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9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8-821565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常坤平、普加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华竹村委会怕地村民小组 | / | 地:378.25 房:433.03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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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彭德和、魏显翠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华竹村委会怕地村民小组 | / | 地:269.34 房:208.85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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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盛显波 | 宅基地使用权 | 元谋县平田乡华竹村委会怕地村民小组 | / | 地:453.35 房:0.0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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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盛显罗、常正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华竹村委会怕地村民小组 | / | 地:382.81 房:145.07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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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盛显勇、周华梅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华竹村委会怕地村民小组 | / | 地:314.70 房:132.4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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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盛友荣、康华翠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华竹村委会怕地村民小组 | / | 地:408.20 房:305.31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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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严自琼、 刘玉和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华竹村委会怕地村民小组 | / | 地:406.24 房:199.34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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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