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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洪华等)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日期:2025年09月08日   作者: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来源: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编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平集建(1994)字第1475号

赵洪华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元谋县平田乡新昌村委会挨昌村民小组


2

平集建(1993)字第1373号

文翠英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元谋县平田乡新昌村委会挨昌村民小组


3

元集用(1994)字第5438号

蔡兴和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元谋县平田乡新昌村委会新村村民小组


公告单位: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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