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1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8-821565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吴开朝、吴芹先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华竹村民委员会 那蚌村民小组 | / | 地:237.27 房:157.67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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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吴开春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华竹村民委员会 那蚌村民小组 | / | 地:306.19 房:159.36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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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吴开翠、杨加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华竹村民委员会 那蚌村民小组 | / | 地:141.34 房:24.43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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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吴开葵、尹宗福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华竹村民委员会 那蚌村民小组 | / | 地:327.84 房:142.02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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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吴坤德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华竹村民委员会 那蚌村民小组 | / | 地:160.54 房:117.0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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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吴坤德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华竹村民委员会 那蚌村民小组 | / | 地:105.98 房:111.68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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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吴坤德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华竹村民委员会 那蚌村民小组 | / | 地:79.57 房:100.08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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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吴坤华、腾春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华竹村民委员会 那蚌村民小组 | / | 地:127.14 房:38.86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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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吴坤跃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华竹村民委员会 那蚌村民小组 | / | 地:276.92 房:105.63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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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吴坤柱、常显平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华竹村民委员会 那蚌村民小组 | / | 地:200.00 房:150.84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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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吴坤柱、常显平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华竹村民委员会 那蚌村民小组 | / | 地:120.00 房:16.07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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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 10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