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 年 11 月 20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8-8215659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 1 | 吉国兴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物茂乡物茂村委会小多乐村 | / | 土地面积:200.00 房屋面积:220.34 | 住宅 | 
 | 
| 2 | 李晓芳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物茂乡物茂村委会小多乐村 | / | 土地面积:293.80 房屋面积:243.71 | 住宅 | 
 | 
| 3 | 张洪源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物茂乡物茂村委会小多乐村 | / | 土地面积:285.70 房屋面积:93.64 | 住宅 | 
 | 
| 4 | 张绍文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物茂乡物茂村委会小多乐村 | / | 土地面积:301.82 房屋面积:266.52 | 住宅 | 
 | 
| 5 | 张绍举,李宗翠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物茂乡物茂村委会小多乐村 | / | 土地面积:437.13 房屋面积:438.52 | 住宅 | 
 | 
| 6 | 段贵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物茂乡物茂村委会小多乐村 | / | 土地面积:104.89 房屋面积:94.84 | 住宅 | 
 | 
公告单位: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