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云政办规〔2019〕5号)精神,根据《关于统筹制定2024年度元谋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元双随机联发〔2024〕2号)要求,为认真组织完成2024年度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及其他价格行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任务
依据价格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年度重点对元谋县辖区内经营主体的下列事项开展价格检查:
(一)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
(二)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
(三)是否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
二、抽查时间
2024年3-9月。
三、抽查对象范围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经营单位。根据工作安排,2024年重点检查全县辖区范围登记设立的各类中介代理机构、检测认定机构、物业管理机构等。
四、抽查比例
对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经营单位,按不少于5户的比例随机抽取实施检查。
五、执法人员抽取范围
由局价监股牵头负责,在本局执法检查人员库内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并组成检查小组实地开展检查。
六、检查方式
采取实地现场检查的方式。
七、抽查结果处理
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以及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查处。执法检查人员抽查工作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将抽查结果录入监管系统并向社会公示。
八、抽查结果的运用
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县局价格监督检查股、各乡镇市场监管所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防止监管脱节。
九、工作要求
全局各市场监管机构要高度重视双随机抽查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检查结束后要做好工作总结,相关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计划任务时间要求完成抽查检查和结果录入公示工作。
各执法检查人员在执行年度抽查计划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与价格监督检查股沟通协调。
联系部门:县局价格监督检查股
联系人及电话:飞建云 8225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