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林草种苗行业生产经营活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林草局各股站室、有关乡镇林草服务中心、县市管局各股(室、队、所):
根据元谋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县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相关要求,现将《元谋县2023年度林草种苗行业生产经营活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5日
2023年度林草种苗行业生产经营活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管理,严厉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林木种苗行为,确保我县林业重点工程种苗质量和建设项目成效,以及保护林草种苗消费者权益,根据元谋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县级联合会议办公室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开展全县林草种苗行业生产经营工作“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内容及依据
本次联合监督抽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一)县林业和草原局及有关乡镇林草服务中心检查:
1.检查是否无证无标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
2.检查是否制售假劣林木种苗、是否有台账;
3.检查生产经营林木终面是否病虫害。
(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
1.企业登记事项检查。实地查看企业营业执照、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或所在场所规范使用情况。
2.企业公示信息检查。主要查看企业年度报告、即时公示信息等情况。
二、检查时间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
三、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为全县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场所。
四、抽查比例
抽查全县全县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场所的5%。
五、检查人员
检查人员在县林草局具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中随机抽取,联合县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开展工作。
六、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七、结果判定
(一)双方检查结果一致的,判定为正常。
(二)双方检查结果不一致的,由检查对象就相关情况进行说明。能够提供合理说明的,判定为正常。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判定为违法。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法线索,应依法将线索、证据移送县公安局处理。
八、结果处理
(一)抽查结果录入。按照谁“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分别将所检查事项的抽检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
(二)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应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工作的衔接。单位之间应形成良好的信息互通、协作管理机制,及时提供监督管理信息和数据,根据职能分工协查联办。
九、工作要求
县林业和草原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结合辖区实际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对林木种苗经营活动实施严格管控,切实加强行业部门间的工作衔接,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努力营造整治高压态势。
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4月25日