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督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2021〕12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楚雄州企业信息公示和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发的《关于印发楚雄州2023年度事中事后监管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局2023年度对辖区范围内使用区块链发票的纳税人开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元谋县税务局区块链发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依据
本次对辖区范围内使用区块链发票的纳税人开展部门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云税办发〔2021〕76号)、《楚雄州税务系统2023年度事中事后监管计划》等文件精神,组织实施。
二、检查主体
本次对使用区块链发票的纳税人开展抽查由国家税务总局元谋县税务局“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业务股室做好政策支持、办公室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法制部门做好法律文书及抽查程序的指导工作、征管部门负责指导好管理分局开展抽查。
三、检查对象
2023年6月30日前,辖区内使用区块链发票的市场主体。
四、检查内容
区块链发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所属期限为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30日,检查内容为检查对象开具区块链发票事项申报、缴税(包括但不限于纳税申报及发票开具情况),如需抽查以前年度的,由抽查人员报管理分局负责人同意后开展。
五、检查时间
2023年8月23日起至9月30日。
六、检查程序
(一)抽取检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
1.抽取检查对象。检查对象统一由国家税务总局元谋县税务局“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抽取20户。
2.抽取执法检查人员。从国家税务总局元谋县税务局元马税务分局检查人员库中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并将执法人员进行分组安排。
(二)实施检查层级
国家税务总局元谋县税务局元马税务分局执法检查人员抽查。
(三)结果判定
根据检查结果,由国家税务总局元谋县税务局元马税务分局判定、征收管理股负责指导。
(四)结果处理
1.抽查结果录入。2022年9月30日前,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由国家税务总局元谋县税务局元马税务分局、检查人员将将所查事项的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涉企信息统一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并记于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
2.对检查中发现偷逃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汇报县局“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批后移送税务稽查部门继续查处。
七、工作要求
抽查部门、人员要按照国务院、省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要求及落实两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等工作部署,依法行政,切实做好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要求,确保执法程序到位、检查工作到位、处罚处理到位,规范我县市场主体使用区块链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