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 年 11 月 20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8-8215659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 1 | 李建伟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物茂乡物茂村委会德大村 | / | 土地面积:165.75 房屋面积:172.60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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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孙兴聪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物茂乡物茂村委会德大村 | / | 土地面积:349.39 房屋面积:230.94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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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孙建兴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物茂乡物茂村委会德大村 | / | 土地面积:455.38 房屋面积:266.20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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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车安鑫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物茂乡物茂村委会德大村 | / | 土地面积:354.46 房屋面积:136.09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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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