区域已基本开采到界,未来矿山不再在该区域进行矿业活动。但由于东部及北部边坡坡度较陡,分台较少,为避免其引发地质灾害造成危害,建议矿山后续至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对边坡进行分台削坡,降低边坡台阶高度计坡度。
7、方案通过审查后一个月内,矿方应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和《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及时交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金和土地复垦费用。
8、尽快选择有地质灾害勘察、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各项实施工作。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预防、恢复、治理工程,应进行专项的勘察、设计、施工,并进行技术论证和专家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